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者已過世, TA生前的房貸是否還要繼續還?又由誰來還呢?
貸款購房不易, 短則10年貸款, 長則30年貸款, 這麼久的時間裡, 難免會遇到不幸的事情。
不過, 不同情況的處理方式也不同,
第一種:有繼承人繼承房產, 並繼續還貸
根據《繼承法》規定, 繼承房產的人應依法繼續償還該房產的稅款和債務。 如果遺產不夠償還債務, 繼承人可以自行選擇要不要繼承遺產或繼續償還債務。
如果繼承人無力償還債務, 銀行會請求法院拍賣該房產, 用拍賣所得來償還銀行損失。 若還有剩餘部分, 繼承人也可以繼承這些財產。
第二種:無繼承人或無人願意繼承房產
如果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房產, 就可以不用繳納房貸。 不過, 如果按揭抵押貸款的房子還沒有辦理房產證, 該房產則有開發商來處置, 也因為擔保責任的關係需要幫其償還銀行貸款。
已經辦好房產證的房產, 由銀行進行拍賣, 所得資金用於抵償房貸。 即使拍賣資金不足以償還債務, 也不會讓繼承人來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