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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大概是目前為止關於外匯社交跟單交易最完整的介紹了

作者:Esther、Torry

目前在國內, 大部分人提到社交交易, 都會將其等同于跟單交易, 但其實兩者還是有區別的。

首先, 什麼是跟單交易?簡單一點理解就是,

當投資者覺得一個交易者會在交易中獲利, 他可以選擇跟隨和複製這位元交易者的交易。 假如這位元交易者虧損了, 那麼他的跟隨者也會虧損, 反之就會獲利。 所以如果個人投資者選擇跟單交易, 找對交易者是非常重要的。

相比之下, 社交交易所包括的內容更為豐富些。 在社交交易中, 交易者除了可以自動跟隨和複製其他交易者的交易外, 整個過程中交易者之間可以互相溝通。 社交交易提供了一個平臺可以讓交易者們互相分享各自的想法與經驗, 使一部分交易者能夠通過網路及時並且不斷地得到關於市場的資料和資訊。

總的來說, 兩者的區別就在於, 是否有“社交”這一功能。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

有一些社交交易平臺只是提供單純的資訊和資料服務, 並不包含跟單服務。 但就國內市場來說, 目前大多數提供這類服務的平臺是社交與跟單同時存在的。

外匯跟單與外匯喊單

外匯跟單與外匯喊單是跟單交易中非常重要的元素。

首先, 什麼是外匯喊單?外匯喊單是指由經驗豐富或交易盈利能力較好的外匯投資者, 尤其是職業分析師和個人投資者, 發佈本人的交易訂單詳細情況, 交易者可以把喊單的內容作為自己進行交易的參考。

什麼是外匯跟單?自動跟單可以說是傳統跟單的“升級版”。 自動跟單是通過一些跟單平臺系統, 自動跟隨一些交易盈利能力較好的外匯投資者的交易信號, 進行交易。

社交交易適用人群

一部分是交易新手, 或者是一些沒有足夠的自信或者知識在這個市場中做單的交易者;

一部分則是屬於沒有足夠的時間來進行交易的交易者。

社交交易平臺的跟單模式分類

基於是否同台的劃分 – 同台跟單與非同台跟單

非同台跟單:

非同台跟單模式下的平臺都是獨立的, 他們會與其他一些經紀商合作, 並同時對接多家經紀商, 具體開戶和資金安全由各家經紀商負責, 交易過程中向合作經紀商收取的傭金由最終為經紀商所帶來的交易量所決定。 這類平臺的優點就是這類社交交易平臺會允許交易者在一系列經紀商裡進行選擇, 也就是說交易者可以根據點差來進行選擇。 但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

這種獨立的交易社交網路通常會向使用者收取較高的傭金。 這類模式最好的例子有Zulutrade、Mql、Followme、cMirror、SIRIX, Myfxbook。

同台跟單:

同台跟單平臺會同時扮演經紀商與社交交易平臺的角色, 平臺自身會有一個單獨的社交跟單系統, 也就是說使用者只要在這一個平臺就可以進行他們的交易, 這種模式最好的例子就是eToro, 即e投睿公司。 此外還有Darwinex、Ayondo、老虎金融、金融圈等, 主要還是看各家經紀商自身的實力:監管、技術、資金實力、口碑等等。 在這種模式下, 交易中所涉及的所有費用將會被計入點差中, 也就是說交易者不需要面臨任何傭金或者管理費, 但是另一方面交易者也就無法選擇自己更喜歡的經紀商。

同台跟單和非同台跟單的比較

同台跟單:

同台跟單與非同台跟單相比, 除了前面我們提到的關於費用的優勢, 這種模式其他的優勢在於, 在同一個平臺上操作, 所有的訂單通過伺服器或VPS, 直盤複製主帳戶的交易信號, 所有的單子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 減少信號傳播過程中的時間, 與非同台跟單相比, 延遲會低一些。

非同台跟單:

非同台跟單經紀商之間的交互協定, 對信號提供者和訂閱者來說是透明的, 雙方的帳戶可以屬於完全不同的經紀商。 但是, 非同台跟單, 一般來說, 這種單子跟單信號有些是第三重第四重信號, 會出現跟單延遲。

更多關於同台跟單模式的介紹, 可點擊《詳解同台跟單模式》閱讀瞭解。

基於技術層面的劃分 – EA跟單和服務化跟單

依據技術層面, 我們還可以將跟單交易的類型劃分為分為EA跟單和服務化跟單,兩者最大的區別在於EA是依賴於某一種交易系統,而服務化跟單則不依賴於一種交易系統。

其中EA跟單又分為EA本地跟單、EA網路跟單、EA服務化跟單、單經紀商服務化跟單、多經紀商服務化跟單。

具體的特點和內容有哪些呢?

