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我縣房地產市場秩序, 嚴厲打擊“無證售房”等違法違規行為, 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 12月16日, 我縣組織聯合執法隊對全縣城區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違法違規預售行為進行專項整治。
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預售商品房的行為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 既擾亂了房地產市場正常秩序, 又可能對購房群眾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為切實維護廣大購房群眾的合法權益, 我縣在“雙違”整治攻堅行動中, 不斷加大對商品房違法預售行為的查處打擊力度, 並將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違規商品房預(銷)售行為作為集中整治、規範的重點,
根據《無極縣人民政府關於依法查處商品房違法預售行為的通告》第一條: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必須遵守下列規定中第二項規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 不得設立銷售場所(含諮詢中心、接待中心、展示中心等), 不得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格、戶外媒體、傳單等形式發佈宣傳廣告, 不得參加任何展銷活動。 第二條:關於對商品房違法預售有關問題的處理的第十項規定, 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設立銷售場所(含諮詢中心、接待中心、展示中心等)的, 由住建部門予以關閉。
有些開發商為了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