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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曉」金融時報社評出2017年中國銀行業十大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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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管統一監管來臨

銀行理財轉型迫在眉睫

2017年11月17日, 中國人民銀行等5部門發佈了《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

重點針對資管業務存在的多層嵌套、杠杆不清、監管套利、剛性兌付等問題, 設定統一的標準規制, 我國資管行業首次迎來統一的監管標準, 是我國資管行業乃至金融業發展的重要里程碑。

新規對銀行理財影響深遠。 一方面, 隨著剛性兌付的逐步打破, 投資者對理財產品的風險溢價會上升;另一方面, 監管趨嚴在提高理財管理成本的同時, 銀行理財的轉型也迫在眉睫。 銀行理財將向真正的淨值化轉型, 這不僅影響到銀行的資管部門, 對銀行的客戶部門(零售、私人銀行和公司部)也是挑戰。 銀行理財未來也將走向子公司化, 實現與母銀行的風險隔離。

點評:董希淼(恒豐銀行研究院執行院長、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

這是在人民銀行牽頭下, 金融監管部門通力合作, 出臺的首個針對資管業務頂層設計的綱領性檔, 將為資管業務規範發展奠定基礎、指明方向。

金融機構資管業務由於跨越不同的金融市場, 具有通道性特徵, 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的各個行業和市場交叉領域的矛盾較為集中,

部分金融機構在開展資管業務過程中, 還存在亂加杠杆、多層嵌套、剛性兌付等問題, 亟須出臺相應的指導意見, 統一監管標準和規則, 規範市場發展。 因此, 《指導意見》將“規範”作為核心主題詞, 將風險防範放在突出地位,

主要體現在:

一是統一同類資管業務的監管規則和標準, 彌補監管短板, 消除監管套利空間;

二是推動業務發展回歸服務實體經濟的本源, 推動資金“脫虛向實”, 消除金融空轉;

三是明確具體業務的政策要求, 比如禁止多層嵌套行為, 降低風險跨領域、跨行業、跨市場傳遞。

明確提出打破剛性兌付的監管要求是《指導意見》的重要內容。

首先, 要求以淨值化管理模式替代之前的預期收益率模式,

及時反映基礎資產的收益和風險;

其次, 提出剛性兌付認定標準, 出現四種情形可認定為剛性兌付;

再次, 明確剛性兌付行為的懲處標準, 對兩類金融機構採取不同的懲處方式;

最後, 鼓勵對剛性兌付行為進行投訴舉報。

這有助於從根本上解決投資者不清楚自身承擔風險大小等問題, 推動資管產品和服務加快轉型, 引導資管業務尤其是銀行理財產品回歸“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本質。

打破剛性兌付將促進資管業務更加規範健康, 從長遠看將利好資管行業發展。 但同時, 這一監管要求的提出, 對有關各方帶來不小的挑戰, 應利用好過渡期, 共同努力, 協同推進。 金融機構要切實履行好“賣者有責”,

在產品設計、盡職調查、資訊披露等方面做好充分準備。 要加強投資者教育, 對客戶做產品適銷性評估, 引導客戶選擇合適的產品, 儘量減少打破剛性兌付初期的負面影響。 投資者對此要保持理性, 做到“買者自負”, 降低剛性兌付預期。 社會各界也要創造有利於打破剛性兌付的外部環境。

同時, 在統一和規範資管業務的過程中, 相關部門應注意“嚴監管”與“促穩定”並重, 充分認識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並做好預案, 聽取金融機構意見建議, 並給予充足的調整時間, 推動資管業務健康平穩發展。

2

外資銀行“鬆綁”

銀行業對外開放再進一步

2017年3月10日,銀監會印發《關於外資銀行開展部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在華外資銀行可以與母行集團開展內部業務協作,為“走出去”的企業在境外發債、上市、並購、融資等活動提供綜合金融服務。按照中外一致原則,在華外資法人銀行可依法投資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

2017年8月16日,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外資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持續推進包括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在內的對外開放,並明確對外開放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2017年11月,財政部副部長朱光耀在國新辦中美元首北京會晤經濟成果吹風會上透露,將取消對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外資單一持股不超過20%、合計持股不超過25%的持股比例限制,實施內外一致的銀行業股權投資比例規則。

銀監會也表示,此次擬調整的核心是在銀行業股權投資比例管理方面實施國民待遇,未來將繼續支持外資更廣泛地參與中國金融市場發展。專家認為,這是中國金融業對外開放的又一個里程碑,同時也意味著新一輪金融業市場准入開放政策啟動。

點評:魯政委(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華福證券首席經濟學家、興業研究公司副總裁)

今年以來,響應國務院擴大對外開放的號召,金融業對外開放政策持續出臺,涉及簡化業務流程、外資銀行參股境內機構以及市場准入等多個方面,推動我國金融業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助力我國企業“走出去”。

一是放寬外資機構的經營範圍和持股比例限制,擴大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3月10日,銀監會印發《關於外資銀行開展部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外資銀行開展國債承銷業務、財務顧問業務和託管業務取消行政許可,明確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可以投資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目前,外資機構在我國金融業中占比較小、業務範圍相對有限,截至2016年12月末,外資銀行總資產2.9萬億元,在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中占比不足2%,網點數量和經營範圍都相對有限;未來,逐步擴大外資機構的經營範圍和持股比例,有助於進一步擴大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激發金融業競爭活力,倒逼我國金融機構提升自身的國際競爭力。

二是積極推動我國金融市場的國際化發展。11月8日,央行發佈《境外商業類機構投資者進入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業務流程》,鼓勵境外機構投資者作為中長期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允許境外機構投資者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開展現券交易、債券借貸、債券遠期、遠期利率協議及利率互換等多個業務品種的交易。這有助於我國債券市場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吸引海外資金進入我國債券市場。

三是促進跨境金融服務的發展,説明我國企業“走出去”。《關於外資銀行開展部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中明確,“在華外資銀行可以與母行集團開展內部業務協作,為‘走出去’的企業在境外發債、上市、並購、融資等活動提供綜合金融服務,發揮外資銀行的全球化綜合服務優勢。”這為我國企業在跨境投融資活動中提供了便利。

3

大型銀行完成普惠金融事業部佈局

商業銀行創新推進普惠金融

點評:周月秋(中國工商銀行城市金融研究所所長)

近年來“普惠金融”這個詞迅速進入大眾的視野之中,但究竟什麼是普惠金融,很多人可能也只是顧名思義。部分機構也更多將之作為一個“噱頭”,來推銷自己的產品,對於實現普惠金融並沒有真正的興趣。而且,目前還存在打著“普惠金融”的旗號從事違規欺詐活動的現象,說明市場參與者對普惠金融的理解還不夠清晰、定位還不甚明瞭。

普惠金融的基本含義是構建能夠有效和全方位地為社會所有群體、特別是弱勢群體提供金融服務的體系;實質是通過政策引導並運用市場化的機制和手段,讓更多的人以合理的價格和便捷的途徑獲取金融服務;目標是構建一個多層次、廣覆蓋、有競爭的包容性金融體系,解決金融服務供給不足的問題。

