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付夢瑩
本文選自11月19日推出的《雲南經濟參考》第6期, 轉載有更新, 歡迎訂閱!
資本市場充滿著金錢的誘惑, 造假牟利只有空前, 沒有絕後。
近日, 上市公司“金亞科技”、“*ST昆機”均因財務造假、資訊披露違規而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一時間又將財務造假一事推上了風口浪尖。 早前, 我省就有過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案例, 且餘波久久未消。
11月初, 雲南省高院對“雲投生態”向原控股股東何學葵提起的民事訴訟案件做出終審判決, 判決何學葵向公司支付賠償款5.05萬元。 近日, “雲投生態”與何學葵簽訂《證券虛假陳述賠償責任承擔結算協議》,
至此, 有關“雲投生態”前身“綠大地”欺詐發行股票、財務造假案的各種糾紛基本結束, 曾經轟動市場的“中小板造假第一案”基本塵埃落定。
曾經的女首富
故事還要從上世紀說起。
上世紀90年代, 花卉市場規模化發展剛剛起步, 何學葵通過在雲南省科協等單位任職的經歷, 敏銳地察覺到創業機會。 1996年, 何學葵、王波、蔣凱西等人以債轉股的形式, 將對河口花卉有限責任公司的借款轉為股權投資, 並將公司更名為雲南河口綠大地實業有限責任公司。 年僅27歲的何學葵成為控股股東, 並擔任董事長。
在創立的前兩年, 綠大地公司主要從事苗木定植業務,
昆明世博園建設期間, 綠大地公司曾中標多個項目, 承擔多個館廳的綠化苗木供應, 收入一舉實現翻番。 此後, 公司生意越做越大, 開始謀劃向資本市場進軍。 2006年, 綠大地公司首次向證監會遞交了IPO材料, 但遭到否決。
次年, “綠大地”再次向A股市場發起衝擊, 並于12月順利登陸中小板, 成為A股“園林綠化第一股”, 同時也是雲南第一家登陸A股市場的民營企業。 何學葵頓時名聲大噪, 從最初帶領幾名員工的花店小老闆,
但在亮麗的光環背後, 這個勵志女強人和她的“綠大地”都充滿了“原罪”, 其人生命運很快迎來大轉折。
2010年3月, 因涉嫌資訊披露違規, “綠大地”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何學葵請來了昆明市商務局老領導王光中(曾擔任局長、黨組書記等職)擔任綠大地總經理。 曾有分析認為, 此舉意在借助王光中深厚的人脈為公司打開局面。
但事實證明, 這一舉動徒勞無益。 當年11月, 雲南省公安廳對其違規披露資訊案件立案偵辦, 隨後凍結何學葵所持公司28.63%的股份。 次年3月, 因涉嫌欺詐發行股票,
隨後, 昆明市人民檢察院認為判決有誤, 部分罪名量刑偏輕, 要求昆明市中級法院重新審判。 最終, 在欺詐發行股票罪的基礎上, 何學葵還被認定, 犯有偽造金融票證罪、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罪, 被判有期徒刑10年, 並處以10萬元罰款。
病急亂投醫的何學葵, 也遭遇了連環騙局。 在證監會介入調查後, 何學葵曾找到自稱“證監會高層領導的代理人”的吳浩疏通關係, 卻被後者詐騙900萬元。 2014年1月, 昆明中院作出一審判決, 吳浩因犯詐騙罪, 判處有期徒刑13年, 並處罰金50萬元。 這個“高級”騙子的受刑年限、罰金, 都比何學葵高。
中小板造假第一案
“綠大地”的財務報表可謂非常亮眼, 其上市前的2006年淨利潤超4700萬元, 上市當年淨利潤增長超35%, 而2009年前三季度淨利潤已經超過8850萬元。
但司法機關查明, 為了讓綠大地公司成功上市, 何學葵和時任財務總監蔣凱西安排出納主管趙海麗、大客戶中心負責人趙海豔註冊了一批關聯公司, 並利用相關銀行帳戶操控資金流轉, 採用偽造合同、發票、工商登記資料等手段, 虛構交易業務, 虛增資產0.7億元、虛增收入2.96億元。 2007年12月21日, 綠大地公司登陸深交所中小板, 非法募集資金達3.46億元。
成功上市後, 巨大的窟窿怎麼補, 只能繼續編造更大謊言。 法院還查明, 2007-2009年間, “綠大地”通過偽造合同和會計資料、銷售款轉回等手段, 虛增資產2.88億元, 虛增收入2.5億元。
2005-2009年期間,在何學葵、蔣凱西和時任財務顧問龐明星的安排下,趙海麗利用銀行空白進帳單,填寫虛假資訊後,私刻銀行印章加蓋於單據上,偽造了各類銀行票證共計74張。在證監會立案調查期間,為掩蓋財務造假事實,何學葵還指使趙海麗替換並銷毀66份偽造的會計憑證。
