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汽、柴油最高批發零售價格表28日,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佈關於提高成品油價格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660號)指出, 按照現行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以及2017年12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訊《國內成品油價格按機制上調》,
一是國家發展改革委調整並公佈了中心城市汽、柴油(標準品)最高零售價格, 四川省三個價區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相應調整。 其中, 92號汽油最高零售價格為7.02元/升, 95號汽油最高零售價格為7.56元/升。
二是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公佈後, 成品油零售企業可在不超過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的前提下, 自主制定具體零售價格。
三是汽、柴油批發實行最高批發價格。 成品油批發企業可在不超過最高批發價格的前提下, 與零售企業協商確定具體批發價格。 四川省合同約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業的最高批發價格見附件。
四是對符合資質的民營批發企業最高供應價格, 按最高零售價格扣減400元確定。 當市場零售價格降低時, 對民營批發企業的供應價格也要相應降低, 保持差價不小於400元。 具體供應價格可在不超過最高供應價格的前提下, 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五是調整後的價格自2017年12月28日24時起執行。
其餘事項按國家發展改革委訊《國內成品油價格按機制上調》執行。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價格監督檢查, 嚴厲打擊各種價格違法行為, 維護成品油市場穩定。 同時要加強成品油市場動態和價格監測, 出現異常情況, 及時報告省發展改革委並配合有關部門採取應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