發展普惠金融,意義十分重大。

首先,普惠金融體系是對傳統金融體系的反思和改進。傳統金融服務越來越傾向城市化、大戶化和高端化,忽視了那些擁有發展潛力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戶,而普惠金融就是要彌補傳統金融體系的空白。

其次,普惠金融有助於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從普惠金融的發展來看,它與小額信貸、微型金融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對創造就業、改善落後地區經濟狀況等方面的作用是十分突出的。

因此,大力發展普惠金融,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最後,普惠金融有助於消除金融服務領域的歧視和不公,是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體現。

對商業銀行而言,發展普惠金融業務,既是國家金融政策的外在要求,也是自身經營轉型的內在需要。以小微企業為例,具有分佈廣泛、數量眾多、經營活躍、成長迅猛等特點,但其金融需求的整體滿足程度不高,因此,該項業務具有很大潛力。商業銀行回應國家要求,積極佈局小微金融業務,有助於夯實自身的客戶基礎和發展根基。

4

MPA實質落地

中小銀行規模增速放緩

自2017年一季度起,央行將表外理財正式納入廣義信貸範圍。

MPA(宏觀審慎評估體系)測算範圍的再次擴大,是有效緩解金融機構在表內機構通過騰挪資產等手段規避監控管理的要求,也是去杠杆、擠泡沫,緩慢釋放表外理財風險的需要。政策實施後,中小銀行廣義信貸增速達標面臨較大壓力。

截至2017年9月末,銀行業機構總資產達到240.2萬億元,同比增長10.6%,較2016年末下降5.8個百分點。部分股份制銀行和城商行出現資產負債的“雙縮”。理財產品增速連續8個月下降,9月末降至4%,比去年同期下降30個百分點。中小銀行下降尤為明顯,城商行和農商行理財餘額增速同比分別下降了40個和90個百分點。

MPA考核對銀行的流動性管理產生直接影響,最終目的是影響銀行的資產負債行為,抑制影子銀行規模,引導銀行資金回表,“脫虛向實”。

點評:溫彬(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

為了更好地應對金融順週期性和跨業傳染帶來的系統性風險,央行於2016年起將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與合意貸款管理機制升級為MPA。MPA重點從資本和杠杆、資產負債、流動性、定價行為、資產品質、外債風險、信貸政策執行等七大方面對金融機構進行考核,為宏觀審慎管理提供了量化工具,有助於金融機構加強自我約束和管理。

自MPA考核實施以來,其範疇和內涵不斷豐富和完善,作用和效果日益顯現。在今年金融部門“去杠杆”的背景下,表外理財被作為廣義信貸納入MPA考核,明年起擬將同業存單作為同業負債納入MPA考核。上述考核範圍的變化有利於約束金融機構增加杠杆和信用擴張。過去幾年,受利率市場化和金融脫媒影響,商業銀行特別是中小銀行遭遇發展瓶頸。隨著資本市場和金融創新快速發展,中小銀行紛紛佈局金融市場和同業業務,一方面通過同業存單實現負債規模的快速增長,另一方面通過理財、委外等方式做大表內外資產規模。這種模式在給銀行帶來規模擴張、盈利增加的同時,也引發了資金空轉、監管套利、“脫實向虛”等問題。目前,MPA考核已實質落地,中小銀行規模增速放緩,部分銀行已經出現“縮表”現象。

黨的十九大提出,要“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下一階段,隨著更多的金融活動、金融市場、金融機構和金融基礎設施將被納入宏觀審慎政策的覆蓋範圍,MPA考核也將日臻完善,並在宏觀審慎管理中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銀行應按照MPA的考核要求,加快戰略轉型,實施差異化經營,健全全面風險管理機制,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多的金融活動、金融市場、金融機構和金融基礎設施將被納入宏觀審慎政策的覆蓋範圍,MPA考核也將日臻完善,並在宏觀審慎管理中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銀行應按照MPA的考核要求,加快戰略轉型,實施差異化經營,健全全面風險管理機制,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5

回歸本源

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提升

2017年4月7日,銀監會印發《關於提升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的指導意見》,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堅持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回歸本源、突出主業,進一步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水準。

銀監會資料顯示,2017年前10個月的銀行新增資產中有79.5%是新增貸款,比去年同期高出35.2個百分點,銀行業回歸本源、專注主業的效果在貸款的增量和占比上得到了充分體現。

此外,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有所提升。投向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文化產業貸款分別比去年同期增加2434億元和624億元,用於小微企業貸款、保障性安居工程貸款、涉農貸款和基礎設施行業貸款同比分別增長15.4%、44.2%、10.8%和16.4%。

點評:宗良(中國銀行首席研究員)

實體經濟是一國經濟的根本,是社會財富和綜合國力的基礎,更是強國之本、富民之基。一個國家要想保持長久的經濟競爭力,必須做大做強實體經濟。金融業必須植根於實體經濟,服務實體經濟的發展。這既是金融業的使命,也是實現金融業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在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金融是實體經濟的血脈。金融業要回歸本源,把服務實體經濟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和實體經濟多樣化的金融需求,更是將服務實體經濟列為三項任務之首。

2017年4月,為進一步指導銀行業做好服務實體經濟相關工作,銀監會發佈了《關於提升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的指導意見》。此舉既是對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精神的貫徹落實,也是促進銀行業轉型發展的重要保障,有力地增強了銀行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質效。

近年來,銀行業在支援實體經濟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同時也存在資金“脫實向虛”的狀況,實體經濟的一些合理融資需求沒有得到應有的滿足,突出表現為:科創企業、小微企業、“三農”不同程度地面臨“融資難”和“融資貴”問題。秉承回歸本源、突出主業的原則,2017年,銀行業在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水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新增貸款的比例較去年同期明顯提升;加大了對國家重大專案的資金支援力度;順應國家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導向,積極扶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增加投向相關產業的貸款,促進了智慧製造、綠色製造、新一代資訊技術等領域的快速發展;助推落實“三去一降一補”決策部署取得明顯成效,為推動實體經濟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地發展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實業興則金融興,支援實體經濟發展是金融業生存的根本,要將實體經濟和金融業看作一個相輔相成的有機整體。2018年是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銀行業要將自身發展放到中國經濟改革發展的大局中去謀劃,繼續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不斷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發揮應有的作用。同時,進一步通過創新來提供多元化的融資服務,持續推動普惠金融業務的發展,有效防範金融風險,在支援實體經濟過程中實現自身的平穩發展。

6

五大行相繼牽手互金巨頭

金融科技盛宴啟幕

2017年3月28日,建行與阿裡巴巴和螞蟻金服簽署三方戰略合作協定;6月16日,工行與京東金融集團簽署金融業務合作框架協定;6月20日,農行宣佈與百度達成戰略合作,雙方表示將以金融科技為主要方向開展合作;6月22日,“中國銀行——騰訊金融科技聯合實驗室”掛牌成立;8月22日,交通銀行與蘇寧控股、蘇甯金服開展智慧金融戰略合作。

