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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元狩四年(壬戌, 西元前119年)
【原文】
遷河內太守;以九月至, 令郡具馬五十匹為驛, 捕郡中豪猾, 相連坐千餘家。
【譯文】
後調任河內太守, 九月到任, 命郡中為他準備五十匹傳送信件的驛馬, 然後搜捕郡中豪勇奸猾之徒, 相互牽連的有一千餘家。 王溫舒奏請朝廷:罪大的誅殺全族, 罪小的本人處死, 其家產全部沒收以抵往日的贓物。 奏章送走不過兩三天, 就得到朝廷的批准, 於是對案件進行判決, 致使血流十餘裡, 河內郡的人們對他傳送奏章的神速驚駭不已。 到十二月底, 郡中無人敢出聲, 無人敢夜間出門,
選自《資治通鑒》
編輯: 王瑜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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