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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為國產犯罪片開了好頭,但好戲全在開頭?

“神說, 要有光。 ”

今年9月底, 有兩部電影先後退出了國慶檔。

一部是《芳華》, 一部是《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以下簡稱《城市之光》)。

巧的是, 這兩部影片在2017年最後一個月裡相繼上映。

如果說, 《芳華》的撤檔, 多少還帶有一點馮式小九九的雞賊, 那《城市之光》的跑路, 則基本上是故事情節背鍋, 傳說當時快上映都沒能拿到龍標。

夏BB看過原著小說, 裡面的案件都相當高能且真實, 還牽涉到了公檢法系統。

你說, 這能讓你在國慶日的時候上映嗎?

看完電影之後, 製作團隊為了迎合國慶的氣氛所做出的努力撲面而來, 不過這麼努力還沒能趕上獻禮的好時候, 慘。

其實它很適合放在10月上映, 尤其是片尾的彩蛋, 說不定會引發一波討論的高潮。

但出了這個檔期,

那些為了迎合審查的小心思, 就有點拍馬屁的意味了。

這是一部俗氣的電影, 缺點是那麼的令人惋惜, 甚至是心生厭惡。

但它又是一部很勇敢的電影, 優點是那麼令人驚喜, 燦爛奪目。

▲這張海報做的不錯

比如, 反派癲狂的表現很容易讓人聯想到《蝙蝠俠:暗黑騎士》中的小丑,

敘事節奏又像極了《七宗罪》。

那中國式“小丑”終於誕生了嗎?《城市之光》做到了“七宗罪”的第幾罪呢?

這部電影, 究竟值不值得貢獻票房呢?

--本文含輕微劇透, 你介意我也沒辦法--

向“黑暗正義”邁出的一小步

很多人對於《城市之光》的擔憂是演員的演技不行,

夏BB其實很理解這種擔心, 畢竟集合了兩大流量演員:鄧超和劉詩詩。

說句良心話, 本片大部分演員的表現還是湊合的, 比我想像的要好太多。

總體來說, 演技的排名是阮經天>鄧超>文淇>劉詩詩。

我們先從後面那位開始。

劉詩詩, 飾演方木的搭檔米楠。她一改從前說話有氣無力的現象,變得擲地有聲,慷慨激昂,但聽起來像在念課文。

好像帶了美瞳的大眼睛根本轉不動,美則美矣,毫無靈氣,總感覺跟大家不在一個次元裡。

怎麼做到的,我真的很好奇。

文淇,飾演方木收養的女孩廖亞凡。戲份不多,發揮有限,但演得真的很不錯。

與鄧超搭戲毫無畏懼,而且相當自然。我居然覺得灰毛頹廢超哥和青春叛逆文淇的這對老少配CP,看起來很好吃?

小姑娘加油,真的非常看好你。

鄧超,飾演主角方木。我最在意的就是他,在喜劇和文藝片中判若兩人、宛如精分的他。

本片再次證明,不當導演、不演喜劇的鄧超,做個扛把子是沒問題的。

超哥啊,在人生精力最旺盛的時刻,別再消費自己了,做點有意義的事情不好嗎?

