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太無聊, 四十年後, 幾無二致。
荷爾蒙, 心機, 小團體, 撕逼, 好爹好結局, 綠茶婊過的都不差。
55後的《芳華》和95後的《小時代》會有多少異曲同工?
每一個場景都奢華到可以當一張海報,
每一個鏡頭都唯美到可以做MV。
內容?
55後也欺負人, 也搞小團體, 也會欺負人。
郭敬明的小時代在秀錢,
馮小剛芳華在秀權,
那個時候的答錄機和墨鏡,
和顧裡的那些奢侈品沒什麼不同。
小時代裡那些亂七八糟的感情,
芳華的林丁丁就很乾淨?
結尾裡, 劉峰是英雄, 何小萍是英雄。 可是英雄如何?
陳燦沒上過戰場, 房地產大亨;林丁丁沒上過戰場,
向那個年代的英雄致敬。
除此之外, 馮小剛的芳華, 不過就是他青春裡的小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