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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也“掃黃”,明朝規模最大,太平天國直接斬首,比東莞厲害

掃黃打非在各個歷史時期可謂都是一件讓統治者頭疼的事。 這種事雖表面看似無傷大雅, 但影響社會風氣長此以往必定會成為社會上各種犯罪的溫床。 所以歷代統治者都非常重視, 要說最早的妓院還是我國春秋戰國期間齊國的宰相管仲設立的。

所以歷代妓女都有把管仲當作祖師爺供奉, 戰國策·東周策》裡的記載, 原文是這樣的:“齊桓公宮中七市, 女閭七百, 國人非之。 就是說管仲將妓院合法化了, 讓許多被俘虜的女奴隸去做妓女這樣及解決了社會就業問題又給國家帶來了稅收, 而且其他許多國家的女奴隸也都跑齊國找工作, 可真是一舉兩得的事。 原文為:管子治齊, 設女閭七百, 征其夜合之資以助軍旅。 雖然給國家帶來了稅收但畢竟影響社會風氣所以有許多人反對。

根據戰國策東周策記載:齊桓公宮中七市, 女閭七百, 國人非之。

所謂的非之, 就是公開反對這個事情, 堅決不支援有組織的合法賣淫。

嗯, 這大概就是中國古代最早的禁娼的聲音.

秦漢以後, 把管仲的這一行當是發展迅猛啊, 逐漸形成的什麼樂戶制度啊, 官妓制度啊, 與之相伴的還出現了所謂的青樓文化, 而民間的也是跟管仲那個時期一樣,

堅決反對, 影響著老百姓, 是有家有口的, 男人要是意志力薄弱不堅定, 這家還能有好嗎?

所以從古至今才會流傳下來, 我們現在所說的什麼敗家子啊賤X啊等等這樣的粗口, 可民間畢竟是民間, 歷朝歷代出於方方面面的原因, 很多政府的還是允許的, 所以小老百姓也只能舉個牌牌, 我抗議我抗議, 反正統治者是聽不到的。

在這裡要說句公道話哈, 其實每個朝代還是不希望社會風氣徹底墮落, 所以幾乎都是禁止逼良為娼啊.

唐朝可以說是中華名族的鼎盛時期, 軍事和經濟都相當的發達, 自然性產業也是最發達的, 有完善的官妓制度。 當時的朝廷設立了專門的管理機構, 對在長安營業的娼妓統一管理,

所有從業人員都要註冊登記, 登記後必須進行崗前職業培訓。 這就和現在很多從業需要從業資格證一樣, 你們想不到吧。

到了宋朝, 朝廷開始禁止官員嫖妓, 但是去聽聽歌, 跳跳舞還是允許的。 但是到了宋神宗趙頊即位, 他下令朝廷官員禁止去娛樂場所,

被發現就革職。

可到了北宋啊, 終於有一位皇帝, 那似乎是聽到了老百姓的呼聲, 那就是宋仁宗。

我們都知道, 宋朝富裕呀, 飽暖思淫欲, 別說是小老百姓了, 很多達官顯貴, 那也是天天花天酒地呀, 吃酒狎妓, 就不幹正事兒, 他當皇帝的能不著急嗎?

因為之前沒有皇帝這麼做過,於是他呢就撕開了一個政策的小口子,規定,負責分管刑獄的官員提點刑獄時,不得赴妓樂。

經過幾十年的試運行啊,到了幾十年以後的宋神宗,開始把這個規定擴大到整個司法系統,不光是提點刑獄,所有負責監察的官員一律禁嫖.

但是,這個神宗還是比較寬容的哈,沒有一棒打死,還得留他們好好幹活了,就特別規定,一年當中在皇帝過生日這一天,可以好好的玩一會~

管仲可謂妓女制度的始作俑者,雖然歷朝歷代對於妓院都在查處但大多數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朝廷也知道這種事情不好禁,但又不想讓社會風氣敗壞到了明朝有明文規定凡逼良為娼者杖一百,可謂即使打不死也要半身不遂了,而到了宋朝妓院這個行業更盛行了再怎麼宋朝也是非常富裕的一個朝代,所為飯飽思淫欲不盛行就怪了。但這時中國偏偏出了一個道德員警朱熹,喊出了存天理滅人欲的口號。舉起了道德的大旗。似乎看誰都覺得有問題,但諷刺的是朱熹自己在道德作風上卻出了問題而且還被同僚給彈劾了,說他引誘尼姑為妾,而且自己的兒媳還懷孕了,但問題是他兒子死好幾年了。也就是說自己的公公既朱熹把兒媳婦給弄懷孕了,這劇情也真是狗血劇情了。皇帝看後自己都臉紅了。而朱熹呢,自己趕緊寫罪己詔對這件事卻供認不諱。皇帝對此也不了了之了。

