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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王海這回打假失手了 “亂”發微博壞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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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職業打假人王海這回失手了

資料圖

|瞄準“老杜醬酒|

故事大概情況是這樣的。

王海為此共付款2232元。

不久, 王海以其網頁宣傳涉嫌虛假為由向法院起訴, 索賠“退一賠三”, 即8928元。

|認定虛假宣傳但未認定欺詐|

王海認為涉嫌宣傳內容主要有兩處:

一是商品1宣稱“本款酒為茅臺鎮原產, 100%純糧釀造醬香酒, 酒質足以媲美市面800元以上酒, 99%的酒友喝過都說好;常喝醬香酒的好處一杯下肚便感熱力湧至全身, 再飲便覺氣血豐足, 常年適量飲用還可延年益壽;出自大師釀造, 用最好的基酒, 當地最有實力的調酒高手秘密調製;低得不能再低的市場價格”。

二是商品2宣稱“本款酒為茅臺鎮原產;醬香型白酒, 十年窖香;越喝越年輕;用最好的基酒, 當地最有實力的調酒高手秘密調製;原廠直接銷售, 省去中間層層費用, 零利潤回饋酒友,

價格最優”。

一審法院判決認為, 上述商品確實存在虛假宣傳、虛構產地等問題, 屬於瑕疵商品, 王海有權要求退還款項。 但是, 美凡公司和茅二公司的行為對王海不構成欺詐, 王海無權以欺詐為由要求三倍賠償。

王海不服, 提起上訴, 二審維持一審判決。

王海對二審判決不服, 向北京市高院申請再審。 北京市高院近日以王海申請再審的理由不能成立為由, 裁定駁回其再審申請。

至此, 王海的這次打假索賠官司終告失手。

王海的此次失手對許多職業打假人來說, 至少有兩方面啟示。

一是法院在判決書中對欺詐認定的四個要素進行了明確:

欺詐的故意

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隱瞞真實情況

對方陷入錯誤認識

對方基於錯誤認識而為意思表示

具體而言, 前面兩個要素是針對經營者的, 也就是主觀上有欺詐的故意;後面兩個方面是針對消費者的, 也就是需要有客觀上的被騙結果。

二是打假人要想成功索賠懲罰性賠償, 千萬不能再像以前一樣以專家自居,

想發財也只能是“悶聲發大財”。

|進銷價差驚人|

法院判決書中查明的有不少關於商品資訊的“亮點”, 比如價格。

經法院查明, 茅二公司與茂翔酒廠於2015年3月23日簽訂《委託生產食品協定》, 約定茅二公司委託茂翔酒廠生產老杜醬酒(A)6000瓶, 總價7.5元, 生產老杜醬酒(B)6000瓶,

總價8元;協議有效期自2015年1月20日至2016年1月20日。

各位看官, 還記得前面提到的王海在淘寶買酒的時價格嗎?A款, 單價68元;B款, 單價118元。 也就是說, 進價7.5元, 售價68元;進價8元, 售價118元。

北京茅二酒業網站截圖

北京茅二酒業網站截圖

再看看人家的廣告宣傳——“原廠直接銷售,省去中間層層費用,零利潤回饋酒友,價格最優”,酒友作何感想?

附:1、王海買賣合同糾紛申訴、申請民事裁定書

2、王海與滄州美凡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北京茅二酒業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中國消費者報新媒體編輯部出品

北京茅二酒業網站截圖

再看看人家的廣告宣傳——“原廠直接銷售,省去中間層層費用,零利潤回饋酒友,價格最優”,酒友作何感想?

附:1、王海買賣合同糾紛申訴、申請民事裁定書

2、王海與滄州美凡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北京茅二酒業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中國消費者報新媒體編輯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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