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讀肯·克西的《飛越瘋人院》。
相對於文字, 我們更熟悉的是影像。 1975年的奧斯卡上, 作為同名電影的《飛越瘋人院》一舉摘取了包括最佳影片、導演和男女主角等在內的五項大獎, 而傑克·尼克爾森飾演的麥克也成為了奔向自由生活而不屈抗爭的偉大象徵。 在電影大獲成功的時候, 有一個小八卦非常值得一提, 原著作者肯·克西聲稱永遠都不會看這部影片, 他甚至一紙訴狀把電影製片方告上了法庭, 理由是電影沒有像小說裡一樣從酋長布羅姆登視角講述整個故事。 對電影與文學之間是否應該完全遵循原著的問題在此爭辯是沒有多大意義的,
《飛越瘋人院》裡的男主角很顯然是麥克, 麥克馬里·蘭道·派翠克, 三十五歲, 未婚。 因為在朝鮮囚犯集中營成功領導了一次越獄而獲得傑出服役十字勳章, 之後因為不服從部隊命令被開除, 接下來就是一連串的鬥毆打架的歷史, 以及因為酗酒、賭博和擾亂治安數次被捕。 麥克在小說的開篇來到精神病院是“由州政府從彭德萊登勞改農場送到本院來進行診斷和可能的治療”。 也就是說這位曾經因為越獄成為戰鬥英雄的麥克, 在美國的監獄中進行了勞動改造, 然後又被送到了精神病院。
《飛越瘋人院》寫於1960年, 之後的一年中, 蜜雪兒·福柯的《瘋癲與文明》橫空問世。 福柯在他的書中分析說, 精神病院往往以解放病人, 廢除強制, 創造一種人道的環境的名義治療病人, 但實際上, 不過是“用令人窒息的責任取代了因瘋癲引起的無限制的恐怖, 恐懼不是在監獄大門內的主宰, 而是在良心的名義下肆虐”。 治療病人一般不會用直接的懲罰措施, 但是它的做法會比懲罰更為厲害。 它會把那種罪過變成秩序的一部分, 使負罪感成為病人本人的一種意識。 換句話說, 這種負罪感會使病人永遠變成受自己或他者懲罰的物件, 成為一個他者觀看的客體。
這一切都在酋長默默地注視下發生的。 麥克在精神病院的行為是要告訴大家有權利享受自由, 追求幸福, 而不是成為一個極權主義下行屍走肉的齒輪, 機械而準確的轉動著。 而能唯一意識到並開始覺醒, 走出柏拉圖洞穴, 飛越出瘋人院的人就是酋長, 是他實現了麥克的夢想和自我救贖。 “我一隻手抓住窗臺, 弓身一跳……躍入了月光裡”, “我記得當我跑的時候……我感覺自己好像在飛翔”。 無論在電影的畫面裡, 還是在文字的語速中, 酋長逃離的這一刻我們激動人心, 這一刻我們淚流滿面,
正如羅伯特·法根教授的評價所言,
《飛越瘋人院》中根本的對立面不是瘋癲與清醒,
而是自由與不自由。
自由是我們的天賦之權,
任何人都不能用任何的名義剝奪我們享受自由的權利。
無論是未來的烏托邦,
還是現世的幸福;無論是極權主義社會中赤裸裸的威權,
還是後極權主義社會中意識形態許諾的虛妄,
都不能剝奪我們縱身一躍奔向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