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省錢是一名留學生。 每個月從父母那裡拿零花錢的她, 為了給父母省下經濟負擔, 在韓國過著非常節儉的生活。 她不僅平時不亂花錢, 而且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養成了省錢的習慣。 有一天她出門時, 為了省下燃氣費習慣性的把鍋爐開關給關掉了。 但回家後發現鍋爐不再啟動, 於是叫來了房東維修了。 租房合同期限到, 王省錢在退租房的時候發現房東少給了20萬韓幣。 她問房東為什麼扣掉保證金, 房東說:這是維修鍋爐的費用。
王省錢鬱悶了。 租房的大件壞了, 不是房東承擔維修責任嗎?
關掉鍋入, 屬於故意弄壞鍋爐的行為
上述的案例是大冬天在韓國經常能遇到的事情。 與我們國內的居住習慣不同的是, 韓國的每個房子裡幾乎都是安裝了燃氣鍋爐用來取暖、供熱水。 所以鍋爐成為了家庭必備設備, 也是重要的一個大件設施。 所以鍋爐出現故障的話,
根據韓國“民法”的規定, 租房的大件設施要是出現故障的話, 應當由房東及時出錢負責維修。 所以鍋爐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的話, 房東要及時給租戶維修, 以便租戶正常在租房生活。 尤其是現在這種大冬天, 一天都不能耽誤鍋爐的使用。 因為沒有鍋爐, 根本無法正常生活。
但並不是所有的鍋爐故障都是由房東來賠償。 有租戶在使用過程當中, 因為過失引起的鍋爐故障應該由租戶自己出錢維修。 租戶弄壞鍋爐後, 有些房東可能會及時維修鍋爐。 但事後跟租戶要鍋爐維修費的話, 其實一點都不為過。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 冬天關掉鍋爐的電源會讓鍋爐發生故障。
結 語
所以在這個案件中, 王省錢的房東先修理鍋爐費之後再從保證金裡扣除了修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