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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國產犯罪片邁出大膽一步,讓罪犯像員警,員警像罪犯

文 | 單亂

今天有一部「一波十三折」(借用馮小剛導演形容《芳華》的這句話)的犯罪電影上映。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

我想先問一個問題:完美的犯罪, 或高智商的犯罪, 為什麼這麼吸引人?因為它具備一種經過精密設計的「形式之美」。 這種美不遜於任何藝術作品。

講述犯罪的小說和電影, 同樣也擁有這種「形式之美」。 著名的推理小說家兼評論家朱利安·西蒙斯, 在他從文學史角度探討偵探小說的作品《血腥的謀殺》中就說過——

「偵探小說和俄狄浦斯神話, 存在著相似之處。 」

而優秀的犯罪電影, 尤其是以推演案件為核心的硬漢偵探電影,

本來就有著與神話天然的親近性, 只不過其講述的是男性神話的破滅。

除去故事本身對神話原型的借用之外, 偵探小說和偵探電影(讓我們姑且這麼稱呼), 之所以與神話相似的原因, 還因為它們的筋骨裡, 都有一種經過縝密設計的、嚴絲合縫的、處處皆有巧慮的思考意味。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中布下的犯罪迷局, 雖然距離完美仍有距離, 但仍然擁有設計精巧的形式美感, 對華語犯罪片在多個層面上有難得的突破。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改編自《心理罪》系列小說的最後一部, 也是幾本小說中風格最為暗黑、案件尺度最大的一部。

方木(鄧超飾)在片中要追捕的殺手的外號叫「城市之光」(阮經天飾), 是個對「犯罪美感」有極致追求的人。

「城市之光」下手的物件, 都是在道德或者法律上, 罪有應得的人;而他懲罰這些人的手法, 幾乎每一個單獨拎出來, 都足夠拍一部驚悚虐殺電影。

有一個老師, 要求學生在一晚之內做完習題冊, 結果導致學生自殺, 這個老師被「城市之光」綁在課桌上,

身體不斷失血, 也要在天亮之前做完一本習題。

是不是很像《七宗罪》裡, 讓貪吃者被食物撐死的設定?

拋棄母親的不孝子被扭曲成嬰兒的姿勢, 塞進裝滿「羊水」、子宮形狀的水囊中;阻礙火災救援的無良市民, 也在等不到救援的狀態下走向死亡;無視法律道德的律師,

最後被捆在炸彈上, 等待線民投票裁決死亡。

這些精心設計的、充滿「莫比烏斯環」意味的機關, 既讓犯罪者經歷了自己曾經讓別人體驗到的痛苦, 又批判了現實社會中存在于法律和道德的間隙中的那些社會事件。

展現小說中描述過的這些案件, 對電影來說本身就是一次挑戰, 不過這並不是《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本來用意。 透過這些案件所折射出來的, 是關注到這些社會問題、設計如此複雜的殺人手法的江亞, 是個制裁者, 也是個犯罪者。

阮經天飾演江亞

他知道在大眾的注意力都被紛繁複雜的現代資訊分流的現在,只有通過這種極端的、暴力的、奪人眼球的「犯罪」,才能獲取人們的關注,從他的邏輯和理解裡,來終結犯罪。

尤其是用線民投票來決定律師生死一案的設計,簡直就是對網路暴力和互聯網時代媒介屬性精准而極致的嘲諷。他把他對社會的觀察和思考,都用在了「犯罪」上。

他選擇用罪惡的運行,來控訴罪惡。看到這裡時,你甚至會想到,《黑鏡》中總統被迫在全國觀眾面前與豬苟且的橋段——旁觀者的罪惡。

而方木,其實和「城市之光」有諸多相似之處,擔任員警多年的方木,頭髮花白,在出場時的審訊中正邪不分的狀態,讓你很難分清半癲半魔的方木和文質彬彬的江亞,到底誰是罪犯。

鄧超飾演方木

面對犯罪的興奮感和厭惡感,設計案件與破解案件帶來的挑戰衝動,經手鮮血時的顫慄與瘋狂,在某種程度上具有著共通性。方木和江亞之間,有著某種互為你我的鏡像關係。在預告片中,江亞就和方木說過這麼一句話,我們是一樣的人。

這在一方面,是高手與高手過招的某些「知音難覓」的時刻;另一方面,也在戲裡戲外形成了對現實的暗喻。我們每個人的身上,都有光明和黑暗的一面。方木和江亞加起來,就是人性的光明面和黑暗面,超我和本我。

鏡像版海報,指向了兩人的相似性

方木和江亞在經歷上很相似,都有一個受到「傷害」,需要他們去照顧的「女性」。

隨著劇情發展,我們知道江亞對方木有一種近乎狂熱的崇拜,但後來,他發現方木並沒有用他的能力去成為somebody,便決定要代為行之,用另外一種方式,成為方木。崇拜和模仿,在這裡也成為了聯結兩個鏡像個體的鎖鏈。

