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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強行CP,滿屏尷尬,可惜鄧超白吃了手指

方木不是善惡的天平砝碼, 吃瓜時代的兒女們才是

老實說,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還是讓我失望了, 傳說中的親媽團隊並沒有給這個電影增添多少光彩, 雷米的作用可能只發揮了前半段的案件鋪陳。

看導演徐紀周的履歷, 畢業於中戲, 2000年開始創作電視劇, 能編會導, 《殺虎口》和《永不磨滅的番號》都有口皆碑, 但這卻沒有幫電影避開雷區。

看完電影, 我只感受到了滿屏的尬。

其實, 《心理罪》不是完全差到底的一部電影, 它的尷尬是不消化:角色對任務的不消化, 劇情對承載的主題的不消化。 這些不消化, 導致它欠火候。

角色對任務不消化。

劇中鄧超和劉詩詩組成的探案二人組, 從搭配上來說很是討巧, 畢竟《神探夏洛克》裡華生和夏洛克的梗腐國人民才拍得順暢, 霓虹國《神探伽利略》裡湯川和內海男才女貌的組合更為國人所接受。

但是在電影裡, 一來人設形同虛設, 完全看不出鄧超是犯罪心理學天才, 劉詩詩是痕跡學專家, 兩人加一起智商還沒有罪犯高。 二來完全沒有CP感, 沒有一場危機能夠說服我們鄧超喜歡上劉詩詩, 反之亦然。

更可恨的是, 居然在沒有建立感情的時候, 開始發糖, 還撞上韓劇《當你沉睡時》的一個經典場面:單相思的男二偷偷靠近女一,

用手機拍下兩人陽光下的剪影作為自己的頭像, 讓人直呼這樣默默的暖男給我來一打。

《心理罪》裡劉詩詩對著鄧超炮製了一遍, 不但被齁到, 還很莫名其妙。 。 。 觀眾腦洞再大, 也沒法腦補出他倆的感情線啊!

倒是文淇飾演的小女孩, 和鄧超的"老少配"十分有趣。 這個00後憑藉《嘉年華》、《血觀音》崛起, 實力不可小覷。

阮經天飾演的反派, 也沒有一個支點。 從犯罪心理上分析, 他的行為應該是童年創傷導致的, 他在父親的家庭暴力中長大, 母親自殺後他以暴制暴殺死了父親, 隨後數年裡對父親的屍體施行虐待。

當文淇飾演的小女孩被侵犯後, 他發現"鄧超"私刑暴打了強姦犯, 尾隨的他將強姦犯作為自己施虐的新對象。

他發現鄧超不作為, 於是自稱城市之光, 對有罪之人實行審判, 並且給鄧超留下了線索, 希望鄧超成為《七宗罪》裡沒能逃過自己私欲的員警。

到這裡,阮經天的行為就立不住了,因為無論是天生殺人狂還是替天行道者,他尋找鄧超的行為都是在瞎扯。君不見《嗜血法醫》裡的男主可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來躲避員警同事的追捕。這種混雜,是創作者對國外同類題材不加區分的吸收導致的自邏輯混亂。

劇情對承載的主題不消化。

角色對任務的不消化,歸根到底,是劇情和主題之間的脫節。

我能夠理解創作者在面對這樣一個敏感犯罪題材時候的小心翼翼,甚至將犯罪分子塑造的這麼強大,能夠和員警抗衡,這些方面都是進步。但是,故事劇情實在有悖於它想昇華的主題。

電影的落點是鄧超飾演的員警方木試圖以"我以我血薦軒轅"的豪邁氣勢,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不惜吞下阮經天的手指作為人體快遞,保存證據。單看這個故事是否感人呢,確實很感人,有點《風聲》裡用自己的屍體傳遞情報的feel,但素放在《心理罪》中,放在方木這個人物身上,顯得愚蠢且悖離人設。

故事過半後所有人都知道了兇手是誰,可是主角的對抗方依然是兇手,以沒有證據為理由強行製造兩人的對手戲。因為電影的主題是歌頌照亮整座城市的城市之光,方木會是其中的一個代表。

正義戰勝邪惡,光明驅除黑暗,都是偉光正的正確價值觀,本文也沒有挑戰的意思。可是,對這個電影更為恰當的一個反思點反而是看熱鬧的吃瓜群眾。借用劉震雲新作的題目來概括,害死這些所謂壞人的恰恰是"吃瓜時代的兒女們"。

讓學生徹夜寫作業導致他跳樓的老師該死嗎,誣告女孩想訛錢的老太太該死嗎,老太太的律師該死嗎,吃瓜群眾說了不算。但是,郭京飛飾演的律師正是死于吃瓜群眾之手;10萬人給他網路即時投票,決定判他死刑,阮經天才引爆了炸彈。

郭京飛臨死前對方木說:"告訴我媽,我不是個壞人。" 道德和法律之間有界限,法律某種程度上不該被民意綁架,從這個角度,這個電影才顯得有意思,而不是一些個人英雄主義的東西。

方木不是善惡的天平砝碼,吃瓜時代的兒女們才是。

希望鄧超成為《七宗罪》裡沒能逃過自己私欲的員警。

到這裡,阮經天的行為就立不住了,因為無論是天生殺人狂還是替天行道者,他尋找鄧超的行為都是在瞎扯。君不見《嗜血法醫》裡的男主可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來躲避員警同事的追捕。這種混雜,是創作者對國外同類題材不加區分的吸收導致的自邏輯混亂。

劇情對承載的主題不消化。

角色對任務的不消化,歸根到底,是劇情和主題之間的脫節。

我能夠理解創作者在面對這樣一個敏感犯罪題材時候的小心翼翼,甚至將犯罪分子塑造的這麼強大,能夠和員警抗衡,這些方面都是進步。但是,故事劇情實在有悖於它想昇華的主題。

電影的落點是鄧超飾演的員警方木試圖以"我以我血薦軒轅"的豪邁氣勢,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不惜吞下阮經天的手指作為人體快遞,保存證據。單看這個故事是否感人呢,確實很感人,有點《風聲》裡用自己的屍體傳遞情報的feel,但素放在《心理罪》中,放在方木這個人物身上,顯得愚蠢且悖離人設。

故事過半後所有人都知道了兇手是誰,可是主角的對抗方依然是兇手,以沒有證據為理由強行製造兩人的對手戲。因為電影的主題是歌頌照亮整座城市的城市之光,方木會是其中的一個代表。

正義戰勝邪惡,光明驅除黑暗,都是偉光正的正確價值觀,本文也沒有挑戰的意思。可是,對這個電影更為恰當的一個反思點反而是看熱鬧的吃瓜群眾。借用劉震雲新作的題目來概括,害死這些所謂壞人的恰恰是"吃瓜時代的兒女們"。

讓學生徹夜寫作業導致他跳樓的老師該死嗎,誣告女孩想訛錢的老太太該死嗎,老太太的律師該死嗎,吃瓜群眾說了不算。但是,郭京飛飾演的律師正是死于吃瓜群眾之手;10萬人給他網路即時投票,決定判他死刑,阮經天才引爆了炸彈。

郭京飛臨死前對方木說:"告訴我媽,我不是個壞人。" 道德和法律之間有界限,法律某種程度上不該被民意綁架,從這個角度,這個電影才顯得有意思,而不是一些個人英雄主義的東西。

方木不是善惡的天平砝碼,吃瓜時代的兒女們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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