·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建都金陵後,在秦淮河畔設置了“國營妓院”,稱大院,後稱舊院。相傳朱元璋還曾親自為大院題寫過對聯。不過都是野史而已,沒有根據。

妓院如此繁盛,從而滋長了浮華世風。當時的文人名士,富商大賈,普遍以狎妓宿娼為風流韻事,這成為當時一種社會風氣。

難怪有人說明朝“忠臣不如叛臣多,名將不如名妓多”。士大夫的沉淪和喜好,也在客觀上加劇了妓院繁盛。明朝人開青樓則是一種主流文化了。到了明朝中葉娼妓越來越盛,妓女滿布天下,大都會有數以千計之多,就是窮鄉僻壤,也不乏其人。

娼妓業的發達,慢慢讓統治者終於感覺到其對社會制度的腐蝕。這個皇帝就是明宣宗朱瞻基。

朱瞻基稱帝時,國家政綱鬆弛,官員日益腐敗淫逸,終日紙醉金迷,縱情享樂。為了挽救逐漸衰敗的國家,西元1429年,朱瞻基發動了中國第一次大規模的掃黃運動。

他下令查封了北京和其他大城市的大批妓院,廢除了原有的官妓制度,禁止官員攜妓宿娼。但對民間娼妓業卻沒有什麼限制。

宣德十年(西元1435年),38歲的明宣宗駕崩。在明宣宗短暫的作風整頓之後,明朝上下百官被壓抑的酒色之欲迅速反彈,整個社會“淫風大熾”。

清代開始“法律禁娼”清代的禁娼可以說是真正的“法律禁娼”,朝廷“掃黃”的聲勢很大,一時頗有效果。以當時全國著名的“紅燈城市”揚州為例,當時的性工作者便很緊張。揚州自隋唐起性產業便十分發達,雖然朝廷“掃黃”,但娼妓並未能禁絕,“私窠子”、“半月門”、“揚濱”、“船娘”這類暗、私娼繼續活動。這些性工作者對“掃黃”資訊很靈通,風聲一緊,她們便“集體消失”。清初文人吳綺在《揚州鼓吹詞》序中是這樣說的:“一逢禁令,轍生死逃亡,不知所之。”清初依明制,在京城設教坊司。但順治皇帝曾兩次裁減教坊女樂,宮中搞活動時,培訓48名太監替代樂妓。順治皇帝在首次娼後,便選出48名太監替代樂妓歌女。順治八年(西元1651年),朝廷下令停止教坊女樂,開始禁娼,從上至下掀起了清代的“禁娼運動”。順治十六年(西元1659年),則直接裁革女樂。

康熙皇帝繼承了順治禁娼政策,十二年(西元1673年)複令重申禁娼,十九年(西元1680年)頒佈的律例上明文規定:“夥眾開窯誘取婦人子女,為首照光棍例斬決,為從發黑龍江等處給披甲人為奴。”康熙年間,清廷還禁止京城內演唱秧歌,不許秧歌藝人逗留京城。還頒詔禁止刊賣淫詞豔曲,禁止良家子弟演戲。康熙四十八年,敕各地官員,嚴禁地方的“千百成群、男女混雜”的群體性娛樂活動,嚴禁印刷出版淫詞小說。還有,北京內城不許開設戲館的禁令,也是康熙年間頒佈的。

在古代中國各個朝代中,清朝禁娼是最為明確的,但實際上也沒有禁住,民間賣淫嫖娼依然嚴重。特別是在咸豐皇帝主政後,北京的娼妓又趨活躍,“禁娼令”名存實亡,在封建時代行將結束前,管仲提倡的性產業罕見地出現了最後的輝煌。當時全國形成了大大小小多個“紅燈區”,如京城的“八大胡同”;上海時稱“十裡洋場”,成了世界“性都”,到1949年解放前夕,上海登記的妓院還有800多家。

