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 關於深圳商務公寓的一則“炸裂”消息在朋友圈刷屏, 內容為“最新消息:商務公寓的土地增值稅核定計稅稅點由5%變更為10%。
商務公寓土地增值稅稅點核定由5%調整為10%並非最新政策, 按我市以往土地增值稅核定徵收率標準:商鋪、寫字樓、酒店為10%, 其它非住宅類房產為5%, 即以往商務公寓可歸於其它非住宅類房產, 按5%徵收, 而本次明確表示商務公寓屬於辦公類, 稅率嚴格按10%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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