1.EA本地跟單:

這是一種基於在同一台電腦上完成,同時打開兩個MT4,發送與接收方共用本地檔,從而達到跟單效果。

這種模式是最傳統的一種跟單實現方式,需要交易者帳戶和跟隨者帳戶在同一台電腦上執行,優點是非常的簡單、方便,也可以去跨平臺。

2.EA網路跟單

與EA本地跟單相比,EA網路跟單並不需要在同一台電腦上完成,發送方與接收方,共用網路位置,比如FTP,來實現遠端跟單。

EA網路跟單與第一種相比,實現了跨地域的要求,但是這種方式的跟單延遲會比較高,而且需要配置共用網路,交易員與跟隨者狀態不可見,也比較容易丟單。

3. EA服務化跟單:

EA服務化跟單已經不是在以共用檔的方式去執行,而是尋找一個跟單服務來進行,發送方與接收方,同時與集中化的跟單服務通訊,跟單服務支援發送方EA與接收方EA。不是基於共用檔的方式。

引入了中轉服務的處理,可以在雲端自動完成跟隨,與前兩種相比跟隨的速度相對有了提高,但發送方與接收方依然需要同時打開電腦並掛著跟單服務提供的EA。

4. 單經紀商服務化跟單

單經紀商服務化跟單,基於經紀商自身的交易系統開發完成。

這種是我們常說的同台跟單,跟單速度快,跟單延遲較低,無需獨立打開電腦。局限于經紀商,不能接入其它經紀商的交易信號,對於市場仍然屬於閉環,對經紀商平臺的風控、流動性、合規性的要求比較高。

這裡要說明的是在我們之前一篇《詳解同台跟單》的文章中,詳細的介紹了eToro的跟單模式,他的模式則是另外一種同台跟單,沒有跟單信號的傳遞過程,利用同時組合訂單的方法,直接的將交易員和跟隨者放在同等的地位上。

5. 跨平臺服務化跟單

跨平臺服務化跟單是基於多家經紀商、多種交易系統的協定,進行整合開發。實現同平臺或者是跨平臺的跟單,國內的Followme。

這種跟單方法的優勢是跟單速度快,跟單延遲低,無需獨立打開電腦掛接EA。支持多種經紀商,市場開放,可選擇性高。有獨立的跟隨風控體系,支持多種經紀商。

但是缺點也很明顯,要協力廠商服務平臺支援,同時需要解決跟隨者與交易者帳戶的資金量不同而產生的風控問題,各家經紀商平臺點差不同的問題等等一系列的問題,實現難度較高,需要完善的技術解決方案,而且與同台跟單相比,有一定延遲。關於跨平臺服務化跟單,數匯金融在上個月的文章中做了更深入的介紹,大家可以點擊《詳解跨平臺的跟單模式(社區交易)》閱讀瞭解。

跟單信號的傳遞

那麼跟單平臺的信號是如何實現傳遞的呢?(我們以MQL為例)

1.信號提供者這邊,一個交易員或者EA在他的終端上進行交易操作。

2.交易資訊被發送到信號提供者所在的經紀商交易伺服器上。

3.MetaTrader的信號伺服器使用指定的唯讀密碼,連接到信號提供者的經紀商伺服器上,並即時接收所有的交易操作。

4.訂閱者的終端將一直被連接在MetaTrader信號伺服器上。因此,它會即時接收所有的交易操作。

5.訂閱者的終端會在他的經紀商伺服器上執行交易操作。

跟單信號提供者的要求

不管是國外的跟單交易平臺,還是國內的跟單交易平臺,基本上都要求信號提供者提供真實的交易帳戶,而且至少有三個月以上的實盤交易記錄,並且對盈利幅度,資金回撤,持倉時間等都有嚴格的限制條件。

由於跟單網站都是要求交易高手們展示過往的交易記錄的,那麼大部分交易新手就可以根據網站上給出的指標來選擇適合自己風格的交易高手來跟單了,其中重要的參考指標包括勝率、回撤率、盈利曲線、收益率、資金淨值曲線等。