2013年2月,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綠大地欺詐發行股票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綠大地公司犯欺詐發行股票罪、偽造金融票證罪、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罪,判處罰金1040萬元;何學葵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10萬元,蔣凱西、龐明星、趙海麗及趙海豔被判2年3個月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分別處以罰款。
除了司法機關的刑事判決,中國證監會還對多名涉案人員處以頂格罰款,有關會計師事務所、證券公司、律師事務所均被牽連其中。整個案件案情重大、過程撲朔迷離、涉案人員眾多,被市場稱為“中小板造假第一案”。
何學葵和蔣凱西被終身禁入證券市場,11名高管被給予警告並處以罰款,其中時任副董事長趙國權、時任董事胡虹、黎鋼、鐘佳富,時任獨立董事普樂、羅孝銀、譚煥珠、時任總經理毛志明、徐雲葵、時任副總經理陳德生等10人被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時任獨立董事鄭亞光被給予警告並處10萬元罰款。
“綠大地”的保薦機構——聯合證券(現在的華泰聯合證券)上演現實版“賠了夫人又折兵”,不僅被沒收1200萬元業務收入,還被罰款1200萬元。2名保薦代表人分別被罰款30萬元,並被撤銷保薦代表人資格和證券從業資格。
2000年成立的深圳市鵬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作為“綠大地”上市發行的審計機構,被撤銷證券服務業務許可,一單業務導致十幾年的打拼前功盡棄。於是,該事務所只好轉變業務方向,公司更名為深圳市鵬城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業務範圍變更為資訊諮詢、企業管理諮詢、市場行銷策劃等。目前,該公司已註銷。
而法律服務機構——四川天澄門律師事務所,被沒收58萬元業務收入,並處以罰款58萬元。同時,2名律師被給予警告,並分別被罰10萬元。
雲投集團接盤
2011年5月,鑒於中准會計師事務所對綠大地公司2010年度的財務報告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深交所對“綠大地”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其股票簡稱變更為“*ST大地”。自司法機關介入調查,“綠大地”的股價一瀉千里,短短半年時間超跌75%。這個燙手的山芋急需有人來冒險接盤。
2011年11月,身陷囹圄的何學葵與雲投集團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以9.16元/股的價格向雲投集團轉讓所持3000萬股份,總金額約2.75億元。雲投集團由此持有“綠大地”19.86%的股份,成為第一大股東,何學葵持有股比例下降至8.77%,成為第二大股東。
2012年2月股權變更登記完成後,雲投集團正式入主“綠大地”,並對管理層大換血。其中,雲投集團時任副總裁楊槐璋出任“綠大地”董事長,雲投集團旗下雲南省林業投資公司時任副總經理陳興紅出任“綠大地”總經理。
2014年,“綠大地”向徐洪堯、張國英夫婦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收購二者所持雲南洪堯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66%的股權,並向雲投集團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股份發行後,雲投集團持有綠大地21.05%的股權,仍為控股股東,徐洪堯、張國英合計持股13.19%,超過何學葵持股比例,成為第二大股東。
同年8月,公司更名為雲南雲投生態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並新增了生態修復、環境治理、水土保持、生態環保產品的開發與應用等業務,同時取消了主要面向C端的“工藝美術品、花木製品、塑膠製品、陶瓷製品的生產及銷售”業務,更加專注于園林綠化和生態環保治理方面。
眾多糾紛終結
然而,變身國資背景、改頭換面的“雲投生態”,依然麻煩纏身,詐騙發行股票案遺留下大量糾紛。
2014年起,“雲投生態”陸續收到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的《應訴通知書》、《民生起訴狀》及《民事傳票》。大量股民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雲投生態公司、何學葵、鄭凱西賠償因虛假陳訴造成的損失約1811萬元。