五大行在短短不到半年時間裡競相與互聯網巨頭達成戰略合作,不僅表明我國傳統商業銀行自破僵局、轉型求變的決心,同時也向市場明確釋放出這樣一個信號:金融與科技的合作已然成為大勢所趨,一場金融科技盛宴即將啟幕。

點評:宗良(中國銀行首席研究員)

2017年大型銀行與互聯網金融巨頭相繼牽手,拉開合作大幕。

互聯網金融公司與傳統金融機構之間的合作是強強聯合的重要體現。合作雙方可發揮各自優勢,取長補短,以期實現更好的發展。近年來,我國銀行業公司治理水準與服務能力顯著增強,綜合實力與國際影響力持續提升。根據英國《銀行家》雜誌“2016年度全球千家銀行排名”,中國上榜銀行一級資本總計達1.63萬億美元,是上榜銀行一級資本最大的單一市場。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更是依託大資料和電子商務,取得了迅猛的發展。

在這種背景下開展的強強聯合,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對於大型商業銀行來說,過去“以物理網點為王”的傳統觀念即將過去,隨之而來的是運用互聯網、大資料、雲計算、區塊鏈、人工智慧等科技手段的新型金融。大型銀行聯姻BATJ,正是看中互聯網巨頭背後使用者資料和流量等優勢,特別是電商及其背後龐大的中小企業資源,這是傳統銀行所缺少的。在手機銀行、網上銀行普及的今天,銀行網點開設成本高,獲客難度大,與互金公司的合作可以大大提升用戶黏度,彌補了傳統銀行線上的劣勢。對於互聯網金融公司來說,與大型銀行的合作能夠在更大程度上發揮出自身的優勢。隨著監管框架的改革,互聯網金融公司面臨著技術實力、客戶基礎與業務發展空間的錯配問題。由於互金公司的業務定位於小額普惠,但其技術實力、資料積累和客戶基礎等,均存在更大的應用場景與空間。在這種背景下,通過與大型金融巨頭的合作,可以實現內部“冗余”資源的最大化利用。銀行與互聯網巨頭的牽手並不僅僅停留在簽約階段,實質性合作也正在一步步推進,並正在取得成效。如農行與百度合作共建了聯合實驗室,一期工程已經在驗收階段,也已經有產品逐步落地。

大型銀行與互聯網巨頭達成合作的核心順應了當今金融科技(Fintech)的趨勢,二者的結合將催生出以金融和資訊技術融合為特徵的金融創新。有利於運用科技手段對傳統金融行業進行新一輪的調整和革新,從外向內升級金融服務行業,解決傳統金融的資訊採集、風險定價模型、投資決策、信用仲介等痛點。同時運用人工智慧技術催生出智慧投顧、量化投資、大資料風控、供應鏈金融等新的金融模式,實現自動化與定制化的金融服務,降低費率與風險。未來,大型商業銀行與互聯網金融公司可望在更多領域進行深化合作,推動我國金融業變革式發展,我們期待合作結出豐富的碩果。

7

強監管重拳整治

銀行業市場亂象得到初步遏制

2017年以來,為遏制資金“脫實向虛”、治理金融亂象、促進金融業健康發展,監管部門陸續出臺相關政策,特別嚴查理財、表外及同業業務。一季度起,央行在MPA考核時將表外理財納入廣義信貸範圍,加強對商業銀行表外理財業務管理,促進商業銀行審慎經營。3月末,銀監會開展“三違反、三套利、四不當”專項整治工作;4月初,銀監會多次發文,重點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彌補監管短板,防控房地產、地方政府債務違約及互聯網金融等領域十大風險。9月起,金融機構被要求不得發行期限超過1年(不含)的同業存單,且於2018年一季度起,資產規模5000億元以上銀行發行的一年以內的同業存單將納入MPA考核。尤其是近期央行牽頭制定的《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對嵌套原則、杠杆比率、剛性兌付、託管等多個方面進行了規範。

統計顯示,2017年前10個月,銀監會系統做出行政處罰決定2617件,處罰銀行金融機構1486家,罰款合計5.92億元,沒收違法所得0.75億元,罰沒合計6.67億元,處罰責任人1096人,罰款金額2440萬元,取消130人一定期限直至終身的董事、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禁止49人一定期限直至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強監管治亂象效果明顯。銀監會資料顯示,2017年前10個月,同業資產和同業負債分別比年初減少3.4萬億元和1.4萬億元,理財產品增速降到4.7%,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6.5個百分點。同業理財尤其明顯,今年已經累計淨減少2.7萬億元,委託貸款同比少增8961億元,特定目的載體投資(SPV)今年以來同比少增5.1萬億元,表外業務增速由過去50%以上降到目前的16.1%。

點評:溫彬(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

過去幾年,利率市場化和金融脫媒進程加快,互聯網金融迅猛發展,銀行競爭更加激烈。同時,貨幣政策和監管環境相對寬鬆,金融創新層出不窮。部分金融機構熱衷於通道、理財、同業、交易類等業務,導致資金空轉、規避監管、“脫實向虛”等問題日益嚴重,各類風險事件時有發生,金融泡沫不斷累積,金融系統性風險有所上升。

在此背景下,去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把防控金融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今年以來,監管部門準確識別形勢、精准把脈、快速行動,出臺一系列有針對性的監管政策,有效遏制了金融亂象的蔓延與發展。銀行同業業務規模收縮、理財和表外等業務增速放緩。資金脫虛向實效果明顯,對實體經濟支援力度加大。依法合規經營得到強化,金融創新更加規範。

黨的十九大提出,要“健全金融監管體系,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表明保障金融安全、維護金融穩定、防止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仍是當前及未來一段時期金融工作的主要任務。對銀行業來說,就是要積極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要求,始終堅持服務實體經濟方向不動搖,切實加強風險管理和依法合規經營,實現銀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8

大型銀行債轉股實施機構全部落地

推動企業去杠杆成效顯著

2017年11月6日,銀監會下發《關於中銀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開業的批復》,至此,大型銀行的債轉股實施機構全部落地。

2016年10月,國務院出臺《關於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允許銀行申請設立符合規定的新機構開展市場化債轉股,由此拉開了各大行佈局債轉股實施機構的序幕。

2017年7月20日,建行首先行動,其旗下的建信投資獲批開業;7天后,農銀投資也獲批開業,註冊資本金100億元,是農行系統內註冊資本金規模最大的全資子公司;工行旗下的工銀投資也在9月獲批開業,註冊資本金120億元。9月份,交通銀行旗下交銀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也獲批籌建。

8月8日,銀監會公佈《商業銀行新設債轉股實施機構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對債轉股實施機構的股東資質、業務範圍、風險管理等作出詳細規定。

在銀行體系內展開股債結合,通過市場化債轉股等方式,增強試點商業銀行的投資功能,是降低實體企業杠杆率的一條可探索之路。

國家發改委資料顯示,截至9月22日,各類實施機構已與77家企業簽署市場化債轉股框架協定 金額超1.3萬億元。與此同時,我國企業杠杆率已開始下降。

據國資委統計,9月末,中央企業平均資產負債率繼續穩定在66.5%,比年初下降了0.2個百分點,多數企業的資本結構處於穩健狀態,已有36家有意向而且條件較好的央企正在開展債轉股工作,其中14家已經簽訂了債轉股協定,規模達到4400多億元。

