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在經歷了上世紀的大蕭條(1929-1933)之後,
為了避免再一次發生經濟危機,
制訂了種種的措施,
這些措施裡面, 。
最主要的就是限制金融業的發展,
總之就是把金融業關在小圈子裡,
不牽涉到老百姓,
拿去做投資的錢,
都是富豪們自己的錢,
即是自己的錢,
他們當然會做好風險控制,
在這樣的體制下,
金融業得到了很好的控制,
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可是這樣的模式下,
金融業被死死地限制在小圈子裡,
時間久了,
富豪們就嫌遊戲規模太小,
來錢太慢,
於是,
他們千方百計地迫使政府放鬆監管,
要政府打開經濟的潘朵拉盒子,
而事實上,
在美國國力急速發展的大背景下,
落後的金融業也的確難以配合美國經濟發展的速度,
甚至給經濟發展帶來了負面作用,
於是,
在萬眾期待下,
美國政府終於解放了金融業的枷鎖,
解封金融業的枷鎖,
正是一切災難的源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