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蘭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明確提出今後兩年內蘭州市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積極培育市場供應主體, 增加住房租賃有效供給, 強化住房租賃服務, 健全住房租賃管理體制, 力爭到2020年, 全市基本形成供應主體多元、經營服務規範、租賃關係穩定的住房租賃市場體系, 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續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體系。 這是12月27日, 蘭州晨報記者從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瞭解到的。
A. 積極培育供應主體
1.成立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
3.鼓勵房企“租售並舉”。 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長期持有房源投放到租賃市場, 或轉成租賃型的養老地產、旅遊地產等, 從單一的開發銷售向租售並舉模式轉變;鼓勵房地產企業與經營住房租賃的仲介企業和住房租賃企業建立開發與租賃一體化的運營模式。
4.規範個人出租住房。 落實鼓勵個人出租住房的優惠政策, 鼓勵個人依法依規出租自有住房;規範個人出租住房行為,
B. 增加住房有效供給
1.完善租賃住房供地模式。 積極盤活城區存量土地, 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 鼓勵企業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租賃住房;新建租賃住房項目用地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的, 出讓方案和合同中應明確規定持有年限;建立租賃住房用地評估體系, 合理控制土地出讓價格。
3.逐步擴大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範圍。 在滿足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需求的前提下, 將新就業大學生和有穩定就業的農民工納入住房保障, 逐步擴大保障對象及群體範圍;住房保障方式採取實物配租為輔, 租賃補貼為主的方式。
C.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稅收優惠。 對依法登記備案住房租賃企業按規定享受國家發展生活性服務業的各項支持措施和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支持。
2.金融支持。 鼓勵開發性金融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 加大對租賃住房專案的信貸支持力度,
D. 強化住房租賃服務
1.建立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 在現有的蘭州市二手房交易監管服務平臺上建立住房租賃管理服務系統, 為租賃當事人提供住房租賃資訊發佈、住房租賃合同網上簽約、住房租賃登記備案申請、交易資金監管、市場主體信用資訊查詢、信用評價等對外服務。
2.無房“租客”滿足相應條件其適齡子女可在“該區”接受義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