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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不要做“縣官”的事

在企業的管理實踐中, 有些管理者常常喜歡跨越層次, 實行越俎代庖, 動輒“一竿子插到底”, 樣樣都管, 事事都做, 不論大事小事都要從頭管到尾, 結果什麼都管不住, 什麼都抓不好。 而當基層出了問題, 又不把各級領導者擺進去, 追究各個層次應該擔負的責任。 而是對基層一味地進行批評、處理。

這種既越級理事, 又不分級治官的做法必然使層次領導斷層, 管理“環鏈”脫鉤, 最終導致管理混亂和低效。

陳平是漢文帝時的左丞相。 在一次朝會中漢文帝詢問陳平:“天下一年中判決的訟案有多少件?” “天下一年財政和穀物的收支各有多少?”陳平回答說:“這些事都有主管的官吏。

”漢文帝接著問:“主管的官吏是誰?”陳平回答說:“訴訟決獄的事, 有廷尉;錢糧收支的事, 有治粟內吏。 ”漢文帝又問: “各種事情都有主管, 那麼, 你主管什麼?”陳平回答說:“臣主管官吏。 陛下重用我為丞相, 丞相對上輔佐天子, 順四時, 理陰陽;對下則化育萬物, 使各得其宜;對外鎮撫四夷, 統轄諸侯;對內則應使百姓歸附, 使卿大夫各司其職, 各盡其責。 ”漢文帝昕後。 連連稱讚。

陳平與漢文帝之間的這一番對話, 其實是說出了他為官治國的一條基本原則:按級理事, 分級治官。

他認為, 為臣做相各有自己的職責, 像國家一年收支多少錢糧、判決多少訟案這樣具體的事務應該分別由治粟內吏和廷尉這類官吏去瞭解掌握,

而丞相自己卻不能事事都要管、都能親自去做、去問。

丞相的職責就是上對皇帝陛下負責, 對下是按級管理直接對丞相負責的官吏, 明確他們的職分。 掌握他們政務的治理情況, 考核他們的功績, 評定其應得的獎懲, 並通過他們抓好下層官吏。

這樣, 所主管的事務雖極簡單, 卻又十分周詳;所從事的工作是極其條理, 卻又十分有成效。 從而達到了“垂衣裳而天下治”。

西漢丞相陳平畫像

在企業裡, 任何一位有才能的領導者, 即使才高八斗, 也會受到有限的時間、精力的制約而分身乏術, 面對紛繁複雜的大小事務而心力交瘁、難以應對, 此時, 只有抓住“牛鼻子”, 找到問題的關鍵點, 才能輕鬆地“牽著牛走”, 所有的問題, 不論大事小事都會迎刃而解。

這樣, 領導者就可以擺脫具體的事務, 履行自己最主要的職能。 抓自己最該抓的大事, 而把小事下放給下級去做, 從而達到事半功倍。 獲利最佳的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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