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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福建省物價局出臺新辦法 推進公租房租金管理改革

為加快社會事業發展, 補齊民生短板, 福建省物價局等部門日前出臺《福建省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管理辦法》, 規範和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管理, 保障改善民生住房需求, 促進政府惠民利民政策的有效落實。

■ 一是完善公租房租金的管理方式。 對公租房租金依據公租房屬性實行分類管理, 其中政府投資建設並運營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投資建設、運營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 由運營方依據合作協定等合理確定;各類企業和其他機構等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運營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

由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與承租人協商約定。

■ 二是完善公租房租金的確定原則。 制定政府投資建設並運營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 應當以保證正常運營和維修管理為原則, 綜合考慮住房市場租金水準和保障物件的支付能力, 按照不超過同地段或同區域、同類型住房市場租金水準的70%合理確定;政府投資建設並運營管理以外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 可參照同地段或同區域、同類型住房市場租金水準的80%以下確(約)定。

■ 三是完善制定公租房租金所依據市場租金的確定方法。 制定政府投資建設並運營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所依據的同地段或同區域、同類型住房市場租金水準,

可由所在地市縣房地產或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住房市場租金監測情況確定, 也可由公共租賃住房專案管理單位調查測定或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機構評估測定。

■ 四是明確按保障物件支付能力不同實行差別化租金。 針對公租房和廉租房並軌運行後, 有關保障物件的收入差別較大, 且兩房並軌運行後執行統一的公租房租金標準, 明確政府投資建設並運營管理的公租房, 各地可根據保障物件的支付能力實行差別化租金, 對符合條件的保障物件採取租金減免方式分類分檔計租,具體減免方式及分類分檔計租辦法由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 五是明確與公租房租賃補貼的相關事項。 為加快推進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政策規定, 對符合條件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通過發放住房租賃補貼, 由其自行在市場上承租住房的, 應當綜合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準和保障物件的實際情況, 合理測算並確定住房租賃補貼標準, 並建立隨住房市場租金水準變化動態調整的機制。 同時, 考慮到各地住房市場租金水準和地方財力的差異性, 按照有關部門和部分地市的建議, 明確公租房租賃補貼辦法及補貼標準由各地另行制定。

■ 六是明確公租房退出及租金繳交標準等事項。 因收入等情況變化而不再符合租住公租房條件的, 承租人應按合同約定退回公租房。

未按合同約定退回公租房, 承租人確無其他住房的, 自應當收回之日起按市場租金標準繳交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逾期拒不退回公租房的, 公租房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可以依法要求承租人騰退公租房。 合同對違約租金標準的繳交另有約定的, 按合同約定執行。

■ 七是強化公租房租金的事中事後監管。 公租房租金實行明碼標價制度, 並對明碼標價的有關內容進行規範。 要求各地加強對公租房的成本監審和租金水準的監測分析, 有條件的市、縣可選擇當地有代表性的公租房作為年度成本資料獲取單位和監測定點單位, 適時掌握公租房成本動態和租金行情變動情況, 並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加強對公租房租金的監管。

■ 一是縮小定價範圍, 促進社會事業發展補齊民生短板。 新辦法從轉變價格管理方式入手, 縮小公租房的政府定價管理範圍, 明確除對政府投資建設並運營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外, 對各類社會資本及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的公共租賃住房實行更加靈活的價格政策, 其租金標準由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與承租人協商約定, 或者由運營方依據合作協定等合理確定, 賦予經營者更大的定價自主權, 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運營管理公租房, 促進社會事業發展補齊民生短板。

■ 二是健全定價機制, 助推租購並舉住房制度改革。 新辦法從保障改善民生住房需求出發,健全與多層次公租房保障體系相適應的定價機制。明確政府投資建設並運營管理的公租房租金標準按照不超過同地段、同類型住房市場租金水準的70%確定,不再對制定公租房租金標準所依據的市場租金比例低限作具體規定,以利於保障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促進政府惠民利民政策的有效落實。明確按保障物件支付能力不同實行差別化租金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保障物件採取租金減免方式分類分檔計租,以利於我省多層次的住房保障體系的建立健全。

■ 三是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維護保障對象的合法權益。新辦法從維護保障對象的合法權益出發,增加相關措施強化公租房租金的事中事後監管。明確公租房租金實行明碼標價制度,各地應加強對公租房的成本監審和租金水準的監測分析,有條件的市、縣可選擇當地有代表性的公租房作為年度成本資料獲取單位和監測定點單位,並要求各級價格部門加強對公租住房租金的監管。

有三方面的利好預期:

❶ 有利於通過對公租房租金管理方式的改革,縮小定價範圍,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運營管理公租房,促進社會事業發展補齊民生短板。

❷ 有利於通過對公租房租金定價原則的完善,健全定價機制,保障改善民生住房需求,助推全省多層次的公租房保障體系的建立健全。

❸ 有利於指導市、縣規範做好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管理工作,促進政府惠民利民政策的有效落實。

新辦法從保障改善民生住房需求出發,健全與多層次公租房保障體系相適應的定價機制。明確政府投資建設並運營管理的公租房租金標準按照不超過同地段、同類型住房市場租金水準的70%確定,不再對制定公租房租金標準所依據的市場租金比例低限作具體規定,以利於保障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促進政府惠民利民政策的有效落實。明確按保障物件支付能力不同實行差別化租金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保障物件採取租金減免方式分類分檔計租,以利於我省多層次的住房保障體系的建立健全。

■ 三是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維護保障對象的合法權益。新辦法從維護保障對象的合法權益出發,增加相關措施強化公租房租金的事中事後監管。明確公租房租金實行明碼標價制度,各地應加強對公租房的成本監審和租金水準的監測分析,有條件的市、縣可選擇當地有代表性的公租房作為年度成本資料獲取單位和監測定點單位,並要求各級價格部門加強對公租住房租金的監管。

有三方面的利好預期:

❶ 有利於通過對公租房租金管理方式的改革,縮小定價範圍,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運營管理公租房,促進社會事業發展補齊民生短板。

❷ 有利於通過對公租房租金定價原則的完善,健全定價機制,保障改善民生住房需求,助推全省多層次的公租房保障體系的建立健全。

❸ 有利於指導市、縣規範做好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管理工作,促進政府惠民利民政策的有效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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