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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黃燈是否扣分 車主行車小貼士

現在, 在許多的道路口都安裝有紅綠燈。 許多的朋友在行車的過程難免就會出現一些情況。 最近就有朋友問小編, 黃燈出線算不算闖紅燈?下面小編就和大家一塊看一下。

闖黃燈的性質

“闖黃燈”存在這麼多的問題, 確實需要有一個能夠統一的、既合法又合理的司法解釋和執法標準。 筆者認為, 解決這一問題首要任務還是要弄清“闖黃燈”行為的本質屬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 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 紅燈表示禁止通行, 綠燈表示准許通行, 黃燈表示警示。 紅燈和綠燈的交通信號屬性非常明確, 沒有歧義。

但“黃燈”的交通信號屬性又是什麼呢?從“警示”的本義看, 它是一種“警告, 啟示”, 既不是“禁止”, 又不是“准許”, 那麼, 它警告什麼?又啟示什麼呢?它警告的應該是:提醒人們“紅燈”馬上亮起, 通行路口要更加警覺和重視;它啟示的應該是:

1、通過路口的, 對左右兩邊的行車狀況要高度警覺。

2、如果距路口較近, 車速較快, 來不及刹車的, 適當減速, 謹慎、安全通過停車線

3、要根據車速和路程長度, 做到謹慎、安全, 到路口時能在停止線前停下來而不會闖過紅燈

所以, “黃燈”既然不是禁止, 當然可以通過, 只是要提醒人們, 要小心謹慎、安全的通過。

黃燈出線算不算闖紅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8條第2項: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第51條第5項: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五)遇停止信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

如果車輛在黃燈時已經駛過(越過)“停止線”,則不屬於“闖紅燈”,而是“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交通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條: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部分地區的公安交警部門已經啟用“平安一號”系統借助智慧卡口對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糾。 駕駛人應當養成自覺系安全帶的習慣,保障自身安全。

因此,公安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如果在黃燈時已經駛過(越過)“停止線”,請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繼續通行;如果是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不但會影響行人和其它車輛正常通過,而且還屬於交通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記分2分;罰款50-100元。

紅燈亮時, 車來不及刹住, 車頭沖出停止線, 這算不算闖紅燈?

如果車輛在紅燈時只是剛剛越過停止線, 但立即停住了, 交管部門不會對其進行處罰, 但如果過線後還有明顯的位置移動, 就會被處罰。 電子眼拍攝闖紅燈的3張照片為:車輛駛過停止線, 隨後兩張是車輛駛到路口中間以及到達對面路口。

只有當這3張照片齊備時, 才會被認定為闖紅燈, 在新規中扣6分。

如果沒來得及刹車, 導致車身全部越過停止線, 這算闖紅燈嗎?

如果車輛全身越過停止線後沒再繼續移動, 這樣並不算闖紅燈。 但這種情況是越線停車,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4條第5項, “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一次扣2分。 ”

駕駛人在信號燈變黃時經過路口,算闖紅燈嗎?

交警部門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路口黃燈閃爍時,已經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如果黃燈已經亮起,還繼續搶行通過,那麼這樣被拍也算闖紅燈。

雖然信號燈是紅燈,但執勤交警示意可以通行,這樣是否算闖紅燈?

當信號燈與交警手勢發生衝突時,機動車駕駛人要服從交警的現場指揮。如果因交警現場指揮“被闖紅燈”,駕駛人可以到事發地交警大隊開具調流證明,免於處罰。

當事人若對處罰有異議,可通過行政覆議、行政訴訟等管道申訴解決。

駕駛人在信號燈變黃時經過路口,算闖紅燈嗎?

交警部門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路口黃燈閃爍時,已經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如果黃燈已經亮起,還繼續搶行通過,那麼這樣被拍也算闖紅燈。

雖然信號燈是紅燈,但執勤交警示意可以通行,這樣是否算闖紅燈?

當信號燈與交警手勢發生衝突時,機動車駕駛人要服從交警的現場指揮。如果因交警現場指揮“被闖紅燈”,駕駛人可以到事發地交警大隊開具調流證明,免於處罰。

當事人若對處罰有異議,可通過行政覆議、行政訴訟等管道申訴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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