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雲掌財經 財泉
2013年末, 天津桑梓地實業有限公司因業務拓展需要, 派出其財務人員在天津銀行天保支行開立了單位結算帳戶, 此後該公司通過該帳戶進行三筆正常的存取款業務。 12月5日, 該公司將5000萬元人民幣匯入此帳戶, 12月24日, 因業務需要該公司又匯出4000萬元, 帳戶餘額應為1000萬元。 然而幾天以後, 帳戶上的1000萬元竟然不翼而飛, 只剩下零頭。 據當事人回顧始末, 整個事件顯得疑點重重:2014年1月13日, 該公司財務人員開戶後來到天保支行列印對帳單。 發現賬上的1000萬元在2013年12月11日、16日和2014年1月6日分三次未經許可被轉出,
無獨有偶, 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包括天津智川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天津中信匯通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天津富睦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天津市貴盛商貿有限公司、天津市福源方勝鋼鐵有限公司、天津邦友商貿有限公司及齊鳳城等多個公司及個人身上。 他們均在天保支行開立儲蓄帳戶, 此後也在陸續辦理正常業務或個人儲戶時, 發現其在天保支行的現金存款帳戶內的存款在未進行款項轉出操作和存摺(卡)未委託他人取款的情況下, 出現了帳戶內存款莫名減少或消失的情形,
銀行拒絕承擔責任
因此, 包括桑梓地公司在內的多家公司和當事人一致認為, 儲戶將存款存入銀行, 銀行有義務保證存款的安全。 在本次事件中, 天保支行在業務操作中存在嚴重失職, 沒有盡到確保儲戶存款安全的妥善保管義務, 無論是由於監管不嚴還是因為技術漏洞, 抑或是由於犯罪行為導致儲戶帳戶內的資金被非法轉走, 都應由銀行承擔賠償儲戶的損失、依法兌付存單的法律責任。
然而, 天保支行並沒有給出任何解釋和答覆, 甚至在受影響儲戶出面要求調出監控錄影、查明事實真相時, 銀行用強硬的態度拒絕了與他們的任何溝通, 宣稱“涉事銀行工作人員已經在逃”, 推諉責任。
時至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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