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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發展是中國股市發展的重中之重

任何一個生命的延續與發展都離不開“健康”二字, 人類如此, 中國股市的發展同樣如此。 脫離了健康, 生命是很難延續的, 而即便階段性的延續, 這種不健康的發展只能給生命的延續與發展製造更大的問題隱患。 而當下的中國股市就面臨著這樣的問題, 進一步說, 健康發展問題已成為中國股市發展的重中之重。 這個問題甚至已經引起了執政黨層面的高度重視。

今年10月18日到10月24日, 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勝利召開。 這次會議的召開對於未來一個時期中國社會的發展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而就中國股市的發展來說, 十九大同樣也為之指明了正確的發展方向。

從十九大的報告來看, 十九大報告對中國股市的內容著墨並不多, 共計21個字, 即“提高直接融資比重, 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21個字概括了兩方面的內容, 也即從兩方面概括了下一步中國股市發展的方向。 一方面是融資, 即要提高直接融資的比重;另一方面是發展, 也就是要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 這其中也就包括了股市的健康發展。

從兩方面的內容來看, 目前中國股市在“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方面, 無疑是下了大功夫的。 這其中最主要的表現就是今年以來, 中國股市加大了新股發行的力度, 目前每週核准IPO公司的數量達到9家。

而截至10月20日, 今年以來已經有367家IPO公司完成上市, 募資1842.94億元。 從IPO公司的數量來看, 創出年度IPO公司數量之最並無懸念可言。 這無疑是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的最直觀的表現。

不過, 從促進股市健康發展的角度來說, 這卻是中國股市需要直面的現實問題。

十九大將此作為一個重要內容提了出來, 這不僅表明我國政府對這個問題的重視, 也表明了我國政府對解決這個問題的決心。 因為對於中國股市及資本市場來說, 如果不能保證其健康發展, 那麼, 這個市場的發展是存在隱患的, 它遲早有一天會出現停頓狀態, 甚至對中國社會的發展構成負面影響。

而從目前股市的發展現狀來說, 顯然與“健康發展”還是存在一定距離的。 以今年來管理層大力實施的新股加速發行為例, 該項工作雖然是今年來管理層最主要的一項工作, 也是取得了重大成果的一項工作, 但該項工作顯然還是很難用“健康發展”的尺規來衡量的。

比如, 新股加速發行並不能保證新股發行的品質。

“上市即變臉”的事情仍然在今年新上市的公司中時有發生。 雖然今年來, 監管部門加大了對新股發審的監管力度, 開展了IPO專項現場檢查, 但如何有效地保證新股發行品質, 這個問題顯然還沒有找到解決的方法, 或者說, 在這個問題上還存在短板。

又比如, 目前的新股發行不僅與“健康發展”存在一定的距離, 實際上它還是一種“帶病發行”狀態。 最明顯的上市公司股權結構嚴重不合理。 任何一家公司上市都會給市場帶來3倍以上首發流通股規模的限售股, 而總股本4億股以上的公司上市, 更是給市場帶來9倍於首發流通股規模的限售股數量, 從而給股市帶來源源不斷的限售股, 讓股市成了限售股股東的提款機。

這從根本上損害了公眾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那麼, 如何讓股市健康發展?最重要的一點, 就是要完成修法工作, 使目前的《證券法》告別“豆腐法”, 而成為中國股市的嚴刑峻法。 通過嚴刑峻法, 使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受到嚴懲, 以此震懾後來者, 讓後來者不敢進行違法違規活動,以此達到讓股市健康發展的目的。比如,欺詐發行,目前《證券法》只是給予募資金額1%以上、5%以下的罰款,這當然起不到震懾後來者的作用,但如果讓欺詐發行公司直接退市,並且賠償投資者損失,同時讓主要責任人把牢底坐穿,這樣自然就可以震懾後來者了。

又比如,通過完善《證券法》及股市各項規章制度,使股市的各項規章制度得以完善,這樣也有利於股市的健康發展。如上市公司股權結構問題,可規定非國家控股公司,控股股東持股不超過33%,公眾股東首發流通股規模不低於50%,同時規定控股股東持股降至20%時,只能通過協定轉讓的方式一次性轉讓給有意接手公司經營與管理的機構投資者或企業法人。如此一來,限售股問題就可以從根本上得以解決。這自然是有利於股市健康發展的。

當然,股市健康發展還涉及到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問題。在這個問題上,對違法違規行為的重處本身,就是對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一種保護,而更重要的是,要解決投資者損失的賠償問題。雖然投資難免會有正常的投資損失,但如果投資者的損失是由於違法違規者的行為所造成的,那麼這樣的損失就應該得到賠償。在這個問題上,中國股市有必要引入集體訴訟制度,這是被美國股市證明是保護投資者權益行之有效的一項制度,A股市場有必要儘快將其引入進來,做到“洋為中用”。

讓後來者不敢進行違法違規活動,以此達到讓股市健康發展的目的。比如,欺詐發行,目前《證券法》只是給予募資金額1%以上、5%以下的罰款,這當然起不到震懾後來者的作用,但如果讓欺詐發行公司直接退市,並且賠償投資者損失,同時讓主要責任人把牢底坐穿,這樣自然就可以震懾後來者了。

又比如,通過完善《證券法》及股市各項規章制度,使股市的各項規章制度得以完善,這樣也有利於股市的健康發展。如上市公司股權結構問題,可規定非國家控股公司,控股股東持股不超過33%,公眾股東首發流通股規模不低於50%,同時規定控股股東持股降至20%時,只能通過協定轉讓的方式一次性轉讓給有意接手公司經營與管理的機構投資者或企業法人。如此一來,限售股問題就可以從根本上得以解決。這自然是有利於股市健康發展的。

當然,股市健康發展還涉及到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問題。在這個問題上,對違法違規行為的重處本身,就是對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一種保護,而更重要的是,要解決投資者損失的賠償問題。雖然投資難免會有正常的投資損失,但如果投資者的損失是由於違法違規者的行為所造成的,那麼這樣的損失就應該得到賠償。在這個問題上,中國股市有必要引入集體訴訟制度,這是被美國股市證明是保護投資者權益行之有效的一項制度,A股市場有必要儘快將其引入進來,做到“洋為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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