而直到今年,“雲投生態”仍受到“綠大地”造假一案的影響。例如,雲投生態今年4月收到1份《民事判決書》,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雲投生態”向投資者趙某賠償11040元。雖然金額不大,對公司影響甚微,但也是夠勞心費神的。
據公司披露的資料,截至目前,“雲投生態”所涉及的類似上述民事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共104起,均已判決生效。其中,73起已被駁回,剩下31起案件判決賠償金額約191萬元。但僅由“雲投生態”直接承擔賠償責任的只有7起,涉及金額19.16萬元,公司已就2015年以前的6起案件對投資者進行了賠償,涉及賠償金約18.05萬元,並向何學葵提起了訴訟。
2016年8月,昆明中院酌情認定何學葵在上述6起案件中應當承擔70%主要責任中的40%,判決何學葵向“雲投生態”支付賠償款5.05萬元。雲投生態公司不服,向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述。
今年11月3日,省高院駁回“雲投生態”的上訴,維持原判。長達2年的官司終於打完,獲賠金額扣除訴訟費到手還不足5萬元。近日,“雲投生態”與何學葵簽訂協定,雙方認定投資者追償系列案中“雲投生態”實際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共計19.34萬元,其中公司承擔70%主要責任中的30%,何學葵承擔另外40%。此外,“雲投生態”除已支付的18.05萬元外,還應承擔22.56萬元。
此前,雲投生態公司帳面就造假一案計提了預計負債約173萬元,扣出還需承擔的賠償金後,剩餘部分可轉回,預計增加公司利潤總額150萬元。
至此,有關“綠大地”詐騙發行股票一案的餘波基本消除,雲投生態不再有相關官司纏身。
何學葵在刑罰執行期間,有悔改表現,曾被評為2014年度犯罪改造積極分子,並能積極履行財產刑人民幣60萬元,已獲得減刑7個月。何學葵現所持“雲投生態”股份的市值約1.7億元,即使到2019年12月刑滿出獄,已滿50歲的何學葵生活也不會太慘。
虛增收入2.5億元。
2005-2009年期間,在何學葵、蔣凱西和時任財務顧問龐明星的安排下,趙海麗利用銀行空白進帳單,填寫虛假資訊後,私刻銀行印章加蓋於單據上,偽造了各類銀行票證共計74張。在證監會立案調查期間,為掩蓋財務造假事實,何學葵還指使趙海麗替換並銷毀66份偽造的會計憑證。
2013年2月,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綠大地欺詐發行股票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綠大地公司犯欺詐發行股票罪、偽造金融票證罪、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罪,判處罰金1040萬元;何學葵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10萬元,蔣凱西、龐明星、趙海麗及趙海豔被判2年3個月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分別處以罰款。
除了司法機關的刑事判決,中國證監會還對多名涉案人員處以頂格罰款,有關會計師事務所、證券公司、律師事務所均被牽連其中。整個案件案情重大、過程撲朔迷離、涉案人員眾多,被市場稱為“中小板造假第一案”。
何學葵和蔣凱西被終身禁入證券市場,11名高管被給予警告並處以罰款,其中時任副董事長趙國權、時任董事胡虹、黎鋼、鐘佳富,時任獨立董事普樂、羅孝銀、譚煥珠、時任總經理毛志明、徐雲葵、時任副總經理陳德生等10人被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時任獨立董事鄭亞光被給予警告並處10萬元罰款。
“綠大地”的保薦機構——聯合證券(現在的華泰聯合證券)上演現實版“賠了夫人又折兵”,不僅被沒收1200萬元業務收入,還被罰款1200萬元。2名保薦代表人分別被罰款30萬元,並被撤銷保薦代表人資格和證券從業資格。
2000年成立的深圳市鵬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作為“綠大地”上市發行的審計機構,被撤銷證券服務業務許可,一單業務導致十幾年的打拼前功盡棄。於是,該事務所只好轉變業務方向,公司更名為深圳市鵬城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業務範圍變更為資訊諮詢、企業管理諮詢、市場行銷策劃等。目前,該公司已註銷。
而法律服務機構——四川天澄門律師事務所,被沒收58萬元業務收入,並處以罰款58萬元。同時,2名律師被給予警告,並分別被罰10萬元。
雲投集團接盤
