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保護抬頭, 中國如何自處
白 明
中國作為當今世界的貿易大國, 向貿易強國邁進可以說是當務之急。 然而樹大招風, 現在看來, 貿易摩擦似乎是貿易大國發展進程中的伴生品, 德國和日本都曾經經歷過, 中國邁向貿易強國的道路自然也不會一帆風順。 從入世之初的2001年到2016年, 僅世貿組織成員對中國發起的反傾銷調查就超過1000件。 迄今為止, 中國已連續21年成為全球遭遇反傾銷調查最多的國家, 連續10年成為全球遭遇反補貼調查最多的國家。
從即將過去的這一年來看, 中國的對外貿易發展遇到過各種各樣的貿易摩擦。
而從交易夥伴來看, 在全世界200多個國家和地區當中, 美國發起的貿易摩擦對中國外貿所帶來的損害無人能夠超越。 與前些年不同, 2017年是特朗普執政的“元年”, 因此, 中國遇到的貿易摩擦在很大程度上也會帶有特朗普印記。 特朗普上臺之前, 曾經揚言要對中國商品徵收高達45%的特別關稅並且要將中國列為匯率操縱國,
特朗普上臺後針對中國發起了不少貿易救濟, 但除了貿易救濟案件數量的數量看點外, 更多的看點則在於貿易救濟的“花樣”之多。 眾所周知, 所謂“232調查”,
除了美國外, 歐盟也是對中國發起貿易救濟的“大戶”。 2017年以來, 歐盟先後對從中國進口的鑄鐵、卡車輪胎、低碳鉻鐵、無縫鋼鐵管、無縫鋼鐵管等多項產品發起貿易救濟, 有些處於調查階段, 有些我們已經看到了初裁結果, 還有些歐盟方面已經做出了終裁。 相對于美國來說, 歐盟對中國發起貿易救濟看起來卻有些“只求數量不上水準”, 幾乎除了雙反還是雙反, 在貿易保護上的“創新”能力還是不如美國。
嚴格來說, 印度還算不上貿易大國, 但從發起貿易摩擦來看, 印度也不是一個“省油燈”。 單純從貿易救濟數量上看,2017年上半年印度對華貿易救濟12立案起,比美國還多一起。下半年,印度在貿易關係上與中國“較勁”就更厲害了,8月9日起對93種從中國進口產品徵收反傾銷稅。當然,中印的洞朗對峙也讓印度有些鬱悶,正好借著貿易摩擦而發洩一番。
說起貿易摩擦,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也是一個關注點。按照當初《入世議定書》第15條的約定,自2016年12月11日中國入世滿15周年之日起,關於反傾銷“替代國”的規定已於該天失效,所有世貿成員均應在該日期之後,在對華反傾銷調查和裁決中不得使用“替代國”做法。也就是說,無論是否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都不應當繼續採用“替代國”做法對中國進行反傾銷調查。然而,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于12月1日表示,美政府已向世貿組織正式提交書面檔,反對在反傾銷調查中給予中國“市場經濟地位”待遇。相比之下,歐盟的做法稍顯“含蓄”,準備以“市場扭曲”說法取代“市場經濟地位”的說法,但繼續採用“替代國”做法。從貿易保護主義來看,這種看似“變通”的做法可以說是換湯不換藥,同樣是嚴重違反世貿組織規則,我們自然會十分擔憂,也必然會堅決反對。
應當指出的是,我們不應當一聽到有貿易摩擦就火冒三丈,認為所有的貿易摩擦都是別國或地區搞貿易保護主義做法。事實上,有些貿易摩擦也與我們的企業貿易行為不規範有關。對此,我們應當強調對外貿易的法制化。也要看到,對於絕大多數貿易摩擦來說,都需要保護國內企業的合法權益。為此,我們也不妨先禮後兵。針對一些貿易摩擦,政府部門和進出口商會固然需要組織相關國內企業積極應訴,甚至提交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與此同時,我們也需要準備好必要的反制手段,增加一些國家搞貿易保護主義的成本。而相比之下,現在的某些反制手段出臺滯後,使用起來顯得比較被動,未來也可考慮在應對貿易摩擦過程中主動出擊,讓有些國家搞貿易保護主義過程中不得不“掂量掂量”。
過去,我們總是期待著通過打造貿易強國克服貿易摩擦帶來的損害。現在看來,事情並沒有這般簡單。隨著中國外貿的不斷做大做強,我們與發達國家之間進行市場爭奪會更加激烈化。畢竟,我們遇到的競爭對手也在不斷變化過程中,從以往的“低端對手”為主到未來的“高端對手”為主,貿易摩擦將會越來越激烈。從這個意義上講,貿易摩擦將會伴隨中國邁向貿易強國之路。
單純從貿易救濟數量上看,2017年上半年印度對華貿易救濟12立案起,比美國還多一起。下半年,印度在貿易關係上與中國“較勁”就更厲害了,8月9日起對93種從中國進口產品徵收反傾銷稅。當然,中印的洞朗對峙也讓印度有些鬱悶,正好借著貿易摩擦而發洩一番。說起貿易摩擦,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也是一個關注點。按照當初《入世議定書》第15條的約定,自2016年12月11日中國入世滿15周年之日起,關於反傾銷“替代國”的規定已於該天失效,所有世貿成員均應在該日期之後,在對華反傾銷調查和裁決中不得使用“替代國”做法。也就是說,無論是否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都不應當繼續採用“替代國”做法對中國進行反傾銷調查。然而,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于12月1日表示,美政府已向世貿組織正式提交書面檔,反對在反傾銷調查中給予中國“市場經濟地位”待遇。相比之下,歐盟的做法稍顯“含蓄”,準備以“市場扭曲”說法取代“市場經濟地位”的說法,但繼續採用“替代國”做法。從貿易保護主義來看,這種看似“變通”的做法可以說是換湯不換藥,同樣是嚴重違反世貿組織規則,我們自然會十分擔憂,也必然會堅決反對。
應當指出的是,我們不應當一聽到有貿易摩擦就火冒三丈,認為所有的貿易摩擦都是別國或地區搞貿易保護主義做法。事實上,有些貿易摩擦也與我們的企業貿易行為不規範有關。對此,我們應當強調對外貿易的法制化。也要看到,對於絕大多數貿易摩擦來說,都需要保護國內企業的合法權益。為此,我們也不妨先禮後兵。針對一些貿易摩擦,政府部門和進出口商會固然需要組織相關國內企業積極應訴,甚至提交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與此同時,我們也需要準備好必要的反制手段,增加一些國家搞貿易保護主義的成本。而相比之下,現在的某些反制手段出臺滯後,使用起來顯得比較被動,未來也可考慮在應對貿易摩擦過程中主動出擊,讓有些國家搞貿易保護主義過程中不得不“掂量掂量”。
過去,我們總是期待著通過打造貿易強國克服貿易摩擦帶來的損害。現在看來,事情並沒有這般簡單。隨著中國外貿的不斷做大做強,我們與發達國家之間進行市場爭奪會更加激烈化。畢竟,我們遇到的競爭對手也在不斷變化過程中,從以往的“低端對手”為主到未來的“高端對手”為主,貿易摩擦將會越來越激烈。從這個意義上講,貿易摩擦將會伴隨中國邁向貿易強國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