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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產,員工工資、債主債務和稅務欠款,先清償哪個?

創業有風險, 雖然這句話掛在嘴邊, 但總有些公司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經營不下去, 草草收場之際, 員工工資、債主債務和稅務欠款就成了老闆們的三塊心病, 錢不夠, 還不了, 怎麼辦?

當公司走到最後一步, 轉手也轉不出, 苦撐也撐不下去, 不如就走法律程式宣佈破產吧。

“破產”這一詞雖然大家不陌生, 但其法律意義和具體含義, 恐怕很多老闆都不瞭解。

看《企業破產法》: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 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 債權人和債務人都可以向債務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

這段話的重點是:企業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 才申請破產的。 如果足以清償債務, 那就直接還錢然後走正常註銷了。

此外, 提醒大家:破產不是只有企業可以申請的, 債主、法院、稅局、律師事務所都可以針對某一個企業的提出破產申請。

好吧, 破產就破產吧, 可是欠債還錢, 天經地義。 這家公司欠的錢, 到底怎麼還呢?

因為不足以全部清償, 那麼還錢的順序就非常重要了!

要優先撥付破產費用(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管理、變價和分配債務人財產時產生的費用等等)後, 按如下順序清償:

1、破產企業所欠職工的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第一順位)

2、破產企業所欠稅款(第二順位)

3、破產債權(第三順位)

沒錯, 員工工資排第一,

所欠稅款排第二, 最後才輪到債主。

清償的方式是:

1、先清償在先順序的債權。

2、第一順位清償完畢後, 有剩餘財產的, 進行下一順位的清償。

3、對每一順序的債權, 破產財產足夠清償的, 予以足額清償;不足清償的, 按比例清償。

4、按比例分配後, 也即破產財產被分完了, 即使還有債權未支付, 也分不到了。

具體來說, 如果一個公司宣佈破產, 那麼要先付員工工資, 以及員工的各項補助、撫恤金, 社保費等等。

有一點需要注意, 破產企業高管們的工資一般都不低, 但不能按他們原來的工資結算給他們, 說不定公司就是被他們搞破產的, 所以給他們的工資只能是員工的平均工資。

搞定完員工工資後, 若還有錢剩餘, 接下來就要還政府了,

其中稅款就是一大頭。

所以別覺得平時稅務逾期、欠稅都沒關係, 等到你申請破產, 稅局比債主還先來找你呢!

最後一級是普通債權, 就就十分危險了, 如果一個公司欠稅多, 那麼普通債主分分鐘一分錢也拿不回來。

如果補完稅, 還剩下一點錢, 但債主有很多個, 怎麼分配呢?

舉個栗子, 現在還剩10萬塊, 可是欠A公司80萬, 欠B公司20萬, 那麼就還給A公司8萬, 還給B公司2萬, 這就是按比例分配。

最後提醒一點, 破產分配的財產必須是貨幣哦, 要把所有資產變賣成錢, 可不是拿一台機器或十箱產品給人家抵債。

完成破產清算之後, 別忘了走登出流程哦, 工商稅務備案少不了的!不然都是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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