阮經天,飾演反派江亞,這次最讓人拿不開眼睛的就是他。

看過《城市之光》之後,阮經天不再是霸道總裁,搖身一變成為霸道變態。

很多人將他的表演比作是《蝙蝠俠:黑暗騎士》裡面的小丑,在我看來確實有那麼點意思,但差距還是很大。

但是,阮經天此次的表演,真的刷新了我對他的認知。從恐懼到驚悚,從驚悚到倡狂的神經質特徵,雖然略用力,但完成度不錯。

他略顯誇張的表情,紅紅的鼻頭和睫毛上閃閃的淚水,讓我今年第一次在影院裡有了“敬佩”的感覺。

預告中江亞採用的是阮經天的原聲,雖然略帶台普,但並不出戲。遺憾的是,正片換成配音,在角色的整體性上,被剝去了一層真實。

有人說阮經天演得太“抽搐”,但我覺得還是可圈可點的,做人不能太雙標。

塑造一個能與主角媲美的反派,是影片成功的關鍵。阮經天的江亞有這層意思了,但還飽滿度還不太夠。

除了演員,影片整體的氣質和風格,總讓我想到一個詞,那就是“黑暗正義”。

▲這個鏡頭給我的印象還挺深的

江亞瞄準的目標,都是處在社會輿論風口浪尖上的人。

有因為教學方法不當,而導致學生自殺的數學老師。

有因拆遷而將母親趕出家門,還口出狂言的不孝子。

▲猜猜水袋裡裝的是什麼……

有隨便停車而阻攔消防車滅火,導致家中失火的鄰居慘死的中年男子。

有幫訛人的摔倒老太進行辯護的律師。

這些人,這些案件,現實社會裡我們已經聽到麻木了。但你是不是也曾想過,有一位行俠仗義的“黑暗英雄”,去替天行道呢?

甚至我在想,如果江歌媽媽看到這部電影,會不會也希望有一個“江亞”,去替她殺了陳世峰。

這種命題,在其它國家的影視作品中屢見不鮮,在國產影片中看到這樣的題材,仿佛還是第一次。

但當江亞把律師綁起來,捆上了炸彈,設定成超過十萬人選擇律師應該死就引爆炸彈的時候,我的心還是漏跳了一拍。

敢拍這種情節,也是挺有勇氣的。

但可惜的是,《城市之光》向著“黑暗”邁出了第一步,又為了所謂的“光明”,自己主動撤回了半步。

向《七宗罪》邁出的一小步

本片改編自雷米“心理罪”系列小說的第4部,該系列一共有5本小說,《畫像》《教化場》《暗河》和《城市之光》,以及番外篇《第七個讀者》。

全系列的主人公是方木,講述了他從學生時代到參加工作,成為一名員警,這期間發生的各種故事。

今年8月上映的、由李易峰和廖凡主演的《心理罪》,是該電影系列作品的第一部。

不過摸著良心講,從演員整體表現、角色塑造以及劇本改編合理性這幾個方面來看,《城市之光》都要比《心理罪》好很多。

原著中的方木,是一個智商超高、情商略低、擁有對犯罪人員進行心理畫像能力、行為舉止略微中二的一個人。

在我看來,方木不是一個絕對完美的正面形象,他的心裡是有黑暗面的。

他做員警,不是為了行俠仗義,而是為了強迫自己“做一束光”,去驅逐自己的和別人的黑暗。

鄧超版的方木,符合原著的設定,至於李易峰版的方木,可能是最不像的一個。當然,這不是他的鍋,而是劇本給你們峰峰的人設就是這樣的。

因為方木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多面體,原著裡面的方木,我想李易峰操作起來還是有點難的。

所以《心理罪》將劇本大刀闊斧進行改革,挑大樑的責任轉交了廖凡。

而這樣一來,《心理罪》就變成了披著原著外衣的一部四不像。

在《城市之光》中,鄧超和阮經天平分秋色,表現合格,文淇、郭京飛和餘皚磊等戲份不多的配角,也將各自複雜的人設立住了。

《心理罪》的改編,原作者雷米沒有參與,《城市之光》卻享受到了雷米的獨家恩寵。

他不但參與劇本改編,還客串了一個角色。至於演的是誰,你們自己去找吧。

所以,從改編的程度上來說,《城市之光》我覺得是很成功的,甚至將原著中我個人覺得誇張、中二、一看就是瞎編的情節,都進行了合理化的改編和簡化。

但這也帶來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劇情太過簡單和流水線。

原著小說的內容不少,對犯罪行為的細節、江亞的思考過程、各種伏筆等等,都描述得比較詳細。

尤其是文淇和劉詩詩扮演的這兩個角色,在原著中與方木之間的關係真的是超狗血,超複雜。

在電影中將三人的關係進行了簡化,我個人是很喜歡這個處理的。但太多情節需要腦補,加上劉詩詩和鄧超之間的CP感較弱,實在看不出方木和米楠之間的愛意是怎麼來的。

二寶的出現也很倉促,如果你在看電影的時候玩手機,可能完全不懂那個有殘疾的小孩是來幹嘛的。

至於最大牌的林嘉欣,她的角色在原著中是大boss,電影中將其變成一個路人的設定。

原著中她的角色其實過於上帝視角,我都懷疑是雷米不知道怎麼結尾瞎編的。但在電影中,她的角色功能太弱,完全沒必要出現。

如果能認真鋪墊感情和作案手法,拍成20集的電視劇,我想效果會好很多。

雖然劇情上有硬傷,但《城市之光》是一部野心相當大的電影。

它不僅想做中國版的“黑暗騎士”,還想做中國版的“七宗罪”。

是吧,劇情是不是特別像布拉德·皮特主演的《七宗罪》?

