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雖然已經實施很長一段時間了, 但是也有很多人還不清楚, 不動產證和房產證有什麼區別, 為什麼他的證不是不動產證, 而是房產證, 又沒有土地證?下面給大家講解講解!
不動產登記其實很早就開始實施了, 只是首先在部分地區試點, 然後逐步擴大, 直至2016年才擴圍全國實施, 所以就會出現部分地區頒發的是不動產證, 而部分地區還是頒發房產證。
那麼, 不動產證是不是等同於房產證加土地證?
房產的證件有兩個, 一個是房產證, 一個是土地使用證, 目前除了實施不動產登記比較早的地區已經兩證合一外, 其他還沒實行或者不動產登記還沒完善的地區, 需要兩證齊全, 房產才真正歸為你所有。
目前還有部分地方, 房子只是辦了房產證, 沒有辦理土地證, 而很多由於開發商的種種原因, 沒有進行土地分攤, 因而, 很多房子只有房產證而沒有土地使用證, 這個情況其實全國很多地方都是這種樣。
不動產證和房產證有什麼區別嗎?
1、不動產登記包括的權利: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2、房產證是指購房者通過交易, 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 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因此不動產包含的範圍比較廣、內容更詳細、權利更清晰。
實行不動產登記有什麼好處?
每個不動產權利證書, 都有一個唯一的不動產單元號, 相當於一個唯一的身份證, 通過不動產單元號就可以確定該不動產資訊, 可以保護購房者的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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