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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拿到首批備案,網貸平臺必須翻越的三座大山

隨著網貸備案腳步的不斷臨近, 投資人最為關心的是, 目前自己所投資的平臺能否在明年6月前拿到首批備案。 此前, 網貸平臺合規化改造,

所能參照的標準是各地方金融辦所出臺的《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事實認定及整改要求》的通知, 上海是145條, 北京、深圳則是148條。

12月8日下發的《關於做好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下文簡稱57號文)最後的附件部分, “關於整改驗收過程中部分具體問題的解釋說明”中, 對於11個具體問題則進行了進一步的釋義和要求。 其中, “債權轉讓的限定、存管銀行的測評、風險備付金的去除”等這三項說明, 對志在明年拿到首批備案的平臺, 在業務合規改造方面, 提出了更高的合規標準。

債權轉讓--避免期限錯配和歸集資金、去除淨值標

根據57號文中的要求, 將“為解決流動性問題, 在出借人之間進行的低頻次債權轉讓”認定為合規。

平臺所主要需要整改的是超級放款人模式和類資產證券化形式的債權轉讓。

在今年5月下發的上海地區整改要求145條中, “將融資專案的期限進行拆分(期限錯配)”的規定, 已經禁止了對於借款人實際借款期限和投資人投資期限不匹配, 而拆分借款的行為。

從這兩份的檔表述可以看出, 監管層對於債權轉讓限定的焦點在於“期限錯配”, 矛頭則是對向了將不同期限的散標或債權轉讓標打包, 以固定期限(一般為1個月、3個月、6個月、12個月)售賣的理財集合標。

據網貸之家不完全統計, 百強榜排名前30的平臺中23家平臺有定期理財產品, 占樣本總數的76.67%。 可見這一模式的普遍性。 此前, 固定期限的集合理財計畫,

大多被打上“自動投標工具”的標籤, 因其極簡易的操作方式、分散匹配債權的特性, 迎合投資人資金鎖定期限的同時有效分散了風險而獲得青睞;對於平臺而言, 其大幅提升資金匹配效率的優勢, 成為網貸平臺廣泛運用的主要原因。

但隨著網貸交易規模的不斷上升, 各類債權期限錯配下的固期理財計畫所蘊含的流動性風險也在積聚。 因為固期理財計畫的退出是需要通過債權轉讓的方式得以實現, 一旦平臺無法確保足夠的後續資金, 承接所有到期轉出的債權, 便容易出現投資人到期後退不出來的情況。 在實際債權沒有發生逾期的前提下, 因平臺流動性問題而造成無法退出固期理財計畫, 將引發投資人的恐慌從而製造風險事件。

相信正是基於預防以上風險的考量, “57號文”中對於債權轉讓首次出現了“低頻次”的描述, 以區分出借人間的債權轉讓和平臺間固期理財計畫中的債轉包。 雖然對於債權轉讓的具體限制細則還需進一步明確, 但監管層將“期限匹配”作為為規範定期理財產品的一個基本原則應該已無懸念。

此外, “各網貸機構不得以出借人所持債權作為抵(質)押, 提供貸款。 ”的規定, 是自廣東互金協會叫停淨值標以後, 監管層明確淨值標將全面被禁。 意味著淨值標將不會出現在未來的網貸平臺業務之中。

隨著債權轉讓的限制和淨值標的去除, 充分發揮平臺運營的智慧, 在產品改造和使用者體驗之間找到合適的平衡點,

將成為平臺能否通過首批備案的重要挑戰。

銀行存管--白名單制與屬地化管理雙管齊下

介於資金存管在網貸業務運行的重要性及發展情況的多變性, 自網貸行業發展至今, 監管層對於存管主體的要求, 已進行了多次細化。

2016年8月24日出臺的《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要求, 網貸平臺應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資金存管機構;作為網貸監管“1+3”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銀監會在2017年2月下發的《網路借貸資金存管指引》, 對網貸平臺的銀行存管做出了具體要求;2017年6月1日上海金融辦發佈的《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管理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中, 則提出了存管銀行屬地化管理的規定。

在此前筆者撰文的《從P2P資金存管的四個進化階段 看監管走向》中,已對銀行存管屬地化管理的必要性進行過分析,在此不作贅述。在存管銀行屬地化陸續成為各地方金融辦備案“標配”的情況下,就目前已上線存管所隱含的問題,監管層仍未停下從嚴的腳步。

2017年11月,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下發《關於開展網路借貸資金存管測評工作的通知》,測評主要針對開展網貸資金存管業務且已完成系統上線的商業銀行;12月的57號文中進一步強調了“網貸機構應當與通過測評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資金存管業務合作。”此項規定明確了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開展網貸資金存管業務測評結果的適用性和重要性。

評測需要參評銀行在2017年11月30日前主動向互金協會提交申請書,主要流程包括報名、實施、結果、共識、跟蹤這五個環節。根據網貸之家消息,申請名單有:廈門銀行、新網銀行、上海銀行、包商銀行、民生銀行、徽商銀行、浙商銀行、恒豐銀行、江西銀行。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廣發銀行、平安銀行、華興銀行這些已在許多網貸平臺上線存管系統的銀行,並不在這份名單中。目前測評工作已經展開,對達到合規評級的商業銀行,互金協會將進行統一公示。

