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投保人應當審查與自己接洽的行銷員或保險公司員工是否有銷售保單的資格。 按規定, 壽險行銷員都必須取得中國保監會頒發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 並獲得其代理的保險公司核發的《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後方能銷售壽險保單。 因此, 投保人可以審查行銷員是否持有《展業證書》, 保險公司員工是否持有工作證, 辨明其身份後再決定是否與其商談。
其次, 投保人應當對保單的保險責任、繳費方式、保險賠償或給付辦法、除外責任、退保手續及退保金額等重要問題進行詳細詢問。 投保人事先對保單責任、除外責任、退保手續及退保金額不瞭解的情況下就盲目投保,
第三, 投保人在填寫投保單時一定要嚴格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即對投保單上需要填寫的被保險人年齡、健康狀況等專案如實填報, 這些內容將作為保險合同的組成部分。 如果投保人沒有如實填寫, 則根據《保險法》, “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 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 或者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足以影響保險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 保險公司有權解除保險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 保險公司對手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
第四, 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在填寫投保單時, 一定注意不要讓其他人代替自己簽名, 如有特殊情況發生了代簽名行為, 要儘快到保險公司辦理補簽名手續, 否則可能造成保單無效。
第五, 個人壽險一般都有一個對投保人很有益的“猶豫期”的規定。 猶豫期是指投保人收到保單之日起10日內的一段時間。 在猶豫期之內, 投保人可以無條件地要求保險公司退還保費, 保險公司除收取最多10元的成本費以外,
第六, 投保人如果是通過保險代理人繳納保費, 代理人通常會給投保人一份保費收訖的臨時收據, 待保費轉入保險公司帳戶後, 保險公司才會將正式收據給投保人。 因此, 為避免代理人侵吞保費, 投保人如果長時間拿不到正式收據, 就應儘快和保險公司取得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