2011年5月,鑒於中准會計師事務所對綠大地公司2010年度的財務報告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深交所對“綠大地”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其股票簡稱變更為“*ST大地”。自司法機關介入調查,“綠大地”的股價一瀉千里,短短半年時間超跌75%。這個燙手的山芋急需有人來冒險接盤。
2011年11月,身陷囹圄的何學葵與雲投集團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以9.16元/股的價格向雲投集團轉讓所持3000萬股份,總金額約2.75億元。雲投集團由此持有“綠大地”19.86%的股份,成為第一大股東,何學葵持有股比例下降至8.77%,成為第二大股東。
2012年2月股權變更登記完成後,雲投集團正式入主“綠大地”,並對管理層大換血。其中,雲投集團時任副總裁楊槐璋出任“綠大地”董事長,雲投集團旗下雲南省林業投資公司時任副總經理陳興紅出任“綠大地”總經理。
2014年,“綠大地”向徐洪堯、張國英夫婦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收購二者所持雲南洪堯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66%的股權,並向雲投集團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股份發行後,雲投集團持有綠大地21.05%的股權,仍為控股股東,徐洪堯、張國英合計持股13.19%,超過何學葵持股比例,成為第二大股東。
同年8月,公司更名為雲南雲投生態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並新增了生態修復、環境治理、水土保持、生態環保產品的開發與應用等業務,同時取消了主要面向C端的“工藝美術品、花木製品、塑膠製品、陶瓷製品的生產及銷售”業務,更加專注于園林綠化和生態環保治理方面。
眾多糾紛終結
然而,變身國資背景、改頭換面的“雲投生態”,依然麻煩纏身,詐騙發行股票案遺留下大量糾紛。
2014年起,“雲投生態”陸續收到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的《應訴通知書》、《民生起訴狀》及《民事傳票》。大量股民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雲投生態公司、何學葵、鄭凱西賠償因虛假陳訴造成的損失約1811萬元。
而直到今年,“雲投生態”仍受到“綠大地”造假一案的影響。例如,雲投生態今年4月收到1份《民事判決書》,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雲投生態”向投資者趙某賠償11040元。雖然金額不大,對公司影響甚微,但也是夠勞心費神的。
據公司披露的資料,截至目前,“雲投生態”所涉及的類似上述民事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共104起,均已判決生效。其中,73起已被駁回,剩下31起案件判決賠償金額約191萬元。但僅由“雲投生態”直接承擔賠償責任的只有7起,涉及金額19.16萬元,公司已就2015年以前的6起案件對投資者進行了賠償,涉及賠償金約18.05萬元,並向何學葵提起了訴訟。
2016年8月,昆明中院酌情認定何學葵在上述6起案件中應當承擔70%主要責任中的40%,判決何學葵向“雲投生態”支付賠償款5.05萬元。雲投生態公司不服,向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述。
今年11月3日,省高院駁回“雲投生態”的上訴,維持原判。長達2年的官司終於打完,獲賠金額扣除訴訟費到手還不足5萬元。近日,“雲投生態”與何學葵簽訂協定,雙方認定投資者追償系列案中“雲投生態”實際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共計19.34萬元,其中公司承擔70%主要責任中的30%,何學葵承擔另外40%。此外,“雲投生態”除已支付的18.05萬元外,還應承擔22.56萬元。
此前,雲投生態公司帳面就造假一案計提了預計負債約173萬元,扣出還需承擔的賠償金後,剩餘部分可轉回,預計增加公司利潤總額150萬元。
至此,有關“綠大地”詐騙發行股票一案的餘波基本消除,雲投生態不再有相關官司纏身。
何學葵在刑罰執行期間,有悔改表現,曾被評為2014年度犯罪改造積極分子,並能積極履行財產刑人民幣60萬元,已獲得減刑7個月。何學葵現所持“雲投生態”股份的市值約1.7億元,即使到2019年12月刑滿出獄,已滿50歲的何學葵生活也不會太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