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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當著公主的面,格殺其家奴的洛陽縣令

敢當著公主的面, 格殺其家奴的洛陽縣令

東漢初年, 洛陽令董宣就是因為執法嚴明、不畏權貴, 被漢光武帝稱為“強項令”。 而這個執法不阿的“強項令”,

卻在《後漢書》中被編入《酷吏列傳》,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看看下面“強項令”的故事就知道了。

董宣, 字少平, 陳留縣人。 最初, 任北海相。 董宣任下有一個叫公孫丹的官員, 家族是地方豪強, 公孫也是北海郡的大姓。 斯時, 公孫丹準備蓋新房, 便請來道人占卜。 道人按卜象說, 建新房時會死人, 公孫丹認為道人帶來了晦氣, 就讓他的兒子把道人殺了, 並置屍舍內。 董宣知道後, 立即抓捕了公孫丹父子, 並殺之。 公孫丹的宗族親党三十餘人, 操刀執槍直奔北海相府, 並在府內鳴冤叫屈、咆哮喧鬧。 董宣以公孫丹曾依附王莽, 又與海賊交往通敵為由, 將在相府叫囂的親党三十餘人全部捕入劇縣監牢。 隨後, 指使門下書佐(官名)水丘岑將這三十多人全部處死。

青州府將董宣指使水丘岑濫殺一事上奏朝廷, 朝廷降罪, 將董宣和水丘岑押解到了廷尉。 在牢獄中, 每天清晨和晚上, 董宣都在高聲朗誦, 毫無憂懼之色。 董宣終被廷尉判了死刑, 行刑前, 屬官們準備好了送行的飯菜, 董宣卻厲聲對部屬說:“我董宣生平都未曾食過他人之食, 何況現在是要去死的時候呢!”說完, 登上刑車而去。 當時, 一同行刑的有九人, 當輪到董宣時, 光武帝特赦董宣的詔令飛騎趕到了, 董宣因此躲過一死, 且令還獄。 隨後, 皇帝派特使到監獄來詰問董宣, 為何濫殺?董宣照當時的情況如實作答, 並說水丘岑是受自己的派遣, 罪不由己, 請求殺自己而放水丘岑。 特使瞭解了情況以後,
就把董宣轉到了懷縣監獄, 並令青州府不要判水丘岑有罪。 後來, 水丘岑做官做到了司隸校尉。 而董宣卻就此背上了“酷吏”的名稱。

之後, 江夏有嘯聚山林的大盜夏喜等掠擾郡縣, 當地官府無法剿滅。 光武帝就從監獄中把董宣擢為江夏太守。 董宣剛一到江夏郡地界, 就到處張貼告示。 告曰:“朝廷因董太守善於擒拿奸賊, 故派往江夏郡任職。 今己提兵來到郡界, 特此發佈公告, 夏喜等人必須好好考慮自己的出路為宜。 ”大盜夏喜等人聞訊大懼, 或降或逃, 頓作鳥獸散。 董宣就是憑著這“酷吏”的名頭, 未費一槍一刀, 未耗一錢一糧, 未損一兵一卒, 僅靠一紙公告, 就撫平了打家劫舍的強盜。 在任上, 董宣因常常不把當江夏郡尉的皇親國戚陰氏放在眼裡,

故而得罪了戚貴。 不久, 董宣就被免職了。

東漢建武十九年(西元43年), 光武帝劉秀特詔董宣為洛陽縣令。 洛陽是東漢的都城, 洛陽令官雖不大, 可責任卻重大。 當時, 光武帝的姐姐湖陽公主有一個家奴, 大白天殺了人。 因為藏匿在公主的府中, 使辦案的衙役無從下手。 公主依仗權勢, 不但窩藏案犯, 還在出行時大搖大擺的讓這個犯案家奴駕車招搖。 董宣知道後, 就帶著縣衙役來到公主必經之路的夏門亭守候。 公主車駕一到, 董宣立即叩馬攔車, 用佩刀在地上比比畫畫, 並大聲指責公主包庇罪犯的種種過失。 然後, 厲喝公主家奴下車, 當著公主的面, 董宣便將罪犯格殺。 公主在眾目睽睽之下丟了大面子,

