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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保滕州公司編制虛假資料 被山東保監局罰款5萬元

中國人保滕州公司被山東保監局罰款5萬元

3月14日, 山東保監局發佈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公司, 鄭某紅、趙某玉、張某翠的行政處罰。

山東保監局表示,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公司存在編制虛假資料的違法違規行為,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條第二款。 時任人保財險滕州支公司業務一部負責人鄭秀紅;時任人保財險滕州支公司業務二部負責人趙連玉;時任人保財險滕州支公司業務員張翠翠對上述違規負有主要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條第一項、第一百七十一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 山東保監局決定, 對人保財險棗莊滕州支公司罰款5萬元, 對鄭某紅、趙某玉、張某翠分別警告並罰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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