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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日常關聯交易公告

特別提示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為了保證北京金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日常業務的正常進行, 公司與關聯方北京金隅資產經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金隅資產公司”)簽署了《房屋土地租賃框架協議》、《土地房屋出租框架協議》、《貨品銷售框架協議》、《貨品採購框架協定》、《提供服務框架協定》、《服務提供框架協定》(以下簡稱“上述協議”)。

●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規則》的規定,

本公司與金隅資產公司簽署的上述協定構成了關聯交易。

● 上述交易對本公司持續經營能力、損益及資產狀況不存在重大影響。

一、日常關聯交易基本情況

(一)日常關聯交易履行的審議程式

1、為了保證公司日常經營業務的正常進行, 公司於2017年12月28日與金隅資產公司簽署了上述協議。 由於公司董事長姜德義先生同時擔任了金隅資產公司的董事長, 公司執行董事曾勁先生同時擔任了金隅資產公司董事,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規則》的規定, 金隅資產公司為本公司的關聯法人, 本公司與金隅資產公司簽署的上述協定構成了關聯交易。

2、2017年12月28日, 本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在審議該關聯交易議案中, 按照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及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公司關聯董事姜德義先生、曾勁先生回避了表決, 其餘董事一致表決通過了上述議案。

3、公司董事會事前向獨立董事提交了上述關聯交易事項的相關資料, 公司獨立董事在仔細閱讀了相關資料並就有關情況向公司相關人員進行詢問後, 同意進行本次關聯交易事項, 並就本次關聯交易發表了如下獨立意見:

簽署上述關聯交易協定是因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 協定簽署均遵循公平原則, 按一般商業條款確定, 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公司關聯董事姜德義先生、曾勁先生回避表決, 決策程式合法, 定價合理、公允, 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

4、本次日常關聯交易無須通過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經公司董事會批准後即可生效。

(二)前次日常關聯交易的預計和執行情況

公司於 2014 年12月23日與公司關聯方金隅資產公司簽訂了《房屋土地租賃框架協議》《土地房屋出租框架協定》《貨品銷售框架協定》《貨品採購框架協定》《提供服務框架協定》《服務提供框架協定》, 合同期限分別為 3 年, 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 12月31日止, 具體執行情況如下:

注:表中甲方指金隅資產公司(上市公司關聯方), 乙方指金隅集團。

(三)本次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金額和類別

二、關聯方介紹和關聯關係

金隅資產公司(更名前為北京金隅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1992年9月3日, 註冊資本為272,449萬元, 註冊地為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西大街129號, 經營範圍:許可經營項目:製造建築材料、非金屬礦物、傢俱、建築五金;木材加工;對外派遣實施所承接境外工程所需的勞務人員。 一般經營項目:授權範圍內的國有資產經營管理;銷售建築材料、非金屬礦物、傢俱、建築五金;房地產綜合開發;銷售商品房;承包境外建材行業工程及境內國際招標工程;上述工程所需的設備、材料出口;物業管理(含寫字間);機械設備租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 金隅資產公司總資產為4,267,270,313.40 元, 淨資產為244,633,401.40 元;2016年實現營業收入266,864,031.73 元, 淨利潤104,526,344.18 元。

經公司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溝通,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的規定, 金隅資產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北京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不屬於公司的關聯法人, 本公司與金隅資產公司簽署的上述協定不構成關聯交易。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規則》的規定, 公司董事長姜德義先生同時擔任了金隅資產公司的董事長, 公司執行董事曾勁先生同時擔任了金隅資產公司董事, 因此, 金隅資產公司為本公司的關聯法人, 本公司與金隅資產公司簽署的上述協定構成了關聯交易。

金隅資產公司依法持續經營, 經營狀況良好, 與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結算, 不存在履約能力障礙。

三、關聯交易的主要內容和定價策略

上述協定的主要內容如下:

四、關聯交易的目的以及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與金隅資產公司發生的關聯交易,是根據實際生產需要所產生的,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礎上進行的,不存在損害公司和非關聯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協定的簽署,旨在規範公司關聯交易行為,優化交易雙方資源的配置,實現資源分享。

上述交易對公司的獨立性、持續經營能力、損益及資產狀況不存在重大影響。

五、備查檔目錄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

3、公司獨立董事事前認可交易的聲明及獨立意見;

4、相關協定文本。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上述協定的主要內容如下:

四、關聯交易的目的以及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與金隅資產公司發生的關聯交易,是根據實際生產需要所產生的,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礎上進行的,不存在損害公司和非關聯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協定的簽署,旨在規範公司關聯交易行為,優化交易雙方資源的配置,實現資源分享。

上述交易對公司的獨立性、持續經營能力、損益及資產狀況不存在重大影響。

五、備查檔目錄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

3、公司獨立董事事前認可交易的聲明及獨立意見;

4、相關協定文本。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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