點評:周月秋(中國工商銀行城市金融研究所所長)

債轉股,是指債權人將其依法享有的對公司的債權,轉為公司股權,增加公司註冊資本的行為。在當前宏觀經濟增速下行趨勢延續、企業降杠杆壓力突出的背景下,債轉股是支持企業“去杠杆”的有力舉措。

債轉股在支援企業“去杠杆”方面具有明顯的優點,具體可歸納為“一轉促三轉”,即通過債轉股,實現以下“三轉”:

一是促進困難企業轉好。債轉股有利於改善企業資產負債表,降低企業的財務成本壓力。

二是促進融資結構轉變。如果標的資產轉換方式選擇得當,債轉股將有助於提升社會融資中股本融資的占比,降低債務占GDP的比重,緩解金融體系的總體風險。

三是促進商業銀行轉型。債轉股不僅有利於緩解商業銀行資產品質惡化的壓力,提升支援實體經濟的能力;

同時,也為商業銀行綜合化經營打開了又一條通道。

在上世紀90年代的國企改革和巨額不良資產處置過程中,我國也曾實施過大規模的“政策性債轉股”,與之相比,本輪債轉股的市場環境、政策目標和方式手段都迥然不同,具有鮮明的市場化和法治化特點,其參與實施機構多元化,資金來源市場化,轉股價格、條件及債權品質類型均可自主協商,鼓勵採取多種市場化方式實現股權退出。同時,此輪債轉股強調規範政府行為,“不兜底、不強制、不免責”,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自2016年10月我國重啟債轉股試點以來,決策層和企業都對本輪債轉股寄予了較高的期望,商業銀行積極回應並快速推進。從目前的實施效果來看,由於中國資本市場已獲得較大發展,社會資金相對充裕,債轉股實施的空間和潛力明顯擴大。但要注意的是,在此輪債轉股推進過程中,必須要堅持按市場化、法制化原則操作,謹慎選擇債轉股的物件,防止大規模、運動式推進。

9

房貸政策持續收緊

銀行競相搶灘住房租賃市場

2017年房貸政策持續收緊。隨著銀行資金成本持續走高,房貸利率不斷上揚,利率優惠繼續“縮水”。據融360監測資料顯示,2017年11月全國首套房貸款平均利率為5.36%,相當於基準利率的1.09倍,環比10月上升1.13%;同比去年11月首套房貸款平均利率4.44%,增幅達20.72%。值得注意的是,11月在全國35個城市533家銀行中,有86家銀行首套房貸款利率上升,占比16.13%;有388家銀行首套房貸款利率與10月持平,占比72.79%。11月共有56家銀行分(支)行因額度等原因暫停受理首套房貸業務,較10月新增14家。

另一方面,自2017年7月份住建部等九部委下發《關於在人口淨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以來,住房租賃市場成功吸引眾

多金融機構入局。10月30日,中信銀行與碧桂園簽署300億元長租住宅保障性基金戰略合作協定;11月2日,建行廣東分行與廣東省住建廳、佛山市政府達成住房租賃戰略合作,上線國內首個政銀合作住房租賃平臺。同日,中行廈門分行與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簽署住房租賃戰略合作協定;11月20日,工商銀行為廣州“全自持只租不售”的地塊專案提供包括住房租賃建設資金在內的50億元全面金融服務支援。這些銀行普遍採用銀政合作或銀企合作模式,給予住房租賃金融及技術支持。

住房租賃市場被業內認為是一片藍海。據預測,至2030年我國住房租賃人口將達2.7億人,整體市場規模將達4.2萬億元。

點評:董希淼(恒豐銀行研究院執行院長、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

十九大報告強調,“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管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目前,全國已經有超過50個城市發佈支持住房租賃的相關措施,“租購並舉”已經成為未來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方向。

而金融機構的支持將為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奠定基礎,並成為未來發展的新藍海。從需求端來看,隨著城鎮化進程不斷推進,大量人口向一二線城市流動,伴隨著房價高企、限購限貸等因素,一部分住房需求由購房市場向房屋租賃市場轉移。從供給端看,在一二線等熱點城市,存在著租賃房源供給不足、租住體驗較差、租賃法律法規亟須規範等問題,為金融機構進入住房租賃市場提供了契機。

近期,以工行、建行、中信等為代表的大中型銀行審時度勢,從金融供給側為住房租賃市場提供信貸支援。在合作模式上,商業銀行一是可以與房地產企業合作,通過簽訂租賃權轉讓協定等方式將待售房源變成長租房源,向在月均收入、社保繳納、信用記錄等方面符合相應條件的租戶發放租房貸款;二是可以與地方政府進行合作,在住房租賃平臺的交易撮合、信用評價等各個環節提供相應的金融創新產品和服務;三是可通過信用卡分期為租戶提供融資支援,其手續費可低於協力廠商租房平臺所收取的服務費,且提前還款無需支付違約金。

商業銀行進入住房租賃市場,將推動市場朝著規模化、專業化的方向發展,對租賃客戶和房地產企業都將帶來幫助。在個人融資方面,以銀行信用作為背書,可為客戶提供長達10年的長租協議,減輕房租不定期上漲、房東臨時違約以及二房東套利等行為對租戶帶來的困擾。在企業融資方面,商業銀行可在開發建設、專案運營、後期推出等流程中提供租金收付、資金融通、財富管理等一體化金融服務,減輕房地產企業的經營管理壓力。

隨著租賃住房政策在教育、醫療、落戶等方面的進一步完善,住房租賃市場將迎來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商業銀行在提供金融服務的過程中,首先要不斷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手段,在與互聯網企業、信用服務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競爭中占得先機;其次要加強風險防控,利用大資料、人工智慧等技術對客戶資訊進行甄別,防止租賃貸款成為樓市加杆杠的新工具;再次可積極發展資產證券化業務,盤活回收期較長的信貸資產,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可持續發展。

10

強化商業銀行股東資格管理

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2017年11月16日,銀監會組織起草《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從股東資質、股份代持以及關聯交易等多方面做出要求和限制。

意見稿要求投資人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單獨或合併擬首次持有或累計增持商業銀行股份總額5%以上的,應當事先報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核准。對通過境內外證券市場擬持有商業銀行股份總額5%以上的行政許可批復,有效期為6個月。

目前涉及商業銀行股東資質審查、資訊管理的行為監管的相關法律法規較為分散,穿透性規定不夠明確,關聯交易等相關制度未能覆蓋新型交易類型,對利益輸送行為缺乏有效限制措施。正是在上述背景下,《辦法》強化了銀行股東資格管理,嚴格“一參一控”以及入股審批等要求,並強調穿透,杜絕變相代持股,嚴格關聯交易。

