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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稅又要漲!沒錢交怎麼辦?地稅延遲計畫來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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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一年一度討論地稅漲多少的時候了。 溫哥華2018年的地稅預計要接著漲3.9%, 大溫其他城市的地稅還在討論中。 先不管地稅要漲多少, 你知道BC省的地稅延政策嗎?如果你是符合條件的業主, 可以申請延遲繳納地稅。

曾有媒體報導溫哥華地產諮詢業者、建築師Michael Geller利用這個政策在最近六年延遲了6萬元的地稅。 Geller把這個錢用作了其他收益更高的投資。

這個延稅政策的全稱為“Tax Deferment Program(延期繳稅計畫)”, 始於1974年, 允許殘疾人士、55歲以上的老年人以及有18歲以下孩子的家庭以低息貸款的方式延遲繳納主要住所的地稅。 這個主要住所的物業屬性還必須是1類(Class 1)或是9類(Class 9)。 1類物業指住宅, 包括獨棟住宅、多戶型住宅、雙拼住宅、出租型公寓(apartment)、共管式公寓(condominium)、養老院、季節性的住宅(seasonal dwellings)、廠房、空地、農場建築和日托設施。 9類物業是指農場。

根據省府網站的介紹, “延期繳稅計畫”分為兩類, 一類是常規計畫(regular program), 另一類是有孩子的家庭計畫(families with children program)。 常規計畫有三類人士可申請:55歲及以上的人士;任何年紀失去配偶的獨居人士;殘疾人士。 家庭計畫的申請人必須有18歲以下的孩子(不管是親生子女的還是繼子女), 孩子必須與其一起居住, 或部分時間與其一起居住但申請人要支付贍養費,

或者孩子為殘疾人士(包括身體或精神障礙)。

申請人申請延繳的地稅只能是扣除“業主物業稅補貼(home owner grant)”之後的部分, 因此可以申請延繳地稅的房子也只能是自住房。 而且, 如果符合資格的話, 需要每年申請。 申請獲批的話, 省府會以他們的名義繳納當年應繳的地稅。

需要注意的是, 由於省府處理申請需要數月, 申請人有可能在過了地稅繳納截止日期後才收到省府的通知。 如果申請沒有通過而且地稅沒有在截止日期之前繳納, 申請人有可能會要額外繳納延遲繳稅的罰款;如果申請獲批, 則不會有罰款。 其他會出現延遲繳稅罰款的情況還包括:在地稅繳納截止日期後才開始申請;沒有提供所需的資訊;在省府以申請人的名義繳納地稅之前賣出房屋;在省府以申請人的名義繳納地稅之前取消或撤回申請。

對於延繳的地稅, 業主可以在任何時候部分償還或全額償還, 並且沒有罰款, 當然要支付相應的貸款利息。 貸款利息以單利方式每月計算,

每六個月調整一次, 從當年地稅繳納的截止日期或是申請延遲繳納地稅之日(從較晚的日期為准)開始計息。 目前, 到2018年3月31日之前常規計畫的貸款利息為0.7%;家庭計畫的貸款利息為2.7%。

不過, 申請了延遲繳納地稅的物業其留置權會受到影響, 產權變更方面只可加上配偶的名字。 如果你想賣出房產、將房產過戶給配偶以外的人、從金融機構再融資, 都需要償還所欠的地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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