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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對外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擔保情況概述

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紫金銅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林紫銅")因經營業務發展需要, 擬向金融機構申請授信最高額度總計不超過10億元人民幣(在不超過授信最高額度範圍內, 以最終合作的金融機構實際審批的授信額度為准), 期限為三年。

本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臨時會議以通訊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上擔保事宜,

公司11名董事均參與表決並一致通過, 由於吉林紫銅的資產負債率超過70%, 上述事宜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截止本公告日, 本公司為吉林紫銅提供的擔保餘額為0萬元。

二、被擔保人的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吉林紫金銅業有限公司

註冊地點:吉林省琿春市邊境經濟合作區18號社區

法定代表人:劉長東

註冊資本:5000萬元

經營範圍:金、銅、銀及其它有色金屬和非金屬礦產的冶煉、加工、銷售;硫酸、硫酸銅、氧氣(配套氮氣)、的生產、銷售;鉛濾餅、砷濾餅、白煙塵、冶煉管道煙塵、陽極泥渣、碲化銅渣、水淬渣和渣選尾渣、石膏及中和渣的銷售;法律、法規允許的進出口貿易。 (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 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截至到2016年底, 資產總額 36.32億元, 實收資本0.5億元, 負債總額 26.32 億元(其中銀行借款6億元, 流動負債總額 23.26億元), 淨資產 10億元, 資產負債率72.47%。 2016年累計實現銷售收入 41.66億元,實現利潤總額0.88億元,淨利潤 0.83億元。 (以上財務資料經審計)

截至到2017年3月底, 資產總額40.30億元, 實收資本0.5億元, 負債總額 29.98 億元(其中銀行借款6億元, 流動負債總額26.95億元), 淨資產10.32億元, 資產負債率74.40%。 2016年1-3月累計實現銷售收入 16.87億元,實現利潤總額3865萬元,淨利潤 2899萬元。 (以上財務資料未經審計)

三、擔保協定主要內容

吉林紫銅擬向金融機構申請授信最高額度總計不超過10億元人民幣(在不超過授信最高額度範圍內, 以最終合作的金融機構實際審批的授信額度為准),

本公司在上述額度內為吉林紫銅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擔保期限為三年。

四、決策意見

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為吉林紫金銅業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本公司認為本次擔保有利於解決吉林紫銅的資金需求, 提高經營效率, 促進其持續穩定發展。 吉林紫銅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擔保風險在可控範圍內, 不會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的利益。

因吉林紫銅資產負債率超過 70%, 根據《證券法》、《公司法》和中國證監會證監發 (2005)120 號文《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 上述擔保事項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五、公司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止本公告日, 集團實際發生的對外擔保(包括對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擔保)累計總額為人民幣762,275萬元(包括本公司為控股子公司在紫金財務公司融資提供的擔保額人民幣230,702萬元),

占公司2016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27.46%, 不存在逾期對外擔保。

六、備查檔目錄

1、第六屆董事會臨時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一七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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