意見稿對銀行股權管理、關聯交易及授信集中度等問題進行了統一規定,確立了“分類管理、資質優良、關係清晰、權責明確、公開透明”的基本監管原則。有利於從公司治理和激勵約束機制的微觀角度,為每個金融機構的穩健運行提供機制保障,紮牢風險防範的籬笆。

一是嚴格落實“一參一控”。意見稿中明確,“同一投資人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作為主要股東入股商業銀行的數量不得超過兩家,或控制商業銀行的數量不得超過1家”,將“一參一控”的要求從此前規定中的“同一股東”拓展到“主要股東”(見銀監辦發[2010]115號《關於加強中小商業銀行主要股東資格審核的通知》),並且要求主要股東逐層說明股權結構,有助於防範銀行股東通過複雜的股權結構安排規避“一參一控”要求的行為。

二是強調關聯交易管理的全面性和穿透性。意見稿要求,“商業銀行應按照穿透原則將主要股東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最終受益人作為自身的關聯方進行管理。”單個主體的授信餘額不得超過商業銀行資本淨額的10%,合計授信餘額不得超過商業銀行資本淨額的15%。這一規定將商業銀行的關聯方管理物件由“關聯方”全面擴大到“股東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最終受益人”;同時,依據穿透原則,將關聯方管理的物件向上穿透至最終受益人。這有助於減少通過關聯交易向股東輸送利益的行為,避免股東通過股權代持等方式規避授信集中度管理,防止銀行成為股東的“提款機”。

三是加強股東資質審查和資訊披露。意見稿明確了投資人參股商業銀行的事前核准和報備制度、股東資質要求以及股東資訊披露制度。投資人首次持有或累計增持商業銀行股份總額5%以上的,需要監管部門事先核准;股東需要向商業銀行報告自身的財務狀況等資訊,上市銀行還需要在定期報告中披露詳細的主要股東及關聯方資訊等。

2

外資銀行“鬆綁”

銀行業對外開放再進一步

2017年3月10日,銀監會印發《關於外資銀行開展部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在華外資銀行可以與母行集團開展內部業務協作,為“走出去”的企業在境外發債、上市、並購、融資等活動提供綜合金融服務。按照中外一致原則,在華外資法人銀行可依法投資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

2017年8月16日,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外資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持續推進包括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在內的對外開放,並明確對外開放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2017年11月,財政部副部長朱光耀在國新辦中美元首北京會晤經濟成果吹風會上透露,將取消對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外資單一持股不超過20%、合計持股不超過25%的持股比例限制,實施內外一致的銀行業股權投資比例規則。

銀監會也表示,此次擬調整的核心是在銀行業股權投資比例管理方面實施國民待遇,未來將繼續支持外資更廣泛地參與中國金融市場發展。專家認為,這是中國金融業對外開放的又一個里程碑,同時也意味著新一輪金融業市場准入開放政策啟動。

點評:魯政委(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華福證券首席經濟學家、興業研究公司副總裁)

今年以來,響應國務院擴大對外開放的號召,金融業對外開放政策持續出臺,涉及簡化業務流程、外資銀行參股境內機構以及市場准入等多個方面,推動我國金融業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助力我國企業“走出去”。

一是放寬外資機構的經營範圍和持股比例限制,擴大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3月10日,銀監會印發《關於外資銀行開展部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外資銀行開展國債承銷業務、財務顧問業務和託管業務取消行政許可,明確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可以投資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目前,外資機構在我國金融業中占比較小、業務範圍相對有限,截至2016年12月末,外資銀行總資產2.9萬億元,在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中占比不足2%,網點數量和經營範圍都相對有限;未來,逐步擴大外資機構的經營範圍和持股比例,有助於進一步擴大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激發金融業競爭活力,倒逼我國金融機構提升自身的國際競爭力。

二是積極推動我國金融市場的國際化發展。11月8日,央行發佈《境外商業類機構投資者進入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業務流程》,鼓勵境外機構投資者作為中長期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允許境外機構投資者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開展現券交易、債券借貸、債券遠期、遠期利率協議及利率互換等多個業務品種的交易。這有助於我國債券市場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吸引海外資金進入我國債券市場。

三是促進跨境金融服務的發展,説明我國企業“走出去”。《關於外資銀行開展部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中明確,“在華外資銀行可以與母行集團開展內部業務協作,為‘走出去’的企業在境外發債、上市、並購、融資等活動提供綜合金融服務,發揮外資銀行的全球化綜合服務優勢。”這為我國企業在跨境投融資活動中提供了便利。

3

大型銀行完成普惠金融事業部佈局

商業銀行創新推進普惠金融

點評:周月秋(中國工商銀行城市金融研究所所長)

近年來“普惠金融”這個詞迅速進入大眾的視野之中,但究竟什麼是普惠金融,很多人可能也只是顧名思義。部分機構也更多將之作為一個“噱頭”,來推銷自己的產品,對於實現普惠金融並沒有真正的興趣。而且,目前還存在打著“普惠金融”的旗號從事違規欺詐活動的現象,說明市場參與者對普惠金融的理解還不夠清晰、定位還不甚明瞭。

普惠金融的基本含義是構建能夠有效和全方位地為社會所有群體、特別是弱勢群體提供金融服務的體系;實質是通過政策引導並運用市場化的機制和手段,讓更多的人以合理的價格和便捷的途徑獲取金融服務;目標是構建一個多層次、廣覆蓋、有競爭的包容性金融體系,解決金融服務供給不足的問題。

發展普惠金融,意義十分重大。

首先,普惠金融體系是對傳統金融體系的反思和改進。傳統金融服務越來越傾向城市化、大戶化和高端化,忽視了那些擁有發展潛力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戶,而普惠金融就是要彌補傳統金融體系的空白。

其次,普惠金融有助於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從普惠金融的發展來看,它與小額信貸、微型金融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對創造就業、改善落後地區經濟狀況等方面的作用是十分突出的。

因此,大力發展普惠金融,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最後,普惠金融有助於消除金融服務領域的歧視和不公,是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體現。

對商業銀行而言,發展普惠金融業務,既是國家金融政策的外在要求,也是自身經營轉型的內在需要。以小微企業為例,具有分佈廣泛、數量眾多、經營活躍、成長迅猛等特點,但其金融需求的整體滿足程度不高,因此,該項業務具有很大潛力。商業銀行回應國家要求,積極佈局小微金融業務,有助於夯實自身的客戶基礎和發展根基。

4

MPA實質落地

中小銀行規模增速放緩

自2017年一季度起,央行將表外理財正式納入廣義信貸範圍。

MPA(宏觀審慎評估體系)測算範圍的再次擴大,是有效緩解金融機構在表內機構通過騰挪資產等手段規避監控管理的要求,也是去杠杆、擠泡沫,緩慢釋放表外理財風險的需要。政策實施後,中小銀行廣義信貸增速達標面臨較大壓力。

截至2017年9月末,銀行業機構總資產達到240.2萬億元,同比增長10.6%,較2016年末下降5.8個百分點。部分股份制銀行和城商行出現資產負債的“雙縮”。理財產品增速連續8個月下降,9月末降至4%,比去年同期下降30個百分點。中小銀行下降尤為明顯,城商行和農商行理財餘額增速同比分別下降了40個和90個百分點。