交易高手或者說信號提供者都需要滿足平臺需求的一些硬性的指標,雖然說仍然不能保證其是一個完全可以穩定盈利的交易者,畢竟過去取得的交易成績不能代表未來的水準,但是,能達到這些條件,已經可以說在過去的一段時間裡,其所取得的交易成績已經是非常好的。

而交易者在選擇信號提供者時,也需要根據自身的資金大小、風險偏好進行選擇,畢竟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社交交易的未來之監管

社交交易(Social Trading)從近年來開始大規模的流行,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因為社交交易提供了一個平臺可以讓交易者們互相分享各自的想法與經驗,使一部分交易者能夠通過網路及時並且不斷地得到關於市場的資訊。社交交易帶來了一種新的金融資料分析方式– 通過比較和複製別人的交易、技術以及策略。

社交交易是一個在迅速發展的領域,隨著零售客戶對社交交易的需求增加,相應的一些社交交易的解決方案以及平臺也開始不斷湧現。在一些國家,經營這類業務不需要獲得許可,而有一部分國家是禁止的,因此其中一部分大型的平臺和解決方案供應商都是受監管的機構,但也有一部分社交交易平臺卻並沒有接受監管。

在美國,如果想經營交易社交網路的機構至少是一家受當地政府監管的介紹經紀商。而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對於社交交易的監管卻並不那麼清晰,雖然有一部分交易社交網路已經接受了相關管理機構的監管,但監管卻並不是強制性的。

歐洲證券和市場管理局(ESMA)在2012年發佈了一個通知討論了是否社交易服務應該被歸類為投資服務。該通知最後表明如果社交交易中涉及的金融工具被包括在歐盟的歐盟金融工具市場法規(MiFID)中,那麼交易社交網路或者社交交易平臺可以被視為是投資管理的機構,應該接受監管機構的監督。

ESMA所提出的觀點雖然並不能算是法律,但是它相當於為歐洲的監管機構的新法規的建立和實施提供了一個框架,而對於歐洲監管機構是否會對社交交易採取強硬的立場以及是否會要求交易社交網路接受監管的猜測也越來越多。一旦監管開始實施,一些未受監管的小型社交交易平臺就可能被排出歐洲市場之外,此外也有一些人認為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將是第一家對社交交易進行監管的機構。2014年,FCA發表了觀點允許投資者進行跟單交易,之後又在2016年1月更新的公告中表明他們將社交交易及其相似的服務歸類為投資組合管理或投資管理,並且應該按投資組合的要求對其進行監管。

ESMA的通知發佈後,很多人都認為建立針對社交交易的監管體系只是時間問題,不過政府機構的監管卻總是落後於外匯行業的發展,有時制定一些適合的法規總需要花費幾年甚至十年的時間。由於原定於2017年1月正式進入應用程式的MiFIDII被推遲至2018年1月,而裡面就有涉及到社交交易以及其他相似服務的相關規定。目前,社交交易平臺以及其他相似機構被視為是與介紹經紀商與服務機構一樣的存在,本質上我們可以把他們當做是客戶與經紀商之間的媒介;一旦MiFID進入正式應用,這類機構依然可以是介紹經紀商以及服務機構,但它們同時也被歸入到了資產管理機構,這也將會導致一部分公司退出市場。不過由於MiFID應用日期的推遲,至少在2018年以前,這一領域依然會屬於監管盲區。

此外,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在此前同樣認為社交交易平臺商應該持有合適的金融服務許可證。賽普勒斯證券交易委員會(CySEC)也在2013年決定將社交交易納入投資組合管理的相關監管法規範圍內。

那麼相關的監管條例是否是必須的呢?小編認為,對於投資者還是經紀商來說,條例的實施都是有益的,因為不管是經紀商還是投資者都會有不符合條例規定的行為發生。舉個例子,如上文所提及,社交交易是以投資組合管理為基礎,投資者在交易過程需將帳號與平臺進行連接,並且會有其他人來對交易進行管理,投資者自身無管理權;另外,一些大型的信號供應商、社交交易平臺會與多個地區的投資者和經紀商建立合作關係,所以監管機構在設立相關的條例時就需要考慮多方面的因素,而前文提及的MiFID如果想要實施,則必須考慮歐盟區域內的公司與歐盟之外地區的公司之間的法律聯繫。

當然,我們也相信在未來會有更多的經營外匯社交交易業務的公司接受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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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還可以將跟單交易的類型劃分為分為EA跟單和服務化跟單,兩者最大的區別在於EA是依賴於某一種交易系統,而服務化跟單則不依賴於一種交易系統。

其中EA跟單又分為EA本地跟單、EA網路跟單、EA服務化跟單、單經紀商服務化跟單、多經紀商服務化跟單。

具體的特點和內容有哪些呢?

