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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吏王溫舒(一)

圖片來源於網路

漢武帝元狩四年(壬戌,西元前119年)

【原文】

王溫舒始為廣平都尉, 擇郡中豪敢往吏十余, 以為爪牙, 皆把其陰重罪,

而縱使督盜賊。 快其意所欲得, 此人雖有百罪, 弗法;即有避, 因其事夷之, 亦滅宗。 以其故, 齊、趙之郊盜賊不敢近廣平, 廣平聲為道不拾遺。

【譯文】

王溫舒開始作廣平都尉時, 在郡中挑選了十幾名豪勇敢闖的官吏充當爪牙, 拿住他們過去所犯重罪的把柄, 放他們去監管盜賊。 辦好他想辦的事的人, 儘管此人犯過許多罪, 也不處罰;如不能盡心盡力地為他辦事, 王溫舒就根據此人的舊事殺他, 甚至滅族。 因此, 齊國、趙國野外的盜賊都不敢靠近廣平, 廣平郡的治安良好, 有“道不拾遺”的美譽。

選自《資治通鑒》

編輯: 王瑜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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