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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小萍代表:建議將“三無”集體企業納入“僵屍企業”

今年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將繼續以市場化法治化手段清理“僵屍企業”。 全國人大代表、陝西省總工會幹部劉小萍認為, 在“僵屍企業”中, 要特別注意一類特別的企業, 即集體所有制企業。

她介紹, 近年來, 全國70%以上的集體工業企業經過改革, 成為資產職工個人所有、企業集體佔有的產權明晰的市場主體。 通過職工個人股、集體股、社會法人股混合所有制, 實行了按勞分配為主、各種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多種分配形式。

但仍然有相當一部分集體工業企業, 由於多方面原因, 無法通過發展和改革走出困境,

成為困難企業, 甚至有不少企業資產不夠安置職工, 成為無資產、無場地、無經營的“空殼企業”, 一定程度上也成為國家及地方不穩定因素的源頭之一。

劉小萍認為, 由於這些企業存在停產半停產、規模小、底子薄、負債沉重、發展後勁不足、改制條件差等問題, 嚴重制約著集體工業經濟的發展和壯大。

這些企業負擔沉重, 職工收入低, 有的長期拖欠職工工資和各種社會保險等。 有的企業賴以生存發展的生產資料(土地、房屋、設備)存量少, 產權性質複雜, 處置難度大。

一些正常生產的經營性企業融資難、上專案難、競爭能力低, 使集體工業經濟在生產經營上形成規模難度增大, 而由於企業改制資金嚴重不足, 加上不能享有國企改革的優惠政策,

職工意見較大。

劉小萍認為, 由於缺乏國家系統性支持集體工業經濟改革發展的政策, 致使集體工業經濟無法享受國有或非公經濟發展的優惠政策, 企業改革進展緩慢。

她介紹, 同為公有制經濟重要組成部分, 國家出臺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關於同意東北地區廠辦大集體改革試點工作指導意見的批復》。

2015年對同為集體經濟的供銷社系統出臺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 到目前為止沒有出臺全國性的“城鎮集體工業企業改革指導意見”。

這致使地方難以出臺支持城鎮集體經濟的配套檔, 也使國家大力發展公有經濟的政策難以完全落地。

城鎮集體工業系統的職工成為改革開放以來受益較少的特殊群體。

因此, 劉小萍建議, 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同步實施對集體工業經濟中“三無、空殼”企業的清理, 將集體經濟中“三無”及經營停滯的工業企業納入到中央和各級的“清理僵屍企業”政策範疇中, 使集體工業企業改革享受國有企業改革有關扶持政策, 通過推動企業兼併重組、破產清算等多種形式, 充分運用市場、法律和行政手段, 讓集體工業經濟中“三無、空殼”企業退出市場。

同時妥善安置好職工, 確保所涵蓋的職工就業有出路、生活有依託、退休有保障, 消除困難企業存在的不穩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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