1.EA本地跟單:

這是一種基於在同一台電腦上完成,同時打開兩個MT4,發送與接收方共用本地檔,從而達到跟單效果。

這種模式是最傳統的一種跟單實現方式,需要交易者帳戶和跟隨者帳戶在同一台電腦上執行,優點是非常的簡單、方便,也可以去跨平臺。

2.EA網路跟單

與EA本地跟單相比,EA網路跟單並不需要在同一台電腦上完成,發送方與接收方,共用網路位置,比如FTP,來實現遠端跟單。

EA網路跟單與第一種相比,實現了跨地域的要求,但是這種方式的跟單延遲會比較高,而且需要配置共用網路,交易員與跟隨者狀態不可見,也比較容易丟單。

3. EA服務化跟單:

EA服務化跟單已經不是在以共用檔的方式去執行,而是尋找一個跟單服務來進行,發送方與接收方,同時與集中化的跟單服務通訊,跟單服務支援發送方EA與接收方EA。不是基於共用檔的方式。

引入了中轉服務的處理,可以在雲端自動完成跟隨,與前兩種相比跟隨的速度相對有了提高,但發送方與接收方依然需要同時打開電腦並掛著跟單服務提供的EA。

4. 單經紀商服務化跟單

單經紀商服務化跟單,基於經紀商自身的交易系統開發完成。

這種是我們常說的同台跟單,跟單速度快,跟單延遲較低,無需獨立打開電腦。局限于經紀商,不能接入其它經紀商的交易信號,對於市場仍然屬於閉環,對經紀商平臺的風控、流動性、合規性的要求比較高。

這裡要說明的是在我們之前一篇《詳解同台跟單》的文章中,詳細的介紹了eToro的跟單模式,他的模式則是另外一種同台跟單,沒有跟單信號的傳遞過程,利用同時組合訂單的方法,直接的將交易員和跟隨者放在同等的地位上。

5. 跨平臺服務化跟單

跨平臺服務化跟單是基於多家經紀商、多種交易系統的協定,進行整合開發。實現同平臺或者是跨平臺的跟單,國內的Followme。

這種跟單方法的優勢是跟單速度快,跟單延遲低,無需獨立打開電腦掛接EA。支持多種經紀商,市場開放,可選擇性高。有獨立的跟隨風控體系,支持多種經紀商。

但是缺點也很明顯,要協力廠商服務平臺支援,同時需要解決跟隨者與交易者帳戶的資金量不同而產生的風控問題,各家經紀商平臺點差不同的問題等等一系列的問題,實現難度較高,需要完善的技術解決方案,而且與同台跟單相比,有一定延遲。關於跨平臺服務化跟單,數匯金融在上個月的文章中做了更深入的介紹,大家可以點擊《詳解跨平臺的跟單模式(社區交易)》閱讀瞭解。

跟單信號的傳遞

那麼跟單平臺的信號是如何實現傳遞的呢?(我們以MQL為例)

1.信號提供者這邊,一個交易員或者EA在他的終端上進行交易操作。

2.交易資訊被發送到信號提供者所在的經紀商交易伺服器上。

3.MetaTrader的信號伺服器使用指定的唯讀密碼,連接到信號提供者的經紀商伺服器上,並即時接收所有的交易操作。

4.訂閱者的終端將一直被連接在MetaTrader信號伺服器上。因此,它會即時接收所有的交易操作。

5.訂閱者的終端會在他的經紀商伺服器上執行交易操作。

跟單信號提供者的要求

不管是國外的跟單交易平臺,還是國內的跟單交易平臺,基本上都要求信號提供者提供真實的交易帳戶,而且至少有三個月以上的實盤交易記錄,並且對盈利幅度,資金回撤,持倉時間等都有嚴格的限制條件。

由於跟單網站都是要求交易高手們展示過往的交易記錄的,那麼大部分交易新手就可以根據網站上給出的指標來選擇適合自己風格的交易高手來跟單了,其中重要的參考指標包括勝率、回撤率、盈利曲線、收益率、資金淨值曲線等。