對於眾多當前已經完成銀行資金存管的平臺而言,在挑選滿足屬地化管理的銀行同時,還需要考慮已接入銀行能否順利通過評測。一旦網貸平臺目前完成資金存管的銀行,最終沒有出現在白名單之內,此時再行更換存管銀行,不僅將使平臺付出雙倍的存管成本,更為致命的是,必定會影響到平臺的備案進度,對於希望拿到首批備案的平臺而言無疑是沉重的打擊。因而,對於存管銀行的審慎甄選,同樣成為了擺在網貸平臺面前的一道難題。

去除風險備付金--回歸資訊仲介本源,引入協力廠商擔保

在57號文中,最為引發行業及投資人關注的,恐怕就是禁止網貸平臺繼續提取、新增風險備付金。

風險備付金作為網貸行業發展初期,市場缺乏基礎信任的階段性產物,一直以來使網貸平臺承載著信用仲介的職責,與監管層資訊仲介的定位背道而馳。伴隨網貸交易規模的增長和發展階段的深入,去除風險備付金符合行業各參與方的共同利益。對於投資人而言,行業去除風險備付金之後,在面臨債權逾期甚至壞賬的時候,平臺如何保障投資人的資金回款,成為了關注的焦點。

文中在關於風險備付金有關問題中提出“各地應當積極引導網貸機構採取引入協力廠商擔保等他方式對出借人進行保障”的要求。“賣者盡責,買者自負”是監管層一直以來所宣導的市場方向,目前的網貸行業在征信體系、信披制度、投資者管理方面仍有待完善,通過與保險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等協力廠商的合作成為了網貸實現去剛兌的有效路徑。

監管層定調風險備付金,明確了網貸行業“去剛兌”的整體思路。頭部平臺的積極回應則顯示了對於拿到首批備案的決心。根據整改安排,各地要在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轄內主要P2P機構的備案登記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在此期間,網貸平臺如何解決好因為去除風險備付金而引發的投資人不滿與質疑,如何提升投資人在“後風險備付金”時代下的信心,從而確保交易規模的穩定,都將成為首批備案平臺亟待解決的核心問題。

作者:瑋琦

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作網貸天地官方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在此前筆者撰文的《從P2P資金存管的四個進化階段 看監管走向》中,已對銀行存管屬地化管理的必要性進行過分析,在此不作贅述。在存管銀行屬地化陸續成為各地方金融辦備案“標配”的情況下,就目前已上線存管所隱含的問題,監管層仍未停下從嚴的腳步。

2017年11月,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下發《關於開展網路借貸資金存管測評工作的通知》,測評主要針對開展網貸資金存管業務且已完成系統上線的商業銀行;12月的57號文中進一步強調了“網貸機構應當與通過測評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資金存管業務合作。”此項規定明確了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開展網貸資金存管業務測評結果的適用性和重要性。

評測需要參評銀行在2017年11月30日前主動向互金協會提交申請書,主要流程包括報名、實施、結果、共識、跟蹤這五個環節。根據網貸之家消息,申請名單有:廈門銀行、新網銀行、上海銀行、包商銀行、民生銀行、徽商銀行、浙商銀行、恒豐銀行、江西銀行。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廣發銀行、平安銀行、華興銀行這些已在許多網貸平臺上線存管系統的銀行,並不在這份名單中。目前測評工作已經展開,對達到合規評級的商業銀行,互金協會將進行統一公示。

對於眾多當前已經完成銀行資金存管的平臺而言,在挑選滿足屬地化管理的銀行同時,還需要考慮已接入銀行能否順利通過評測。一旦網貸平臺目前完成資金存管的銀行,最終沒有出現在白名單之內,此時再行更換存管銀行,不僅將使平臺付出雙倍的存管成本,更為致命的是,必定會影響到平臺的備案進度,對於希望拿到首批備案的平臺而言無疑是沉重的打擊。因而,對於存管銀行的審慎甄選,同樣成為了擺在網貸平臺面前的一道難題。

去除風險備付金--回歸資訊仲介本源,引入協力廠商擔保

在57號文中,最為引發行業及投資人關注的,恐怕就是禁止網貸平臺繼續提取、新增風險備付金。

風險備付金作為網貸行業發展初期,市場缺乏基礎信任的階段性產物,一直以來使網貸平臺承載著信用仲介的職責,與監管層資訊仲介的定位背道而馳。伴隨網貸交易規模的增長和發展階段的深入,去除風險備付金符合行業各參與方的共同利益。對於投資人而言,行業去除風險備付金之後,在面臨債權逾期甚至壞賬的時候,平臺如何保障投資人的資金回款,成為了關注的焦點。

文中在關於風險備付金有關問題中提出“各地應當積極引導網貸機構採取引入協力廠商擔保等他方式對出借人進行保障”的要求。“賣者盡責,買者自負”是監管層一直以來所宣導的市場方向,目前的網貸行業在征信體系、信披制度、投資者管理方面仍有待完善,通過與保險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等協力廠商的合作成為了網貸實現去剛兌的有效路徑。

監管層定調風險備付金,明確了網貸行業“去剛兌”的整體思路。頭部平臺的積極回應則顯示了對於拿到首批備案的決心。根據整改安排,各地要在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轄內主要P2P機構的備案登記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在此期間,網貸平臺如何解決好因為去除風險備付金而引發的投資人不滿與質疑,如何提升投資人在“後風險備付金”時代下的信心,從而確保交易規模的穩定,都將成為首批備案平臺亟待解決的核心問題。

作者: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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