性產業在清末為何又繁盛了?原因一是在西方列強打開國門後,商業經濟刺激了原本就未消失的性產業;二是皇帝帶頭享樂,同治皇帝便喜歡“冶游”,經常喬裝私訪妓院,坊間傳其系患“花柳病”(性病)而死,並非空穴來風。最重要的是,清政府的禁娼政策出現鬆動,史家稱為“弛禁”,好多地方政府抽取“花捐”,在事實上承認了性工作者的合法性。

但是,在古代中國也有真正禁娼的時候,那就是太平天國時期,即史家眼裡的“天朝”。

太平軍所到之處,妓院一律取締,禁絕娼妓。一則名為《誨諭官兵良民人等各宜革除汙俗以歸正道》文告中稱,“倘有習于邪行,官兵民人私行宿娼,不遵條規,當娼者,闔家剿洗。鄰右擒送者,有賞。故縱者一體治罪。明知故犯者,斬首不留。”

從這則佈告來看,賣淫嫖娼被發現了是要砍頭的。這一古代中國禁娼最狠手段十分有效,當時深得忠王李秀成信任的英國人呤喇,在其回國後撰寫的《太平天國革命親歷記》一書中,以肯定的語氣稱,太平軍的政權範圍內“娼妓是完全絕跡的”。

這就是在古代人們對於掃黃的力度,他們這些措施儘管是為了鞏固統治,但也有為當時社會的和諧做出了貢獻。

因為之前沒有皇帝這麼做過,於是他呢就撕開了一個政策的小口子,規定,負責分管刑獄的官員提點刑獄時,不得赴妓樂。

經過幾十年的試運行啊,到了幾十年以後的宋神宗,開始把這個規定擴大到整個司法系統,不光是提點刑獄,所有負責監察的官員一律禁嫖.

但是,這個神宗還是比較寬容的哈,沒有一棒打死,還得留他們好好幹活了,就特別規定,一年當中在皇帝過生日這一天,可以好好的玩一會~

管仲可謂妓女制度的始作俑者,雖然歷朝歷代對於妓院都在查處但大多數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朝廷也知道這種事情不好禁,但又不想讓社會風氣敗壞到了明朝有明文規定凡逼良為娼者杖一百,可謂即使打不死也要半身不遂了,而到了宋朝妓院這個行業更盛行了再怎麼宋朝也是非常富裕的一個朝代,所為飯飽思淫欲不盛行就怪了。但這時中國偏偏出了一個道德員警朱熹,喊出了存天理滅人欲的口號。舉起了道德的大旗。似乎看誰都覺得有問題,但諷刺的是朱熹自己在道德作風上卻出了問題而且還被同僚給彈劾了,說他引誘尼姑為妾,而且自己的兒媳還懷孕了,但問題是他兒子死好幾年了。也就是說自己的公公既朱熹把兒媳婦給弄懷孕了,這劇情也真是狗血劇情了。皇帝看後自己都臉紅了。而朱熹呢,自己趕緊寫罪己詔對這件事卻供認不諱。皇帝對此也不了了之了。

·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建都金陵後,在秦淮河畔設置了“國營妓院”,稱大院,後稱舊院。相傳朱元璋還曾親自為大院題寫過對聯。不過都是野史而已,沒有根據。

妓院如此繁盛,從而滋長了浮華世風。當時的文人名士,富商大賈,普遍以狎妓宿娼為風流韻事,這成為當時一種社會風氣。

難怪有人說明朝“忠臣不如叛臣多,名將不如名妓多”。士大夫的沉淪和喜好,也在客觀上加劇了妓院繁盛。明朝人開青樓則是一種主流文化了。到了明朝中葉娼妓越來越盛,妓女滿布天下,大都會有數以千計之多,就是窮鄉僻壤,也不乏其人。

