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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未按規定使用保險條款等多項違規 太保壽險貴陽中支被罰款48萬元

千龍網北京12月18日訊 近日,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貴州監管局發佈行政處罰資訊, 因存在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等問題, 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貴陽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太保壽險貴陽中支)及12名責任人被處罰。

處罰資訊顯示, 經查, 太保壽險貴陽中支存在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的問題, 以及部分人員未取得高管任職資格實際履行高管職責和未經批准變更營業場所等三項問題, 違反了《保險法》相關規定, 貴州保監局根據該法相關條例,

合計對太保壽險貴陽中支罰款48萬元。

同時, 12名相關責任人也被處罰。 貴州保監局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 對時任太保壽險貴陽中支總經理王泳波給予警告並罰款7萬元, 對時任太保壽險貴陽中支總監薛曉紅給予警告並累計罰款9萬元, 對時任太保壽險貴陽中支副總經理游萬飛給予警告並罰款8萬元, 對時任太保壽險貴陽中支總監葉凱給予警告並罰款5萬元, 對時任太保壽險貴陽中支機構合作部業務部團體業務部銷售主管廖華華給予警告並罰款2萬元的, 對時任太保壽險貴陽中支業務總監賀偉傑、時任太保壽險貴陽中支金融合作部部門經理魏欣、時任太保壽險貴陽中支金融合作部副經理王慶、時任太保壽險貴陽中支總經理楊同明、時任太保壽險貴陽中支行政人事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顧朗、時任太保壽險貴州分公司金融合作部銷售支持崗何騰飛、時任太保壽險貴州分公司法人管道部高級核保經理劉暢分別給予警告並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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