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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瞭解的法律常識!

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有接觸到法律, 但是, 很多人由於不熟悉法律, 就造成了一些違法的行為。 接下來, 為大家介紹你不得不知的法律!

01

借貸篇

1.借錢給別人, 約定的利息有限制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 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因此, 在民間借貸合同中約定的利率為超過年利率24%也就是月利率2%, 法律是完全支持的。

2.有借條就一定能打贏官司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借條只能證明借貸雙方之間有約定, 如果沒有實際支付借款, 借條實際上是不產生法律效力的。

所以, 在民間借貸中在簽訂書面借款合同的同時, 儘量採取銀行轉帳的形式交付款項, 不採取直接交付現金的支付方式, 保留支付憑證, 以免因借款人耍賴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02

結婚篇

1.小明剛上大學年滿19歲, 女朋友小娟高三學生年滿18歲, 他們能結婚嗎?

他們現階段是不可以結婚的。 我國法律規定最低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 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2.法律上哪些情形禁止結婚?

我國法律規定以下情況禁止結婚:

(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如在傳染期的乙肝病人、患愛滋病、弱智病人、嚴重精神病人。

3.哪些情況屬無效婚姻?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婚後尚未治癒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審理時已到法定婚齡的, 可不認為無效。 〉

03

房產篇

1.什麼是商品房的五證、二書?

“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二書”是指《住宅品質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

2.哪些房地產不能轉讓?

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8條的規定, 下列房地產, 不得轉讓:

(1)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 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4)共有房地產, 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5)權屬有爭議的;

(6)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3.廣告中所寫的“起價、均價、套價”等具體是什麼意思?

一般來說, “起價”是該樓盤中最低的售價。 一個樓盤中可能只有幾套這樣價格的房子。 “均價”在多層樓盤中多是指2—5層的售價, 在高層樓盤中則多是位於6—8層的售價;“套價”則是開發商以每套房子為單位的出售價格, 每套房產根據所在樓層及朝向各有不同的售價。

04

刑事篇

1.刑事案件中, 哪些近家屬可以簽訂刑事委託合同?近親屬的範圍?

父母、夫妻、子女, 同胞兄弟姐妹。

2.刑事案件中, 你知道幾周歲需要負刑事責任嗎?

14周歲以下可以不在刑法上負任何責任, 14周歲到16周歲犯8種行為(故意殺人,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 強姦, 搶劫, 販賣毒品, 防火, 爆炸, 投放危險物質罪)依舊要負刑事責任。 16周歲以上是完全刑事責任年齡。

3.醉酒的人在無意識的情況犯罪, 影響刑事責任能力嗎?

醉酒狀態的人在無意識的情況下犯罪, 不影響其應負刑事責任能力, 應當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4.間歇性精神病人在刑事案件中需要對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嗎?

關鍵看他在實施犯罪行為當時是否處於精神病發作期間, 若是的話, 不需要負刑事責任。 否則在精神正常的情況下犯罪的話, 則要負刑事責任。

5.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應當負刑事責任, 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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