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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仲介賣房 房更名了錢沒了

經辦人在微信裡解釋錢哪去了 新文化記者馬玉軒攝

A03版

新文化訊 近日, 長春市民張龍(化名)通過和美家地產出售了自己的房子, 可是房屋更名都已經結束, 房款卻沒有收到, 這是怎麼回事?

房子更名了 賣房款沒拿到

2017年7月, 張龍找到位於長沈路上一家名為“和美家地產”的房產仲介, 委託他們出售一套自己在綠園區的房子。 這期間, 他與和美家地產一名叫江華(化名)的商圈經理(房屋買賣經辦人)接觸, “當時我賣的時候給出的價格是36.5萬。 ”

“12月19日, 江華告訴我房子賣出去了, 要辦理相關手續。 ”張龍說, 20日, 張龍填寫了房產交易申報表,

更名正式完成, “19日那天, 江華告訴我買房人的錢已經到位了, 只要20日更名結束就能把錢給我。 結果20日那天他告訴我, 因為仲介需要走個流程, 估計我得21日才能拿到賣房款。 ”可21日, 仲介告訴他, 買方的錢沒到公司帳戶, 而江華也聯繫不上了。 張龍嘗試聯繫江華, 也沒成功。 經多方核對, 買房者是把錢匯款給了江華, 但仲介公司的帳面上並沒有這個資訊。

張龍提供了江華寫的一張欠條顯示, 和美家地產江華欠賣方張龍房款365000.00元, 於明日打到賣方張龍帳戶, 如未到由江華和和美家地產負責, 並將江華身份證、工牌留于賣方。 結尾處有江華的簽字, 時間為2017年12月20日。

經辦人稱房款轉錯了人

張龍懷疑自己遭遇了騙局,

可21日晚, 江華用微信與張龍取得了聯繫。 聊天記錄顯示, 江華稱家裡出事了, 自己不會逃跑, 兩三天內將給予張龍回復。 “我和江華在更名的時候簽了一個欠條, 他把身份證和工作證都押在我這了。 當晚他的意思是, 要是為了騙我的話也不會把身份證給我。 ”

在隨後的交流過程中, 張龍一直在勸說江華儘快出面, 解釋一下目前的情況, 但江華表示暫時無法出面, 無奈張龍只能報警。 22日上午8點左右, 張龍再次微信聯繫江華, “我本來要轉到公司, 結果支付寶轉錯人了, 我來找這個人了。 ”微信中, 江華這樣解釋。

為了證明自己, 江華向張龍提供了一張支付寶轉帳截圖, 上面顯示了幾筆轉帳記錄, 時間是在20日中午11時左右, 但21日中午,

江華再給轉帳者發資訊, 其已經被對方刪除。 據瞭解, 目前江華已經被警方控制。 23日, 張龍到和美家地產進行溝通時瞭解到, 還有一家人與他有著相同遭遇。

另一名相同遭遇的人

“當時他讓我匯款, 還給仲介公司打電話問轉帳名頭之類的事。 結果22日, 仲介公司就給我打電話問我什麼時候能交錢, 我說我已經給了江華。 ”經過與仲介公司方面溝通, 周麗瞭解到, 公司方面只有2500元的記錄, 其餘部分不知所蹤。 周麗連忙聯繫江華, “江華一直勸我別亂說話, 讓我跟仲介公司方面說是我自己沒湊齊錢。 他說自己因為家裡有事, 所以這錢出現了問題。 ”周麗一邊拖延, 一邊勸說江華出面。 當晚11點左右, 江華給周麗發微信稱, 將會帶著房東與周麗見面進一步協商解決,

但希望周麗將剩餘房款儘快交給他。

仲介方:以警方調查為准

23日, 記者與張龍、周麗來到和美家地產。 張龍等人認為, 儘管江華已經被警方控制, 但損失已經造成, 江華又是和美家地產的工作人員, 地產方面應該承擔一定責任。 對此, 和美家地產的一位自稱是總公司委派負責此事的工作人員表示, 此事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一切以警方公佈的結果為准, “該我們承擔的責任我們一定會承擔, 我們已經與江華的家人取得聯繫, 將儘快到場一起協商解決辦法。 江華的確是我們的員工, 是二月份來的, 是正式員工。 ”

記者表明身份後, 該工作人員稱目前警方已經介入, 不方便接受採訪。 至於為什麼買房者的房款會打入江華的個人帳戶。

該工作人員稱, 在合同中有明確提醒, 江華的行為是個人行為, 按照公司規定, 工作人員是不可以接受買賣雙方錢款的。 而根據周麗提供的資訊, 在房屋買賣居間合同中, 的確有一個紅色的章, 上面寫著“長春和美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收款唯一指定儲蓄帳戶專用章, 中國光大銀行長春飛躍路支行, 姓名和銀行帳號”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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