MPA考核對銀行的流動性管理產生直接影響,最終目的是影響銀行的資產負債行為,抑制影子銀行規模,引導銀行資金回表,“脫虛向實”。

點評:溫彬(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

為了更好地應對金融順週期性和跨業傳染帶來的系統性風險,央行於2016年起將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與合意貸款管理機制升級為MPA。MPA重點從資本和杠杆、資產負債、流動性、定價行為、資產品質、外債風險、信貸政策執行等七大方面對金融機構進行考核,為宏觀審慎管理提供了量化工具,有助於金融機構加強自我約束和管理。

自MPA考核實施以來,其範疇和內涵不斷豐富和完善,作用和效果日益顯現。在今年金融部門“去杠杆”的背景下,表外理財被作為廣義信貸納入MPA考核,明年起擬將同業存單作為同業負債納入MPA考核。上述考核範圍的變化有利於約束金融機構增加杠杆和信用擴張。過去幾年,受利率市場化和金融脫媒影響,商業銀行特別是中小銀行遭遇發展瓶頸。隨著資本市場和金融創新快速發展,中小銀行紛紛佈局金融市場和同業業務,一方面通過同業存單實現負債規模的快速增長,另一方面通過理財、委外等方式做大表內外資產規模。這種模式在給銀行帶來規模擴張、盈利增加的同時,也引發了資金空轉、監管套利、“脫實向虛”等問題。目前,MPA考核已實質落地,中小銀行規模增速放緩,部分銀行已經出現“縮表”現象。

黨的十九大提出,要“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下一階段,隨著更多的金融活動、金融市場、金融機構和金融基礎設施將被納入宏觀審慎政策的覆蓋範圍,MPA考核也將日臻完善,並在宏觀審慎管理中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銀行應按照MPA的考核要求,加快戰略轉型,實施差異化經營,健全全面風險管理機制,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多的金融活動、金融市場、金融機構和金融基礎設施將被納入宏觀審慎政策的覆蓋範圍,MPA考核也將日臻完善,並在宏觀審慎管理中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銀行應按照MPA的考核要求,加快戰略轉型,實施差異化經營,健全全面風險管理機制,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5

回歸本源

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提升

2017年4月7日,銀監會印發《關於提升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的指導意見》,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堅持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回歸本源、突出主業,進一步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水準。

銀監會資料顯示,2017年前10個月的銀行新增資產中有79.5%是新增貸款,比去年同期高出35.2個百分點,銀行業回歸本源、專注主業的效果在貸款的增量和占比上得到了充分體現。

此外,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有所提升。投向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文化產業貸款分別比去年同期增加2434億元和624億元,用於小微企業貸款、保障性安居工程貸款、涉農貸款和基礎設施行業貸款同比分別增長15.4%、44.2%、10.8%和16.4%。

點評:宗良(中國銀行首席研究員)

實體經濟是一國經濟的根本,是社會財富和綜合國力的基礎,更是強國之本、富民之基。一個國家要想保持長久的經濟競爭力,必須做大做強實體經濟。金融業必須植根於實體經濟,服務實體經濟的發展。這既是金融業的使命,也是實現金融業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在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金融是實體經濟的血脈。金融業要回歸本源,把服務實體經濟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和實體經濟多樣化的金融需求,更是將服務實體經濟列為三項任務之首。

2017年4月,為進一步指導銀行業做好服務實體經濟相關工作,銀監會發佈了《關於提升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的指導意見》。此舉既是對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精神的貫徹落實,也是促進銀行業轉型發展的重要保障,有力地增強了銀行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質效。

近年來,銀行業在支援實體經濟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同時也存在資金“脫實向虛”的狀況,實體經濟的一些合理融資需求沒有得到應有的滿足,突出表現為:科創企業、小微企業、“三農”不同程度地面臨“融資難”和“融資貴”問題。秉承回歸本源、突出主業的原則,2017年,銀行業在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水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新增貸款的比例較去年同期明顯提升;加大了對國家重大專案的資金支援力度;順應國家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導向,積極扶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增加投向相關產業的貸款,促進了智慧製造、綠色製造、新一代資訊技術等領域的快速發展;助推落實“三去一降一補”決策部署取得明顯成效,為推動實體經濟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地發展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實業興則金融興,支援實體經濟發展是金融業生存的根本,要將實體經濟和金融業看作一個相輔相成的有機整體。2018年是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銀行業要將自身發展放到中國經濟改革發展的大局中去謀劃,繼續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不斷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發揮應有的作用。同時,進一步通過創新來提供多元化的融資服務,持續推動普惠金融業務的發展,有效防範金融風險,在支援實體經濟過程中實現自身的平穩發展。

6

五大行相繼牽手互金巨頭

金融科技盛宴啟幕

2017年3月28日,建行與阿裡巴巴和螞蟻金服簽署三方戰略合作協定;6月16日,工行與京東金融集團簽署金融業務合作框架協定;6月20日,農行宣佈與百度達成戰略合作,雙方表示將以金融科技為主要方向開展合作;6月22日,“中國銀行——騰訊金融科技聯合實驗室”掛牌成立;8月22日,交通銀行與蘇寧控股、蘇甯金服開展智慧金融戰略合作。

五大行在短短不到半年時間裡競相與互聯網巨頭達成戰略合作,不僅表明我國傳統商業銀行自破僵局、轉型求變的決心,同時也向市場明確釋放出這樣一個信號:金融與科技的合作已然成為大勢所趨,一場金融科技盛宴即將啟幕。

點評:宗良(中國銀行首席研究員)

2017年大型銀行與互聯網金融巨頭相繼牽手,拉開合作大幕。

互聯網金融公司與傳統金融機構之間的合作是強強聯合的重要體現。合作雙方可發揮各自優勢,取長補短,以期實現更好的發展。近年來,我國銀行業公司治理水準與服務能力顯著增強,綜合實力與國際影響力持續提升。根據英國《銀行家》雜誌“2016年度全球千家銀行排名”,中國上榜銀行一級資本總計達1.63萬億美元,是上榜銀行一級資本最大的單一市場。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更是依託大資料和電子商務,取得了迅猛的發展。

在這種背景下開展的強強聯合,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對於大型商業銀行來說,過去“以物理網點為王”的傳統觀念即將過去,隨之而來的是運用互聯網、大資料、雲計算、區塊鏈、人工智慧等科技手段的新型金融。大型銀行聯姻BATJ,正是看中互聯網巨頭背後使用者資料和流量等優勢,特別是電商及其背後龐大的中小企業資源,這是傳統銀行所缺少的。在手機銀行、網上銀行普及的今天,銀行網點開設成本高,獲客難度大,與互金公司的合作可以大大提升用戶黏度,彌補了傳統銀行線上的劣勢。對於互聯網金融公司來說,與大型銀行的合作能夠在更大程度上發揮出自身的優勢。隨著監管框架的改革,互聯網金融公司面臨著技術實力、客戶基礎與業務發展空間的錯配問題。由於互金公司的業務定位於小額普惠,但其技術實力、資料積累和客戶基礎等,均存在更大的應用場景與空間。在這種背景下,通過與大型金融巨頭的合作,可以實現內部“冗余”資源的最大化利用。銀行與互聯網巨頭的牽手並不僅僅停留在簽約階段,實質性合作也正在一步步推進,並正在取得成效。如農行與百度合作共建了聯合實驗室,一期工程已經在驗收階段,也已經有產品逐步落地。

