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是經濟發展的主要命脈, 然而法律無論對於老企業還是創新型企業, 都是及其重要的, 這樣都會面臨的就是企業要選擇什麼樣的法律形式的重要問題, 如果選擇才會合法的保護你的權益。
一、個體企業
個體企業是由個人出資辦理的,
是由個人直接經營企業,
企業的所有經營權都由個人所有,
並且要對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優點:建立、歇業程式操作起來流程簡單,
並且產權可以自由轉讓,
同時經營方法也比較的靈活。
缺點:由於個人經濟條件有限,
因此很難得到金融投資人的支持,
很難有大的投資和經營活動,
企業的信用度相對來說比較低。
二、合夥制企業
合夥制企業是指由兩人或兩人以上按照協定投資, 共同經營、共負盈虧的企業。 合夥制企業財產由全體合夥人共有, 共同經營, 合夥人對企業債務承擔連帶無限清償責任。
優點:1、可以通過合夥人來進行集資企業。 2、合夥人對企業盈虧共同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缺點:合夥制企業是合夥關係建立起來的企業, 當一方合夥人要選擇離開時, 要重新選擇一個接納的新合夥人, 都需要重新確立新的合夥關係, 進而會帶來法律上的複雜性。
三、合作制企業
股份合作企業是指以合作制為基礎,
優點:企業中的員工既是勞動者, 又是股東, 有助於調動員工的積極性, 同時也有利於降低企業成本。
缺點:利潤分配過大, 不合適後期的發展, 決策程式會比較的複雜。
四、無限責任公司
由兩個以上股東組成、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責任的公司形式。 又稱無限公司。 為最典型的人合公司。 必須由兩個以上的股東所組成, 而且股東必須是自然人。 股東對公司債務負無限連帶責任, 即股東必須以出資財產和出資財產以外的其他財產作為清償公司債務的保證,
五、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註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優點:1、程式建立起來比較簡單,不需要發佈公告、公佈賬務。2、公司內部機構設置比較靈活。
缺點:不可以公開的發佈股票,可以籌資的規模、範圍較小,難以適應大規模的經營活動。
六、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以下為發起人,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由於所有股份公司均須是負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但並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稱“股份有限公司”。
優點:1、具有大規模的籌資能力,從而可以迅速的擴大企業。2、有助於提高資本的流動性。3、股東承擔有限責任。
五、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註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優點:1、程式建立起來比較簡單,不需要發佈公告、公佈賬務。2、公司內部機構設置比較靈活。
缺點:不可以公開的發佈股票,可以籌資的規模、範圍較小,難以適應大規模的經營活動。
六、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以下為發起人,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由於所有股份公司均須是負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但並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稱“股份有限公司”。
優點:1、具有大規模的籌資能力,從而可以迅速的擴大企業。2、有助於提高資本的流動性。3、股東承擔有限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