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小楷《樂毅論》四十四行, 褚遂良《晉右軍王羲之書目》列為第一。 梁陶弘景說:“右軍名跡, 合有數首:《黃庭經》、《曹娥碑》、《樂毅論》是也。 ”真跡早已不存一說真跡戰亂時為咸陽老嫗投于灶火;一說唐太宗所收右軍書皆有真跡, 惟此帖只有石刻。 現存世刻本有多種, 以《秘閣本》和《越州石氏本》最佳。
《樂毅論》 小楷, 梁模本有題款“永和四年(348)十二月甘四日書付官奴”(小編注:《蘭亭序》是永和九年, 也就是《樂毅論》要早了五年)。 據說原石曾與唐太宗同葬昭陵, 或說《樂毅論》之書在武則天當政時散人太平公主家, 後被人竊去,
《樂毅論》墨蹟本今已不傳, 真跡則更不待言了。 據唐韋述《敘書錄》稱, 內府所藏的《樂毅論》, “長安、神龍之際, 太平安樂公主奏借出外榻寫”, “因此遂失所在”。 徐浩《古跡記》記載得更為具體一些, 曰:後歸武則天女太平公主,
宋朝程大昌肯定了這一說法, 其所著《考古編》卷八謂:“開元五年(717)裒大王真跡為百五十八卷, 以《黃庭經》為正書第一, 無《蘭亭》、《樂毅》, 則開元時真本不存明矣。 今世傳本, 必是摹榻, 又未必正是當時傳本。
褚遂良、武平一皆言貞觀中嘗敕馮承素等榻本賜長孫無忌等六人, 人間遂有六本, 其內本之經褚河南敘錄者, 凡接縫及卷首、卷尾皆印‘貞觀二年’以識。 今傳本又皆無之, 知是榻非原榻不疑也。 ”《宣和書譜》著錄的《樂毅論》, 恐怕就是程大昌所指的非原榻的再榻本。
另外, 宋沈括在《夢溪筆談》卷十七中還提出一新說, 他認為“王羲之書, 舊傳惟《樂毅論》乃羲之親書於石,
其後隨太宗人昭陵。 朱梁時, 耀州節度使溫韜發昭陵得之, 複傳人間。 或曰‘公主以偽本易之, 元石曾入曠」。 本朝高紳學士家, 皇佑中紳之子高安世為錢塘主簿, 《樂毅論》在其家, 予嘗見之。 時石已破缺, 末後獨有一 ‘海’字者是也。 其後十餘年, 安世在蘇州, 石已破為數片, 以鐵束之, 後安世死, 石不知所在。 或雲‘蘇州一富家得之。 ’亦不復見。
今傳《樂毅論》, 皆摹本也。 筆劃無複昔之清勁。 羲之小楷字於此殆絕, 《遺教經》之類, 皆非其比也。 ”沈括此說實際上是把傳世的石刻榻本追認到王羲之那裡, 以他所見的刻石為原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