而方木,則在整個過程中,一直都被「城市之光」往犯罪的道路上推,拿不到證據的他一定在閃念之間想過在員警的職務之外親手解決「城市之光」,尤其在廖亞凡的那場戲裡,方木差點就要越過法律制裁江亞。

在最後對江亞的抓捕中,方木更是,在表層上成為了「城市之光」,取代了「城市之光」。鏡像關係在這裡調轉,在這種「取代」裡,我們也能更清楚地看到兩人的「同一性」,他們就是一個人。

這是不少犯罪片中都會觸及的點,「犯罪者」和「追捕者」的一體性。這種解讀,其實就源於他們身上所共同具有的那些「犯罪天賦」,那些基於蛛絲馬跡的,基於細枝末節的,基於犯罪和罪惡的「思考」。只不過,方木選擇用自己對犯罪的天賦與直覺、靈感和瘋狂、剖析和思考,去緝拿江亞。

思考在這裡就像是工具,在不同的人手中,會發揮出不同的效應。假如福爾摩斯和波洛,用他們破案的天賦去犯罪,一定會是「完美犯罪」。

思考,即便是基於犯罪的思考,其實都沒有好壞之分,只不過思考的人不同,才會導致思考的結果不同。真正的「城市之光」不僅是善於思考(Think)的人,還要把「思考」用在正道上。

所以方木才會在影片說:「我才是城市之光。」

他知道在大眾的注意力都被紛繁複雜的現代資訊分流的現在,只有通過這種極端的、暴力的、奪人眼球的「犯罪」,才能獲取人們的關注,從他的邏輯和理解裡,來終結犯罪。

尤其是用線民投票來決定律師生死一案的設計,簡直就是對網路暴力和互聯網時代媒介屬性精准而極致的嘲諷。他把他對社會的觀察和思考,都用在了「犯罪」上。

他選擇用罪惡的運行,來控訴罪惡。看到這裡時,你甚至會想到,《黑鏡》中總統被迫在全國觀眾面前與豬苟且的橋段——旁觀者的罪惡。

而方木,其實和「城市之光」有諸多相似之處,擔任員警多年的方木,頭髮花白,在出場時的審訊中正邪不分的狀態,讓你很難分清半癲半魔的方木和文質彬彬的江亞,到底誰是罪犯。

鄧超飾演方木

面對犯罪的興奮感和厭惡感,設計案件與破解案件帶來的挑戰衝動,經手鮮血時的顫慄與瘋狂,在某種程度上具有著共通性。方木和江亞之間,有著某種互為你我的鏡像關係。在預告片中,江亞就和方木說過這麼一句話,我們是一樣的人。

這在一方面,是高手與高手過招的某些「知音難覓」的時刻;另一方面,也在戲裡戲外形成了對現實的暗喻。我們每個人的身上,都有光明和黑暗的一面。方木和江亞加起來,就是人性的光明面和黑暗面,超我和本我。

鏡像版海報,指向了兩人的相似性

方木和江亞在經歷上很相似,都有一個受到「傷害」,需要他們去照顧的「女性」。

隨著劇情發展,我們知道江亞對方木有一種近乎狂熱的崇拜,但後來,他發現方木並沒有用他的能力去成為somebody,便決定要代為行之,用另外一種方式,成為方木。崇拜和模仿,在這裡也成為了聯結兩個鏡像個體的鎖鏈。

而方木,則在整個過程中,一直都被「城市之光」往犯罪的道路上推,拿不到證據的他一定在閃念之間想過在員警的職務之外親手解決「城市之光」,尤其在廖亞凡的那場戲裡,方木差點就要越過法律制裁江亞。

在最後對江亞的抓捕中,方木更是,在表層上成為了「城市之光」,取代了「城市之光」。鏡像關係在這裡調轉,在這種「取代」裡,我們也能更清楚地看到兩人的「同一性」,他們就是一個人。

這是不少犯罪片中都會觸及的點,「犯罪者」和「追捕者」的一體性。這種解讀,其實就源於他們身上所共同具有的那些「犯罪天賦」,那些基於蛛絲馬跡的,基於細枝末節的,基於犯罪和罪惡的「思考」。只不過,方木選擇用自己對犯罪的天賦與直覺、靈感和瘋狂、剖析和思考,去緝拿江亞。

思考在這裡就像是工具,在不同的人手中,會發揮出不同的效應。假如福爾摩斯和波洛,用他們破案的天賦去犯罪,一定會是「完美犯罪」。

思考,即便是基於犯罪的思考,其實都沒有好壞之分,只不過思考的人不同,才會導致思考的結果不同。真正的「城市之光」不僅是善於思考(Think)的人,還要把「思考」用在正道上。

所以方木才會在影片說:「我才是城市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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