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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信電器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變更公司財務總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上海良信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於近日收到公司財務總監盧生江先生提交的書面辭職報告, 盧生江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請辭去財務總監職務, 辭職後將繼續在公司擔任副總裁職務。

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盧生江先生辭去財務總監的申請自辭職報告送達公司董事會時生效。 公司及董事會對盧生江先生在擔任財務總監期間為公司發展做出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經公司總裁任思龍先生提名, 董事會提名委員審核通過, 公司於2017年12月11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聘任公司財務總監的議案》。 同意聘任程秋高先生為公司財務總監, 任期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公司獨立董事對聘任財務總監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詳見同日巨潮資訊網相關公告(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程秋高先生簡歷

上海良信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12月12日

附:程秋高先生個人簡歷

程秋高:男, 1984年9月出生, 中國籍, 無境外永久居留權, 大學本科, 中級會計師職稱。 2007-2010年在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歷任成本會計。 2011年至今在上海良信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歷任高級核算會計主任、財務部經理, 現任財務部總監。

截至目前, 程秋高先生持有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畫首次授予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畫首次授予股份合計 85,700股, 占公司總股本的0.016%。 其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 也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處罰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形, 也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第 3.2.3 條所規定的情形。 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核查,

程秋高先生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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