大型銀行與互聯網巨頭達成合作的核心順應了當今金融科技(Fintech)的趨勢,二者的結合將催生出以金融和資訊技術融合為特徵的金融創新。有利於運用科技手段對傳統金融行業進行新一輪的調整和革新,從外向內升級金融服務行業,解決傳統金融的資訊採集、風險定價模型、投資決策、信用仲介等痛點。同時運用人工智慧技術催生出智慧投顧、量化投資、大資料風控、供應鏈金融等新的金融模式,實現自動化與定制化的金融服務,降低費率與風險。未來,大型商業銀行與互聯網金融公司可望在更多領域進行深化合作,推動我國金融業變革式發展,我們期待合作結出豐富的碩果。

7

強監管重拳整治

銀行業市場亂象得到初步遏制

2017年以來,為遏制資金“脫實向虛”、治理金融亂象、促進金融業健康發展,監管部門陸續出臺相關政策,特別嚴查理財、表外及同業業務。一季度起,央行在MPA考核時將表外理財納入廣義信貸範圍,加強對商業銀行表外理財業務管理,促進商業銀行審慎經營。3月末,銀監會開展“三違反、三套利、四不當”專項整治工作;4月初,銀監會多次發文,重點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彌補監管短板,防控房地產、地方政府債務違約及互聯網金融等領域十大風險。9月起,金融機構被要求不得發行期限超過1年(不含)的同業存單,且於2018年一季度起,資產規模5000億元以上銀行發行的一年以內的同業存單將納入MPA考核。尤其是近期央行牽頭制定的《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對嵌套原則、杠杆比率、剛性兌付、託管等多個方面進行了規範。

統計顯示,2017年前10個月,銀監會系統做出行政處罰決定2617件,處罰銀行金融機構1486家,罰款合計5.92億元,沒收違法所得0.75億元,罰沒合計6.67億元,處罰責任人1096人,罰款金額2440萬元,取消130人一定期限直至終身的董事、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禁止49人一定期限直至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強監管治亂象效果明顯。銀監會資料顯示,2017年前10個月,同業資產和同業負債分別比年初減少3.4萬億元和1.4萬億元,理財產品增速降到4.7%,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6.5個百分點。同業理財尤其明顯,今年已經累計淨減少2.7萬億元,委託貸款同比少增8961億元,特定目的載體投資(SPV)今年以來同比少增5.1萬億元,表外業務增速由過去50%以上降到目前的16.1%。

點評:溫彬(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

過去幾年,利率市場化和金融脫媒進程加快,互聯網金融迅猛發展,銀行競爭更加激烈。同時,貨幣政策和監管環境相對寬鬆,金融創新層出不窮。部分金融機構熱衷於通道、理財、同業、交易類等業務,導致資金空轉、規避監管、“脫實向虛”等問題日益嚴重,各類風險事件時有發生,金融泡沫不斷累積,金融系統性風險有所上升。

在此背景下,去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把防控金融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今年以來,監管部門準確識別形勢、精准把脈、快速行動,出臺一系列有針對性的監管政策,有效遏制了金融亂象的蔓延與發展。銀行同業業務規模收縮、理財和表外等業務增速放緩。資金脫虛向實效果明顯,對實體經濟支援力度加大。依法合規經營得到強化,金融創新更加規範。

黨的十九大提出,要“健全金融監管體系,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表明保障金融安全、維護金融穩定、防止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仍是當前及未來一段時期金融工作的主要任務。對銀行業來說,就是要積極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要求,始終堅持服務實體經濟方向不動搖,切實加強風險管理和依法合規經營,實現銀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8

大型銀行債轉股實施機構全部落地

推動企業去杠杆成效顯著

2017年11月6日,銀監會下發《關於中銀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開業的批復》,至此,大型銀行的債轉股實施機構全部落地。

2016年10月,國務院出臺《關於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允許銀行申請設立符合規定的新機構開展市場化債轉股,由此拉開了各大行佈局債轉股實施機構的序幕。

2017年7月20日,建行首先行動,其旗下的建信投資獲批開業;7天后,農銀投資也獲批開業,註冊資本金100億元,是農行系統內註冊資本金規模最大的全資子公司;工行旗下的工銀投資也在9月獲批開業,註冊資本金120億元。9月份,交通銀行旗下交銀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也獲批籌建。

8月8日,銀監會公佈《商業銀行新設債轉股實施機構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對債轉股實施機構的股東資質、業務範圍、風險管理等作出詳細規定。

在銀行體系內展開股債結合,通過市場化債轉股等方式,增強試點商業銀行的投資功能,是降低實體企業杠杆率的一條可探索之路。

國家發改委資料顯示,截至9月22日,各類實施機構已與77家企業簽署市場化債轉股框架協定 金額超1.3萬億元。與此同時,我國企業杠杆率已開始下降。

據國資委統計,9月末,中央企業平均資產負債率繼續穩定在66.5%,比年初下降了0.2個百分點,多數企業的資本結構處於穩健狀態,已有36家有意向而且條件較好的央企正在開展債轉股工作,其中14家已經簽訂了債轉股協定,規模達到4400多億元。

點評:周月秋(中國工商銀行城市金融研究所所長)

債轉股,是指債權人將其依法享有的對公司的債權,轉為公司股權,增加公司註冊資本的行為。在當前宏觀經濟增速下行趨勢延續、企業降杠杆壓力突出的背景下,債轉股是支持企業“去杠杆”的有力舉措。

債轉股在支援企業“去杠杆”方面具有明顯的優點,具體可歸納為“一轉促三轉”,即通過債轉股,實現以下“三轉”:

一是促進困難企業轉好。債轉股有利於改善企業資產負債表,降低企業的財務成本壓力。

二是促進融資結構轉變。如果標的資產轉換方式選擇得當,債轉股將有助於提升社會融資中股本融資的占比,降低債務占GDP的比重,緩解金融體系的總體風險。

三是促進商業銀行轉型。債轉股不僅有利於緩解商業銀行資產品質惡化的壓力,提升支援實體經濟的能力;

同時,也為商業銀行綜合化經營打開了又一條通道。

在上世紀90年代的國企改革和巨額不良資產處置過程中,我國也曾實施過大規模的“政策性債轉股”,與之相比,本輪債轉股的市場環境、政策目標和方式手段都迥然不同,具有鮮明的市場化和法治化特點,其參與實施機構多元化,資金來源市場化,轉股價格、條件及債權品質類型均可自主協商,鼓勵採取多種市場化方式實現股權退出。同時,此輪債轉股強調規範政府行為,“不兜底、不強制、不免責”,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自2016年10月我國重啟債轉股試點以來,決策層和企業都對本輪債轉股寄予了較高的期望,商業銀行積極回應並快速推進。從目前的實施效果來看,由於中國資本市場已獲得較大發展,社會資金相對充裕,債轉股實施的空間和潛力明顯擴大。但要注意的是,在此輪債轉股推進過程中,必須要堅持按市場化、法制化原則操作,謹慎選擇債轉股的物件,防止大規模、運動式推進。