娼妓業的發達,慢慢讓統治者終於感覺到其對社會制度的腐蝕。這個皇帝就是明宣宗朱瞻基。

朱瞻基稱帝時,國家政綱鬆弛,官員日益腐敗淫逸,終日紙醉金迷,縱情享樂。為了挽救逐漸衰敗的國家,西元1429年,朱瞻基發動了中國第一次大規模的掃黃運動。

他下令查封了北京和其他大城市的大批妓院,廢除了原有的官妓制度,禁止官員攜妓宿娼。但對民間娼妓業卻沒有什麼限制。

宣德十年(西元1435年),38歲的明宣宗駕崩。在明宣宗短暫的作風整頓之後,明朝上下百官被壓抑的酒色之欲迅速反彈,整個社會“淫風大熾”。

清代開始“法律禁娼”清代的禁娼可以說是真正的“法律禁娼”,朝廷“掃黃”的聲勢很大,一時頗有效果。以當時全國著名的“紅燈城市”揚州為例,當時的性工作者便很緊張。揚州自隋唐起性產業便十分發達,雖然朝廷“掃黃”,但娼妓並未能禁絕,“私窠子”、“半月門”、“揚濱”、“船娘”這類暗、私娼繼續活動。這些性工作者對“掃黃”資訊很靈通,風聲一緊,她們便“集體消失”。清初文人吳綺在《揚州鼓吹詞》序中是這樣說的:“一逢禁令,轍生死逃亡,不知所之。”清初依明制,在京城設教坊司。但順治皇帝曾兩次裁減教坊女樂,宮中搞活動時,培訓48名太監替代樂妓。順治皇帝在首次娼後,便選出48名太監替代樂妓歌女。順治八年(西元1651年),朝廷下令停止教坊女樂,開始禁娼,從上至下掀起了清代的“禁娼運動”。順治十六年(西元1659年),則直接裁革女樂。

康熙皇帝繼承了順治禁娼政策,十二年(西元1673年)複令重申禁娼,十九年(西元1680年)頒佈的律例上明文規定:“夥眾開窯誘取婦人子女,為首照光棍例斬決,為從發黑龍江等處給披甲人為奴。”康熙年間,清廷還禁止京城內演唱秧歌,不許秧歌藝人逗留京城。還頒詔禁止刊賣淫詞豔曲,禁止良家子弟演戲。康熙四十八年,敕各地官員,嚴禁地方的“千百成群、男女混雜”的群體性娛樂活動,嚴禁印刷出版淫詞小說。還有,北京內城不許開設戲館的禁令,也是康熙年間頒佈的。

在古代中國各個朝代中,清朝禁娼是最為明確的,但實際上也沒有禁住,民間賣淫嫖娼依然嚴重。特別是在咸豐皇帝主政後,北京的娼妓又趨活躍,“禁娼令”名存實亡,在封建時代行將結束前,管仲提倡的性產業罕見地出現了最後的輝煌。當時全國形成了大大小小多個“紅燈區”,如京城的“八大胡同”;上海時稱“十裡洋場”,成了世界“性都”,到1949年解放前夕,上海登記的妓院還有800多家。

性產業在清末為何又繁盛了?原因一是在西方列強打開國門後,商業經濟刺激了原本就未消失的性產業;二是皇帝帶頭享樂,同治皇帝便喜歡“冶游”,經常喬裝私訪妓院,坊間傳其系患“花柳病”(性病)而死,並非空穴來風。最重要的是,清政府的禁娼政策出現鬆動,史家稱為“弛禁”,好多地方政府抽取“花捐”,在事實上承認了性工作者的合法性。

但是,在古代中國也有真正禁娼的時候,那就是太平天國時期,即史家眼裡的“天朝”。

太平軍所到之處,妓院一律取締,禁絕娼妓。一則名為《誨諭官兵良民人等各宜革除汙俗以歸正道》文告中稱,“倘有習于邪行,官兵民人私行宿娼,不遵條規,當娼者,闔家剿洗。鄰右擒送者,有賞。故縱者一體治罪。明知故犯者,斬首不留。”

從這則佈告來看,賣淫嫖娼被發現了是要砍頭的。這一古代中國禁娼最狠手段十分有效,當時深得忠王李秀成信任的英國人呤喇,在其回國後撰寫的《太平天國革命親歷記》一書中,以肯定的語氣稱,太平軍的政權範圍內“娼妓是完全絕跡的”。

這就是在古代人們對於掃黃的力度,他們這些措施儘管是為了鞏固統治,但也有為當時社會的和諧做出了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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