交易高手或者說信號提供者都需要滿足平臺需求的一些硬性的指標,雖然說仍然不能保證其是一個完全可以穩定盈利的交易者,畢竟過去取得的交易成績不能代表未來的水準,但是,能達到這些條件,已經可以說在過去的一段時間裡,其所取得的交易成績已經是非常好的。

而交易者在選擇信號提供者時,也需要根據自身的資金大小、風險偏好進行選擇,畢竟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社交交易的未來之監管

社交交易(Social Trading)從近年來開始大規模的流行,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因為社交交易提供了一個平臺可以讓交易者們互相分享各自的想法與經驗,使一部分交易者能夠通過網路及時並且不斷地得到關於市場的資訊。社交交易帶來了一種新的金融資料分析方式– 通過比較和複製別人的交易、技術以及策略。

社交交易是一個在迅速發展的領域,隨著零售客戶對社交交易的需求增加,相應的一些社交交易的解決方案以及平臺也開始不斷湧現。在一些國家,經營這類業務不需要獲得許可,而有一部分國家是禁止的,因此其中一部分大型的平臺和解決方案供應商都是受監管的機構,但也有一部分社交交易平臺卻並沒有接受監管。

在美國,如果想經營交易社交網路的機構至少是一家受當地政府監管的介紹經紀商。而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對於社交交易的監管卻並不那麼清晰,雖然有一部分交易社交網路已經接受了相關管理機構的監管,但監管卻並不是強制性的。

歐洲證券和市場管理局(ESMA)在2012年發佈了一個通知討論了是否社交易服務應該被歸類為投資服務。該通知最後表明如果社交交易中涉及的金融工具被包括在歐盟的歐盟金融工具市場法規(MiFID)中,那麼交易社交網路或者社交交易平臺可以被視為是投資管理的機構,應該接受監管機構的監督。

ESMA所提出的觀點雖然並不能算是法律,但是它相當於為歐洲的監管機構的新法規的建立和實施提供了一個框架,而對於歐洲監管機構是否會對社交交易採取強硬的立場以及是否會要求交易社交網路接受監管的猜測也越來越多。一旦監管開始實施,一些未受監管的小型社交交易平臺就可能被排出歐洲市場之外,此外也有一些人認為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將是第一家對社交交易進行監管的機構。2014年,FCA發表了觀點允許投資者進行跟單交易,之後又在2016年1月更新的公告中表明他們將社交交易及其相似的服務歸類為投資組合管理或投資管理,並且應該按投資組合的要求對其進行監管。

ESMA的通知發佈後,很多人都認為建立針對社交交易的監管體系只是時間問題,不過政府機構的監管卻總是落後於外匯行業的發展,有時制定一些適合的法規總需要花費幾年甚至十年的時間。由於原定於2017年1月正式進入應用程式的MiFIDII被推遲至2018年1月,而裡面就有涉及到社交交易以及其他相似服務的相關規定。目前,社交交易平臺以及其他相似機構被視為是與介紹經紀商與服務機構一樣的存在,本質上我們可以把他們當做是客戶與經紀商之間的媒介;一旦MiFID進入正式應用,這類機構依然可以是介紹經紀商以及服務機構,但它們同時也被歸入到了資產管理機構,這也將會導致一部分公司退出市場。不過由於MiFID應用日期的推遲,至少在2018年以前,這一領域依然會屬於監管盲區。

此外,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在此前同樣認為社交交易平臺商應該持有合適的金融服務許可證。賽普勒斯證券交易委員會(CySEC)也在2013年決定將社交交易納入投資組合管理的相關監管法規範圍內。

那麼相關的監管條例是否是必須的呢?小編認為,對於投資者還是經紀商來說,條例的實施都是有益的,因為不管是經紀商還是投資者都會有不符合條例規定的行為發生。舉個例子,如上文所提及,社交交易是以投資組合管理為基礎,投資者在交易過程需將帳號與平臺進行連接,並且會有其他人來對交易進行管理,投資者自身無管理權;另外,一些大型的信號供應商、社交交易平臺會與多個地區的投資者和經紀商建立合作關係,所以監管機構在設立相關的條例時就需要考慮多方面的因素,而前文提及的MiFID如果想要實施,則必須考慮歐盟區域內的公司與歐盟之外地區的公司之間的法律聯繫。

當然,我們也相信在未來會有更多的經營外匯社交交易業務的公司接受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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