9

房貸政策持續收緊

銀行競相搶灘住房租賃市場

2017年房貸政策持續收緊。隨著銀行資金成本持續走高,房貸利率不斷上揚,利率優惠繼續“縮水”。據融360監測資料顯示,2017年11月全國首套房貸款平均利率為5.36%,相當於基準利率的1.09倍,環比10月上升1.13%;同比去年11月首套房貸款平均利率4.44%,增幅達20.72%。值得注意的是,11月在全國35個城市533家銀行中,有86家銀行首套房貸款利率上升,占比16.13%;有388家銀行首套房貸款利率與10月持平,占比72.79%。11月共有56家銀行分(支)行因額度等原因暫停受理首套房貸業務,較10月新增14家。

另一方面,自2017年7月份住建部等九部委下發《關於在人口淨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以來,住房租賃市場成功吸引眾

多金融機構入局。10月30日,中信銀行與碧桂園簽署300億元長租住宅保障性基金戰略合作協定;11月2日,建行廣東分行與廣東省住建廳、佛山市政府達成住房租賃戰略合作,上線國內首個政銀合作住房租賃平臺。同日,中行廈門分行與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簽署住房租賃戰略合作協定;11月20日,工商銀行為廣州“全自持只租不售”的地塊專案提供包括住房租賃建設資金在內的50億元全面金融服務支援。這些銀行普遍採用銀政合作或銀企合作模式,給予住房租賃金融及技術支持。

住房租賃市場被業內認為是一片藍海。據預測,至2030年我國住房租賃人口將達2.7億人,整體市場規模將達4.2萬億元。

點評:董希淼(恒豐銀行研究院執行院長、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

十九大報告強調,“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管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目前,全國已經有超過50個城市發佈支持住房租賃的相關措施,“租購並舉”已經成為未來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方向。

而金融機構的支持將為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奠定基礎,並成為未來發展的新藍海。從需求端來看,隨著城鎮化進程不斷推進,大量人口向一二線城市流動,伴隨著房價高企、限購限貸等因素,一部分住房需求由購房市場向房屋租賃市場轉移。從供給端看,在一二線等熱點城市,存在著租賃房源供給不足、租住體驗較差、租賃法律法規亟須規範等問題,為金融機構進入住房租賃市場提供了契機。

近期,以工行、建行、中信等為代表的大中型銀行審時度勢,從金融供給側為住房租賃市場提供信貸支援。在合作模式上,商業銀行一是可以與房地產企業合作,通過簽訂租賃權轉讓協定等方式將待售房源變成長租房源,向在月均收入、社保繳納、信用記錄等方面符合相應條件的租戶發放租房貸款;二是可以與地方政府進行合作,在住房租賃平臺的交易撮合、信用評價等各個環節提供相應的金融創新產品和服務;三是可通過信用卡分期為租戶提供融資支援,其手續費可低於協力廠商租房平臺所收取的服務費,且提前還款無需支付違約金。

商業銀行進入住房租賃市場,將推動市場朝著規模化、專業化的方向發展,對租賃客戶和房地產企業都將帶來幫助。在個人融資方面,以銀行信用作為背書,可為客戶提供長達10年的長租協議,減輕房租不定期上漲、房東臨時違約以及二房東套利等行為對租戶帶來的困擾。在企業融資方面,商業銀行可在開發建設、專案運營、後期推出等流程中提供租金收付、資金融通、財富管理等一體化金融服務,減輕房地產企業的經營管理壓力。

隨著租賃住房政策在教育、醫療、落戶等方面的進一步完善,住房租賃市場將迎來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商業銀行在提供金融服務的過程中,首先要不斷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手段,在與互聯網企業、信用服務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競爭中占得先機;其次要加強風險防控,利用大資料、人工智慧等技術對客戶資訊進行甄別,防止租賃貸款成為樓市加杆杠的新工具;再次可積極發展資產證券化業務,盤活回收期較長的信貸資產,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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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商業銀行股東資格管理

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2017年11月16日,銀監會組織起草《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從股東資質、股份代持以及關聯交易等多方面做出要求和限制。

意見稿要求投資人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單獨或合併擬首次持有或累計增持商業銀行股份總額5%以上的,應當事先報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核准。對通過境內外證券市場擬持有商業銀行股份總額5%以上的行政許可批復,有效期為6個月。

目前涉及商業銀行股東資質審查、資訊管理的行為監管的相關法律法規較為分散,穿透性規定不夠明確,關聯交易等相關制度未能覆蓋新型交易類型,對利益輸送行為缺乏有效限制措施。正是在上述背景下,《辦法》強化了銀行股東資格管理,嚴格“一參一控”以及入股審批等要求,並強調穿透,杜絕變相代持股,嚴格關聯交易。

意見稿對銀行股權管理、關聯交易及授信集中度等問題進行了統一規定,確立了“分類管理、資質優良、關係清晰、權責明確、公開透明”的基本監管原則。有利於從公司治理和激勵約束機制的微觀角度,為每個金融機構的穩健運行提供機制保障,紮牢風險防範的籬笆。

一是嚴格落實“一參一控”。意見稿中明確,“同一投資人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作為主要股東入股商業銀行的數量不得超過兩家,或控制商業銀行的數量不得超過1家”,將“一參一控”的要求從此前規定中的“同一股東”拓展到“主要股東”(見銀監辦發[2010]115號《關於加強中小商業銀行主要股東資格審核的通知》),並且要求主要股東逐層說明股權結構,有助於防範銀行股東通過複雜的股權結構安排規避“一參一控”要求的行為。

二是強調關聯交易管理的全面性和穿透性。意見稿要求,“商業銀行應按照穿透原則將主要股東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最終受益人作為自身的關聯方進行管理。”單個主體的授信餘額不得超過商業銀行資本淨額的10%,合計授信餘額不得超過商業銀行資本淨額的15%。這一規定將商業銀行的關聯方管理物件由“關聯方”全面擴大到“股東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最終受益人”;同時,依據穿透原則,將關聯方管理的物件向上穿透至最終受益人。這有助於減少通過關聯交易向股東輸送利益的行為,避免股東通過股權代持等方式規避授信集中度管理,防止銀行成為股東的“提款機”。

三是加強股東資質審查和資訊披露。意見稿明確了投資人參股商業銀行的事前核准和報備制度、股東資質要求以及股東資訊披露制度。投資人首次持有或累計增持商業銀行股份總額5%以上的,需要監管部門事先核准;股東需要向商業銀行報告自身的財務狀況等資訊,上市銀行還需要在定期報告中披露詳細的主要股東及關聯方資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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