同樣都是相當具有儀式感的連環殺人,被害人都具有某種“原罪”,犯罪分子為了“懲罰”而殺人。

那這個中國版的《七宗罪》,完成了幾罪呢?

在我看來,是往《七宗罪》的方向,小心謹慎地邁了一步。

但是編劇沒有在120分鐘內講好一個懸疑故事的能力,演員的表演功力還需進一步提高,票房、審查和國情等等現實條件的制約,將充滿野心的《城市之光》,往回拖了半步。

可以說,是錢和審查,制約了《城市之光》。

先說錢。

“心理罪”系列的電影改編權已經分別賣給4家公司,按計劃來說,大電影可能會有6部,目前已經出街了2部。

按照正常人的思維來辦,改編權應該賣給一個公司。好好規劃,啟用同一撥演員,拍一個“方木宇宙”,說不定真能成為國產電影史上的一段佳話。

現在可倒好,加上網劇,我們能見到六七個不同年齡、不同面貌、不同時空裡的方木。

為什麼啊?這年頭搶IP就是搶錢啊!你賣一個公司是賣一個IP,你賣四個公司是賣四個IP。

如今人人都在搶IP,賣IP跟賣白菜一樣的。規劃什麼的,不存在的,觀眾習慣就好。

再說審查。

摸著良心講,影片整體觀感並不差,甚至可以用良好以上來形容。

但到了影片結尾部分的“加戲”,又把之前的鋪墊瓦解掉了,變成一部正能量的道德教育宣傳片。

至於片尾的彩蛋,確實很感人,但用這種方式出現,總覺得哪裡不對勁。

為什麼呢?為了審查,為了中和影片中“黑暗”的部分,為了強行帶來“光”,為了強行正能量。

因為它並沒有給出解決問題的答案,所以只好用歌頌來挽回局面嗎?

《城市之光》是一部非常可惜的電影,明明可以做勇敢的領頭羊,卻把一手好牌打得稀爛。

但你不能否認《城市之光》存在的意義,因為這是國產犯罪類電影非常關鍵的一次探索。

它讓我們看到在審查體制下,國產犯罪類電影具有的可能性,一個飽滿的反派人物對整體觀感是多麼重要,以及國產犯罪類電影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不過,想做黑暗中的那束光,就必須先承認黑暗。如果你自己都假裝看不到黑暗,又何來“光明”一說?

既想做“黑暗騎士”,又想做“光明英雄”,這世上哪有這麼便宜的事。

對於改編電影本身來說,如果沒有辦法讓觀眾聚焦于作品,跳出與原著之間的比較,本身也是一種不成功。

希望下一個“方木宇宙”,可以離“原著”遠一點,離“黑暗”近一點,在“光明”中走的更遠一些。

▲北京首映禮的這張圖還是蠻有感覺的

本文為第十放映室原創(weixin:dsfysweixin),如需轉載請聯繫。

飾演方木的搭檔米楠。她一改從前說話有氣無力的現象,變得擲地有聲,慷慨激昂,但聽起來像在念課文。

好像帶了美瞳的大眼睛根本轉不動,美則美矣,毫無靈氣,總感覺跟大家不在一個次元裡。

怎麼做到的,我真的很好奇。

文淇,飾演方木收養的女孩廖亞凡。戲份不多,發揮有限,但演得真的很不錯。

與鄧超搭戲毫無畏懼,而且相當自然。我居然覺得灰毛頹廢超哥和青春叛逆文淇的這對老少配CP,看起來很好吃?

小姑娘加油,真的非常看好你。

鄧超,飾演主角方木。我最在意的就是他,在喜劇和文藝片中判若兩人、宛如精分的他。

本片再次證明,不當導演、不演喜劇的鄧超,做個扛把子是沒問題的。

超哥啊,在人生精力最旺盛的時刻,別再消費自己了,做點有意義的事情不好嗎?

