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金融有限責任公司首席經濟學家梁紅日前撰文指出, 無論從資金配置效率還是從貨幣政策框架轉型來看, 中國的名義存款準備金率在10%左右可能比較合適。 但短期看, 受國內外經濟形勢的影響, 央行年內調整名義準備金率的可能性不大。 因此, 央行可能會通過擴大法定存款準備金要求的覆蓋範圍, 來提高“有效”準備金率。
2016年3月, 中國人民銀行將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從17%下調至16.5%。 此後, 央行主要通過公開市場和各類借貸便利操作投放流動性。 梁紅認為, 中國目前的存款準備金率在全世界範圍內依然偏高,
文章說, “有效”準備金率下行, 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名義準備金要求所代表的資金機會成本, 增強了銀行信貸擴張的能力, 對貨幣乘數有所支撐, 因而二者存在很強相關性。
“中期來看, 我們認為, ‘有效’準備金率的下行不能替代名義準備金率的降低, 中國法定準備金率需進一步下調。 無論從資金配置效率還是從貨幣政策框架轉型來看, 中國最終都需要一個合理而且相對穩定的存款準備金要求, 我們認為應在10%左右。 ”梁紅在文章中寫道。
不過, 她認為, 短期而言, 央行年內調整名義準備金率的可能性仍不大。
梁紅說, 為約束銀行規避法定準備金要求的行為, 央行或加強對非存款負債的統一監管, 考慮將同業、甚至表外業務也納入準備金的考核範圍, 也就是擴大法定準備金要求的覆蓋範圍, 避免監管套利。
她說, 今年一季度起, 央行正式將表外理財納入宏觀審慎體系(MPA)考核, 不排除未來將同業存單也納入同業負債考核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