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的房東租客看過來!元旦起, 租房合同要這樣簽!
近日, 佛山市住建管理局和市工商局聯合制定了《佛山市房屋租賃合同(住宅)》示範文本(以下簡稱《租賃合同》),
租期內房東不能單方面上調租金
該《租賃合同》包括了租賃適用範圍、租賃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合同解除等要素。 並提醒租賃雙方在簽訂合同前, 甲方應出示房屋所有權證明或其他房屋來源證明的原件,
對出租房的要求:
如甲方出租房屋應當以原始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 且人均居住建築面積不得少於15平方米, 不得分隔搭建後出租;
不得按照床位出租, 不得安排人員在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居住, 從源頭上防範房屋出租安全隱患。
在保證金收取方面:
保證金不得超過3個月租金;簽訂合同後, 房東逾期交付房屋可雙方約定支付違約金, 逾期時間達30日的, 租客有權要求房東按照當月2倍租金支付違約金並有權解除合同。
在房屋交付使用上,
合同備案可申領居住證
為推進《租賃合同》登記備案, 佛山市住建管理局還同時公佈了《佛山市房屋租賃合同備案規則(徵求意見稿)》。 意見稿中明確, 經備案的《租賃合同》, 租客可作為有合法住所的憑證申領居住證, 享受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 包括申請入戶、隨遷子女入讀公辦學校、參加醫保享受財政補貼等。
提醒:
需要租賃合同示範文本的市民可登錄佛山市住建管理局或市工商局網站下載使用, 也可通過佛山房屋租賃交易監管服務平臺簽訂電子合同。
佛山發佈編輯部
編輯: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