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費用法借鑒死亡風險保障中的遺屬需求法,
主要用於計算年金保險,
先以被保險人個人為單位來進行演示。
用生活費用法計算養老保險的保障金額時, 我們從被保險人本人退休後的生活費用缺口入手。 被保險人在退休後, 只能從社保領取養老金。
通常而言社保養老金是低於被保險人退休前的工資收入的, 也有可能低於被保險人的生活費用。 因此就出現了生活費用缺口。
如果被保險人養老保險中每月給付的金額, 可以等於或大於被保險人本人退休後, 所存在的生活費用缺口。 那麼, 當被保險人退休之後, 他每月從保險公司領取的養老金, 就能夠彌補其生活費用缺口了, 這樣被保險人的生活水準就不會因為退休而下降了。
被保險人每月的生活費用缺口=保險公司每月給付的養老保險金
按照這個原則, 我們計算養老保險每月領取的金額的步驟:
預計被保險人每月(年)所需的生活費用
2.計算被保險任來自其他投資型途徑的可能收入
3.所以需要生活費用減去可能收入, 則得到生活費用缺口
4.用養老保險來彌補生活費用缺口
5.選擇給付金額逐漸增加的保險產品, 給付金額等於生活費用缺口
6.根據資金時間價值繼續調整, 將生活費用缺口調整成每年相同的金額, 給付金額等於生活費用缺口
注意:
因為被保險人的死亡時間無法判斷, 所以在家庭中, 購買養老保險應以個人為單位注意計算, 分別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