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一號起, 央行開始執行《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 所有的現金異動和跨境大額資金流動都要跟央行上報。
1、自然人現金交易: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人民幣5萬元(含)以上、外幣等值1萬美元(含)以上的現金交易;
2、一方為自然人的境內劃轉:人民幣等值50萬元(含)以上;外幣等值10萬美元(含)以上;
3、一方為自然人的跨境交易:人民幣等值20萬元(含)以上;外幣等值1萬美元(含)以上。
為什麼要這麼做呢?
如果你是通過網銀、超級網銀、或者其他協力廠商支付、或者其他的網路管道的操作, 錢從哪來到哪去, 在系統裡都顯示得特別明白。 你匯款二十萬或者五十萬給你的親戚朋友, 都是很正常的資金操作, 按說沒有人會關注。
就算是出現問題, 在系統裡一追溯, 來源去向也顯而易見。
但現金交易就無法追溯了。 不管你像人民的名義一樣, 在家裡藏一屋子的現金,
如何監控?
首先從額度上控制住,只要你的資金交易超過了一定額度,銀行就會將其報送人民銀行。 上報資料並不等於核查, 只要沒有違法交易,
其次加強對人民幣支付交易的監管, 規範人民幣支付交易報告行為, 防範利用銀行支付結算進行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
當你進行資金交易時, 你的每一個動向, 銀行都會看的清清楚楚。 僥倖心理是不會幫助你在這種時候渡過難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