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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實控人受罰 投資者應警惕高轉送陷阱

近日, 易事特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公司實際控制人何思模因涉嫌構成“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 被沒收違法所得83,010,266.08元, 並處83,010,266.08元罰款。

實控人涉嫌操縱證券市場

根據公告, 何思模“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主要包括兩方面, 第一, 何思模決策員工持股計畫和“朱琦”證券帳戶高位賣出“易事特”且未如實披露員工持股計畫減持情況。

在去年底至今年初, 市場掀起了高送轉熱潮。 易事特於2016年11月28日晚間披露利潤分配預案, 擬“10轉30股派0.9元”。 在披露高送轉預案提案後, “易事特”連續五個交易日漲停, 並在不久後來到新高。

此後, 何思模於2016年12月1日、12月5日決策員工持股計畫賣出“易事特”1,200,000股和2,992,600股, 賣出股數占持股計畫總股數的96.15%, 扣除交易稅費後獲利79,782,529.33元。 2016年12月5日, 何思模將“朱琦”證券帳戶所持“易事特”全部賣出, 扣除交易稅費後獲利3,227,736.75元。 上述交易扣除稅費後共計獲利83,010,266.08元。

以“高轉送”為名, 何思模在股價創新高之後, 通過決策員工持股計畫及“朱琦”證券帳戶賣出股票, 生生套利8千萬。 根據《證券法》, 何思模的行為涉嫌“操縱證券市場”, 應沒收違法所得83,010,266.08元, 並處83,010,266.08元罰款。

第二, 2017年1月13日, 何思模借用“朱琦”證券帳戶買入“易事特”股票後, 於2017年2月3日至2月8日賣出。 該行為一涉嫌違反了《證券法》, 按規定, 擬對何思模給予警告, 並處以100,000元罰款。

易事特公告表示, 何思模先生就本次調查事件向廣大投資者表示誠摯的歉意, 並表示將引以為戒, 杜絕此類事項再次發生。 公司將督促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加強學習相關法律法規, 提高規範運作意識和水準, 不斷完善內部控制, 以優秀的業績回報全體投資者。

股價不降反升

雖然易事特公告實控人受罰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 但是按理來說, 在出現實控人被證監會明文處罰這檔子事情之後, 易事特股價沒有大跌就很不錯了。 但是出人意料的是, 在何思模被處罰之後的三天, 12月25日, 易事特股價出現“異動”, 在5分鐘內漲幅超過2%, 當日漲幅超5%。 這或許與何思模妻子、兒子的增持有關。

12月13日, 易事特發佈“關於實際控制人何思模之配偶張曄女士增持公司股份公告”, 公告顯示, 張曄將自2017年12月11日起未來一個月內,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二級市場增持易事特股份, 增持金額不少於人民幣2,000萬元。

12月20日, 易事特發佈“關於實際控制人何思模之子擬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顯示, 何宇認為目前易事特基本面情況良好, 業績持續增長, 鑒於易事特股票近期出現非理性下跌, 走勢與基本面發生背離, 不能充分反映公司價值, 因此, 基於對對易事特長期投資價值的認可, 自12月20日起未來一個月內, 何宇擬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二級市場增持本公司股份, 增持金額不少於人民幣4,000萬元。

聯繫以上增持計畫, 易事特股價不降反升也在常理之中。 易事特或可借此稍稍喘一口氣。

暫停上市風險解除

事實上, 除了董事長何思模被立案調查之外, 易事特本身也因為公司資訊披露涉嫌違反證券相關法律法規而長達四個月的時間裡存在暫停上市風險。

2017年8月3日, 易事特公告稱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對公司及董事長何思模的《調查通知書》,

因公司資訊披露涉嫌違反證券相關法律法規、董事長何思模涉嫌違反證券相關法律法規, 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董事長何思模進行立案調查。

需要注意的是, 根據公告, 被調查的不止是易事特董事長何思模, 同時還有資訊披露涉嫌違反證券相關法律法規的易事特公司本身。 而如果易事特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那易事特將在中國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移送公安機關決定時向深交所申請停牌。

2017年12月6日, 易事特發佈“關於立案調查事項進展暨風險提示的公告”, 公告稱, 公司因資訊披露涉嫌違反證券相關法律法規, 目前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收到最終調查結論。如公司存在重大資訊披露違法行為,公司股票將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實施暫停上市,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從8月份到12月份四個月的時間裡,易事特一直處於被立案調查的陰影當中,目前這一陰影也隨著實控人被處罰而散去。根據最新的公告,易事特不存在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3.1.1條規定的重大資訊披露違法情形,公司股票不會因此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暫停上市。

高轉送的陷阱

股價並未大跌,暫停上市風險解除,易事特有驚無險的度過了這一難關。然而值得一提的是,這不是A股市場第一次在股票“高轉送”事件中出現違規事件了。在去年底到今年初的“高轉送”熱潮中,10轉10成了起步價,10轉20屢見不鮮,10轉30也比比皆是。按理來說,“高轉送”只是公司向市場傳達未來業績將保持高增長的一個信號,並不會影響公司的盈利能力。但是部分公司卻將高送轉變為了掩護減持、變相套利的工具。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近日表示,送轉股本身是公司根據自身狀況進行的自主行為,部分公司將高送轉變為掩護減持的工具,破壞了市場的公平原則,對此需要從嚴監管。事實上在今年4月份,證監會主席劉士余便對“10送30”亂象進行了痛批,劉士餘表示,“10送30”的高送轉方案在全世界罕見,必須列入重點監管範圍。

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又是臨近年關,上市公司的高轉送又會開始層出不窮,投資者需要警惕高送轉的遊戲陷阱。

目前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收到最終調查結論。如公司存在重大資訊披露違法行為,公司股票將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實施暫停上市,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從8月份到12月份四個月的時間裡,易事特一直處於被立案調查的陰影當中,目前這一陰影也隨著實控人被處罰而散去。根據最新的公告,易事特不存在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3.1.1條規定的重大資訊披露違法情形,公司股票不會因此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暫停上市。

高轉送的陷阱

股價並未大跌,暫停上市風險解除,易事特有驚無險的度過了這一難關。然而值得一提的是,這不是A股市場第一次在股票“高轉送”事件中出現違規事件了。在去年底到今年初的“高轉送”熱潮中,10轉10成了起步價,10轉20屢見不鮮,10轉30也比比皆是。按理來說,“高轉送”只是公司向市場傳達未來業績將保持高增長的一個信號,並不會影響公司的盈利能力。但是部分公司卻將高送轉變為了掩護減持、變相套利的工具。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近日表示,送轉股本身是公司根據自身狀況進行的自主行為,部分公司將高送轉變為掩護減持的工具,破壞了市場的公平原則,對此需要從嚴監管。事實上在今年4月份,證監會主席劉士余便對“10送30”亂象進行了痛批,劉士餘表示,“10送30”的高送轉方案在全世界罕見,必須列入重點監管範圍。

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又是臨近年關,上市公司的高轉送又會開始層出不窮,投資者需要警惕高送轉的遊戲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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