阮經天,飾演反派江亞,這次最讓人拿不開眼睛的就是他。

看過《城市之光》之後,阮經天不再是霸道總裁,搖身一變成為霸道變態。

很多人將他的表演比作是《蝙蝠俠:黑暗騎士》裡面的小丑,在我看來確實有那麼點意思,但差距還是很大。

但是,阮經天此次的表演,真的刷新了我對他的認知。從恐懼到驚悚,從驚悚到倡狂的神經質特徵,雖然略用力,但完成度不錯。

他略顯誇張的表情,紅紅的鼻頭和睫毛上閃閃的淚水,讓我今年第一次在影院裡有了“敬佩”的感覺。

預告中江亞採用的是阮經天的原聲,雖然略帶台普,但並不出戲。遺憾的是,正片換成配音,在角色的整體性上,被剝去了一層真實。

有人說阮經天演得太“抽搐”,但我覺得還是可圈可點的,做人不能太雙標。

塑造一個能與主角媲美的反派,是影片成功的關鍵。阮經天的江亞有這層意思了,但還飽滿度還不太夠。

除了演員,影片整體的氣質和風格,總讓我想到一個詞,那就是“黑暗正義”。

▲這個鏡頭給我的印象還挺深的

江亞瞄準的目標,都是處在社會輿論風口浪尖上的人。

有因為教學方法不當,而導致學生自殺的數學老師。

有因拆遷而將母親趕出家門,還口出狂言的不孝子。

▲猜猜水袋裡裝的是什麼……

有隨便停車而阻攔消防車滅火,導致家中失火的鄰居慘死的中年男子。

有幫訛人的摔倒老太進行辯護的律師。

這些人,這些案件,現實社會裡我們已經聽到麻木了。但你是不是也曾想過,有一位行俠仗義的“黑暗英雄”,去替天行道呢?

甚至我在想,如果江歌媽媽看到這部電影,會不會也希望有一個“江亞”,去替她殺了陳世峰。

這種命題,在其它國家的影視作品中屢見不鮮,在國產影片中看到這樣的題材,仿佛還是第一次。

但當江亞把律師綁起來,捆上了炸彈,設定成超過十萬人選擇律師應該死就引爆炸彈的時候,我的心還是漏跳了一拍。

敢拍這種情節,也是挺有勇氣的。

但可惜的是,《城市之光》向著“黑暗”邁出了第一步,又為了所謂的“光明”,自己主動撤回了半步。

向《七宗罪》邁出的一小步

本片改編自雷米“心理罪”系列小說的第4部,該系列一共有5本小說,《畫像》《教化場》《暗河》和《城市之光》,以及番外篇《第七個讀者》。

全系列的主人公是方木,講述了他從學生時代到參加工作,成為一名員警,這期間發生的各種故事。

今年8月上映的、由李易峰和廖凡主演的《心理罪》,是該電影系列作品的第一部。

不過摸著良心講,從演員整體表現、角色塑造以及劇本改編合理性這幾個方面來看,《城市之光》都要比《心理罪》好很多。

原著中的方木,是一個智商超高、情商略低、擁有對犯罪人員進行心理畫像能力、行為舉止略微中二的一個人。

在我看來,方木不是一個絕對完美的正面形象,他的心裡是有黑暗面的。

他做員警,不是為了行俠仗義,而是為了強迫自己“做一束光”,去驅逐自己的和別人的黑暗。

鄧超版的方木,符合原著的設定,至於李易峰版的方木,可能是最不像的一個。當然,這不是他的鍋,而是劇本給你們峰峰的人設就是這樣的。

因為方木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多面體,原著裡面的方木,我想李易峰操作起來還是有點難的。