就哭哭啼啼跑回宮告禦狀。 光武帝聞之大為惱怒, 立即宣董宣進宮, 當著公主的面, 要將董宣杖斃。 董宣向皇帝叩頭說:“請讓臣先說一句話再死!”光武帝問:“你想說什麼?”董宣說:“陛下賢德, 故平定了天下, 復興了漢室。 可皇親的家奴殺了良善百姓, 臣依法治犯人的罪, 而陛下卻要殺臣, 敢問陛下將怎麼向世人交待, 又拿什麼規矩來治理天下?臣不須要杖斃, 還是讓臣自殺吧!”說完, 一頭撞向庭柱, 頓時血流滿面。 劉秀可不是昏君, 剛才只不過是做樣子給姐姐看, 消消氣, 那會真讓董宣去死。 皇帝立即讓小太監把董宣拽住, 令其向公主叩頭賠罪了事。 但董宣寧死不從, 就是不向公主叩頭賠罪。 光武帝無奈, 命人使勁將董宣的頭往下按(有點像文革批鬥會的模樣), 而董宣雙手撐地,死梗著脖子,就是不低頭。公主也不是善茬,火上澆油地嘲諷著劉秀說:“文叔(劉秀的字)還是平頭百姓時,不是經常藏匿逃犯甚至死刑犯,官吏也不敢上門來抓捕嗎?怎麼現在當了皇帝,你的威嚴連一個縣令都制服不了呢?”劉秀可不願被姐姐的這點小花招激怒,只好自我解嘲地說:“當天子怎麼能跟當百姓的時候一樣呢?”事後,光武帝不但放了董宣,賜了他一個“強項令”(硬脖子縣令)的稱號,還賞錢三十萬,但董宣卻將賞錢悉數分給了縣衙諸吏。“由是搏擊豪強,莫不震栗。”(見《後漢書.酷吏列傳》)京師百姓把董宣的事蹟編成歌來傳唱,此後,百姓凡需擊鼓鳴冤的事就來找董宣。而“強項令”之名也由此傳揚開來。

董宣當了五年洛陽縣令,七十四歲卒於官府的崗位上。光武帝派使者前去弔唁,看見董宣屍體上只蓋著粗布被,只有妻兒相對而哭,而家中僅有大麥數斛,破車一輛,白馬一匹。皇帝聞之,傷感地說:“董宣廉潔,至死方知。”隨後,光武帝以大夫之禮為董宣下葬。

在君權至上的集權專制時代,董宣之所以能不畏權貴,嚴厲執法,硬起脖子辦事,就是因為遇上了一位比較開明的光武帝。否則,是很難硬起脖子來辦事的。

(本篇完)

而董宣雙手撐地,死梗著脖子,就是不低頭。公主也不是善茬,火上澆油地嘲諷著劉秀說:“文叔(劉秀的字)還是平頭百姓時,不是經常藏匿逃犯甚至死刑犯,官吏也不敢上門來抓捕嗎?怎麼現在當了皇帝,你的威嚴連一個縣令都制服不了呢?”劉秀可不願被姐姐的這點小花招激怒,只好自我解嘲地說:“當天子怎麼能跟當百姓的時候一樣呢?”事後,光武帝不但放了董宣,賜了他一個“強項令”(硬脖子縣令)的稱號,還賞錢三十萬,但董宣卻將賞錢悉數分給了縣衙諸吏。“由是搏擊豪強,莫不震栗。”(見《後漢書.酷吏列傳》)京師百姓把董宣的事蹟編成歌來傳唱,此後,百姓凡需擊鼓鳴冤的事就來找董宣。而“強項令”之名也由此傳揚開來。

董宣當了五年洛陽縣令,七十四歲卒於官府的崗位上。光武帝派使者前去弔唁,看見董宣屍體上只蓋著粗布被,只有妻兒相對而哭,而家中僅有大麥數斛,破車一輛,白馬一匹。皇帝聞之,傷感地說:“董宣廉潔,至死方知。”隨後,光武帝以大夫之禮為董宣下葬。

在君權至上的集權專制時代,董宣之所以能不畏權貴,嚴厲執法,硬起脖子辦事,就是因為遇上了一位比較開明的光武帝。否則,是很難硬起脖子來辦事的。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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