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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泰電氣今兒又“火”了一把:告證監會?主席助理出庭,霸氣回應

12月19日, 深交所首個退市股欣泰電氣欺詐發行案二審開庭審理。 證監會黨委委員、主席助理黃煒作為證監會負責人出庭應訴。

如此高級別的官員在行政訴訟案中親自出庭應訴, 實屬罕見。 這可能是中央部級單位負責人首次出庭應訴。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 證監會主席助理黃煒為法學博士, 此前長期在證監會法律部任職, 曾為法律部主任和證監會首席律師。

圖為證監會黨委委員、主席助理黃煒。

欣泰電氣於2016年8月25日從深交所摘牌, 其退市具有標誌性意義。 是創業板第一家終止上市的公司, 也是首家因欺詐發行被強制退市的上市公司。

案情回顧:

證監會曾在處罰決定書中認定其存在欺詐發行、信披違規、財務造假等違法行為。

“欣泰電氣通過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資金或偽造銀行單據的方式虛構應收賬款的收回, 在年末、半年末等會計期末沖減應收款項, 致使其在向證監會報送的IPO申請檔中相關財務資料存在虛假記載。 欣泰電氣將包含虛假財務資料的IPO申請檔報送證監會並獲得核准的行為, 違反了《證券法》第十三條和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 構成《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所述“發行人不符合發行條件,

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准”的行為, 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為溫德乙、劉明勝。 ”

”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 欣泰電氣在上市後繼續通過上述方式進行財務造假, 導致其披露的相關年度和半年度報告財務資料存在虛假記載。 同時, 欣泰電氣在《2014年年度報告》中未披露實際控制人溫德乙以員工名義從公司借款供其個人使用的事項, 存在重大遺漏, 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 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所述資訊披露違法行為, 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為溫德乙、劉明勝。 同時, 溫德乙作為實際控制人指使欣泰電氣從事上述兩項違法行為。 ”

欣泰電氣上訴原因:判重了!

據悉, 此次二審仍然是圍繞當時一審時的爭議焦點,

主要集中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和量罰是否過重三個方面。

欣泰電氣認為相比於純粹的經營造假, 虛構應收賬款回收情節顯著輕微, 不應處罰如此之重。 證監會認為, 對欣泰電氣的行政處罰系對其違法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的綜合判斷後作出的, 量罰適當;沒有證據證明欣泰電氣具有《行政處罰法》規定的法定從輕或減輕情節。

黃煒:對欺詐發行絕不姑息!

黃煒在庭審中表示, 欣泰電氣向證監會報送的財務會計檔存在虛假記載, 不符合《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騙取發行核准, 構成欺詐發行的違法行為。 證監會對證券市場的監管是法律賦予的職責和義務, 對欺詐發行等各類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證監會責無旁貸。

在本案中, 證監會依法對欣泰電氣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調查、處理, 最終作出與其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相匹配的處罰決定。

黃煒在庭審中還重申, 不說假話、不做假賬、真實披露是發行人的絕對法律義務, 也是發行人守信誠實的基礎誠信要求。 同時, 敬畏法律、尊重法律、恪守法律是發行人參與證券發行市場活動的底線要求。 此外, 捍衛證券市場的法律實施, 是中國證監會的使命所在、職責所在。 欺詐發行是證券市場最為嚴重的違法行為, 嚴重侵蝕證券市場的運行基礎, 中國證監會將一如既往地履行法律賦予的監管職責, 全面貫徹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的工作方針,切實加強對證券發行的全流程、全方位監管, 對發現的欺詐發行行為堅決依法查處,絕不姑息遷就。

據悉,庭審共進行了1小時50分鐘,案件並不進行當庭宣判。

還會有第二個“欣泰電氣”嗎?

據華夏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師軒偉分析,儘管說近兩年退市的上市公司數量有所增加,但是總體上來看這個數量並不多,仍然是一些個案,和美國市場相比,我們國家整體的退市率顯著偏低,那麼可以預計,隨著退市制度的執行和未來進一步得到強化,我們有可能看到更多的上市公司退市。

市場需要呵護,監管需要完善,投資者也需要成長。*欣泰事件無法以道德標準進行衡量,唯一可以說的是,相信常識,回歸理性。

新一屆發審委IPO審核從嚴。截至12月15日,新一屆發審委在近兩個月共審核首發企業77家,其中25家被否、6家暫緩表決、46家通過,審核通過率為59.74%。從源頭上杜絕第二個“欣泰電氣”的發生。

對發現的欺詐發行行為堅決依法查處,絕不姑息遷就。

據悉,庭審共進行了1小時50分鐘,案件並不進行當庭宣判。

還會有第二個“欣泰電氣”嗎?

據華夏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師軒偉分析,儘管說近兩年退市的上市公司數量有所增加,但是總體上來看這個數量並不多,仍然是一些個案,和美國市場相比,我們國家整體的退市率顯著偏低,那麼可以預計,隨著退市制度的執行和未來進一步得到強化,我們有可能看到更多的上市公司退市。

市場需要呵護,監管需要完善,投資者也需要成長。*欣泰事件無法以道德標準進行衡量,唯一可以說的是,相信常識,回歸理性。

新一屆發審委IPO審核從嚴。截至12月15日,新一屆發審委在近兩個月共審核首發企業77家,其中25家被否、6家暫緩表決、46家通過,審核通過率為59.74%。從源頭上杜絕第二個“欣泰電氣”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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