所以《心理罪》將劇本大刀闊斧進行改革,挑大樑的責任轉交了廖凡。

而這樣一來,《心理罪》就變成了披著原著外衣的一部四不像。

在《城市之光》中,鄧超和阮經天平分秋色,表現合格,文淇、郭京飛和餘皚磊等戲份不多的配角,也將各自複雜的人設立住了。

《心理罪》的改編,原作者雷米沒有參與,《城市之光》卻享受到了雷米的獨家恩寵。

他不但參與劇本改編,還客串了一個角色。至於演的是誰,你們自己去找吧。

所以,從改編的程度上來說,《城市之光》我覺得是很成功的,甚至將原著中我個人覺得誇張、中二、一看就是瞎編的情節,都進行了合理化的改編和簡化。

但這也帶來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劇情太過簡單和流水線。

原著小說的內容不少,對犯罪行為的細節、江亞的思考過程、各種伏筆等等,都描述得比較詳細。

尤其是文淇和劉詩詩扮演的這兩個角色,在原著中與方木之間的關係真的是超狗血,超複雜。

在電影中將三人的關係進行了簡化,我個人是很喜歡這個處理的。但太多情節需要腦補,加上劉詩詩和鄧超之間的CP感較弱,實在看不出方木和米楠之間的愛意是怎麼來的。

二寶的出現也很倉促,如果你在看電影的時候玩手機,可能完全不懂那個有殘疾的小孩是來幹嘛的。

至於最大牌的林嘉欣,她的角色在原著中是大boss,電影中將其變成一個路人的設定。

原著中她的角色其實過於上帝視角,我都懷疑是雷米不知道怎麼結尾瞎編的。但在電影中,她的角色功能太弱,完全沒必要出現。

如果能認真鋪墊感情和作案手法,拍成20集的電視劇,我想效果會好很多。

雖然劇情上有硬傷,但《城市之光》是一部野心相當大的電影。

它不僅想做中國版的“黑暗騎士”,還想做中國版的“七宗罪”。

是吧,劇情是不是特別像布拉德·皮特主演的《七宗罪》?

同樣都是相當具有儀式感的連環殺人,被害人都具有某種“原罪”,犯罪分子為了“懲罰”而殺人。

那這個中國版的《七宗罪》,完成了幾罪呢?

在我看來,是往《七宗罪》的方向,小心謹慎地邁了一步。

但是編劇沒有在120分鐘內講好一個懸疑故事的能力,演員的表演功力還需進一步提高,票房、審查和國情等等現實條件的制約,將充滿野心的《城市之光》,往回拖了半步。

可以說,是錢和審查,制約了《城市之光》。

先說錢。

“心理罪”系列的電影改編權已經分別賣給4家公司,按計劃來說,大電影可能會有6部,目前已經出街了2部。

按照正常人的思維來辦,改編權應該賣給一個公司。好好規劃,啟用同一撥演員,拍一個“方木宇宙”,說不定真能成為國產電影史上的一段佳話。

現在可倒好,加上網劇,我們能見到六七個不同年齡、不同面貌、不同時空裡的方木。

為什麼啊?這年頭搶IP就是搶錢啊!你賣一個公司是賣一個IP,你賣四個公司是賣四個IP。

如今人人都在搶IP,賣IP跟賣白菜一樣的。規劃什麼的,不存在的,觀眾習慣就好。

再說審查。

摸著良心講,影片整體觀感並不差,甚至可以用良好以上來形容。

但到了影片結尾部分的“加戲”,又把之前的鋪墊瓦解掉了,變成一部正能量的道德教育宣傳片。

至於片尾的彩蛋,確實很感人,但用這種方式出現,總覺得哪裡不對勁。

為什麼呢?為了審查,為了中和影片中“黑暗”的部分,為了強行帶來“光”,為了強行正能量。

因為它並沒有給出解決問題的答案,所以只好用歌頌來挽回局面嗎?

《城市之光》是一部非常可惜的電影,明明可以做勇敢的領頭羊,卻把一手好牌打得稀爛。

但你不能否認《城市之光》存在的意義,因為這是國產犯罪類電影非常關鍵的一次探索。

它讓我們看到在審查體制下,國產犯罪類電影具有的可能性,一個飽滿的反派人物對整體觀感是多麼重要,以及國產犯罪類電影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不過,想做黑暗中的那束光,就必須先承認黑暗。如果你自己都假裝看不到黑暗,又何來“光明”一說?

既想做“黑暗騎士”,又想做“光明英雄”,這世上哪有這麼便宜的事。

對於改編電影本身來說,如果沒有辦法讓觀眾聚焦于作品,跳出與原著之間的比較,本身也是一種不成功。

希望下一個“方木宇宙”,可以離“原著”遠一點,離“黑暗”近一點,在“光明”中走的更遠一些。

▲北京首映禮的這張圖還是蠻有感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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