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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的房子公攤多大?山西人大代表:商品房銷售應按套內建築面積計量

小編有個朋友最近準備買房,

本來歡歡喜喜地看上一套160多平米的,

可到要交錢的時候才發現,

公攤面積竟然就有40平米!

如果按8000元/㎡計算,

光花在公攤面積上的錢就高達32萬!

看著這麼多白花花的鈔票支出, 著實讓人肉疼!根據國家規定, 商品房銷售可以按照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等方式。 13日, 全國人大代表、山西建築工程(集團)總公司副總經理柳樹林在接受新華網記者採訪時表示,

目前全國多地採用的商品房以建築面積計價是有利於開發商的, 建議採取對購房者有利的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方式。

“建築面積等於套內建築面積加公共分攤建築面積, 實際上如同按照重量出賣物品時, 以毛重來計量, 而不是以淨重來計量一樣。

”柳樹林認為此種計價方式是有利於開發商的。

柳樹林解釋, 儘管有關部門對公攤面積做出種種規定, 但由於公攤面積的計算和標準相對專業, 在公眾不熟悉的情況下, 一些開發商會通過做手腳增加公攤面積, 讓消費者多花冤枉錢。

“開發商還可以通過多造建築物虛增出來公攤面積, 比如一些不良開發商把地下室和車庫作為共用面積分攤給業主, 隨後又單獨出售, 進而雙重獲利。 ”柳樹林表示, 目前的物業管理費、供暖費等基本上都是按建築面積收取, 這意味著在未來數十年間購房者要不斷支付更多的費用。

在柳樹林看來, 商品房按照套內面積計價還符合相關法律要求。 《物權法》規定, 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 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而目前房屋共有權對應的共有建築面積是通過分攤方式獲得的, 即把其分攤到戶, 違背了《物權法》精神。 ”

現如今,

人們在買房的時候大多都會遇到公攤面積,

公攤面積到底都包括些啥呢?

公攤面積越小越好嗎?

其實不是!

業內人士表示,減少公攤面積,可能會影響住宅本身的品質。如若將房屋配套用房壓縮到最小,一些設施能省就省,最終會影響到樓梯、走道的寬度以及電梯數量,業主居住感覺並不會很好。

相反,如果設置配套齊全,雖然公攤面積大一些,但是社區整體配套會顯得有檔次。如一些兩梯兩戶的戶型跟一些兩梯六戶的戶型,雖然在公攤面積上會有一些差異,但是公攤面積大的設計能讓業主生活更方便。

值得注意的是,現在市面上有些樓盤打出“零公攤”的廣告,所謂的“零公攤”真的是零公攤面積嗎?

對此地產界專家表示,“零公攤並不是沒有公攤,一般來講是指推出的房源均有大面積贈送,公攤面積幾乎可以被填補。”並沒有真正的零公攤存在。

不得不說,

當今社會買房也是個技術活。

買房時如何防忽悠,

避免多分到不該有的“公攤”呢?

專家建議

首先,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購房者可以向開發商索取公攤資料,讓開發商出示有關計算公攤面積的資料,包括整幢建築的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之和、不應分攤的建築面積等基本資料,也可以要求開發商列明公攤公用建築面積的具體專案以及各項目的面積,這樣業主可以通過資料求出公攤面積,以明確自身的權益。

其次,業主們有權自查或者聘請律師向設計單位、規劃單位、測繪部門等機構查閱所購房產的相關檔,比如最終設計圖紙或者最終設計方案、最終面積測量報告、各種資料的計算方式及其檔等等。

同時,購房者可以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公攤面積。太原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李甯表示,《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有關公共部位和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的條款,購房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公攤面積的數位,並在附件“有關公共部分與公用房屋公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中,詳細約定公攤的具體部位、面積大小。特別是有關共有建築分攤部位變更的情況,約定得越詳細,對購房者就越有利。一旦發生糾紛,購房者就可以以合同約定來保障自己的利益。若發生了糾紛,惟一的選擇就是訴諸法律,避免浪費不必要的人力和精力。

你家的房子公攤面積大嗎?

你覺得商品房如何銷售更合理?

都來說說吧!

編輯:秦天

公攤面積越小越好嗎?

其實不是!

業內人士表示,減少公攤面積,可能會影響住宅本身的品質。如若將房屋配套用房壓縮到最小,一些設施能省就省,最終會影響到樓梯、走道的寬度以及電梯數量,業主居住感覺並不會很好。

相反,如果設置配套齊全,雖然公攤面積大一些,但是社區整體配套會顯得有檔次。如一些兩梯兩戶的戶型跟一些兩梯六戶的戶型,雖然在公攤面積上會有一些差異,但是公攤面積大的設計能讓業主生活更方便。

值得注意的是,現在市面上有些樓盤打出“零公攤”的廣告,所謂的“零公攤”真的是零公攤面積嗎?

對此地產界專家表示,“零公攤並不是沒有公攤,一般來講是指推出的房源均有大面積贈送,公攤面積幾乎可以被填補。”並沒有真正的零公攤存在。

不得不說,

當今社會買房也是個技術活。

買房時如何防忽悠,

避免多分到不該有的“公攤”呢?

專家建議

首先,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購房者可以向開發商索取公攤資料,讓開發商出示有關計算公攤面積的資料,包括整幢建築的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之和、不應分攤的建築面積等基本資料,也可以要求開發商列明公攤公用建築面積的具體專案以及各項目的面積,這樣業主可以通過資料求出公攤面積,以明確自身的權益。

其次,業主們有權自查或者聘請律師向設計單位、規劃單位、測繪部門等機構查閱所購房產的相關檔,比如最終設計圖紙或者最終設計方案、最終面積測量報告、各種資料的計算方式及其檔等等。

同時,購房者可以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公攤面積。太原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李甯表示,《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有關公共部位和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的條款,購房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公攤面積的數位,並在附件“有關公共部分與公用房屋公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中,詳細約定公攤的具體部位、面積大小。特別是有關共有建築分攤部位變更的情況,約定得越詳細,對購房者就越有利。一旦發生糾紛,購房者就可以以合同約定來保障自己的利益。若發生了糾紛,惟一的選擇就是訴諸法律,避免浪費不必要的人力和精力。

你家的房子公攤面積大嗎?

你覺得商品房如何銷售更合理?

都來說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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