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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審美分品列等:晉尚韻、唐尚法、宋尚意、元明尚態

唐竇蒙的《述書賦》撰寫了120條語例品評書法.如對能、妙、精、逸、穩、高等, 並具體解釋說:“千種風流曰能, 百般滋味曰妙, 功業雙絕日精, 蹤任無方曰逸, 結構平正曰穩。 超然出眾日高”。

唐竇蒙《述書賦》

清包世臣以神、妙、能、逸、佳五品評論書法。 具體解釋說:“平和簡靜.道麗天成日神品, 醞釀無跡, 橫直相安目妙品;逐跡窮源, 思力交至日能品;楚調自歌, 不滲風雅日逸品;墨守跡象.雅有門庭日佳品。 ”

清包世臣《藝舟雙輯》

其分法是“右為五品, 妙品以降, 各分上下, 共為九等。 仰接先民, 俯援來學.積力既深.或臻神妙.逸取天趣, 味從卷軸, 若能以古為師.便不外於妙道。 佳品君雖心悟無聞, 而其則不失, 攻苦之效.未可泯沒。 至於狂怪軟媚, 並系俗書, 縱負時名, 難入真鑒。 庶使雅俗殊途, 指歸不昧”。

王羲之

晉尚韻, 唐尚法, 宋尚意, 元明尚態.就是很好的明證, 在這些分品列等的框架內, 均可以從歷代名家作品中找到例證, 但那種真正能達到”神”境的書家數量甚微, 只有王羲之、張旭、懷素、顏真卿等大家可以問津。

張旭草書作品

歷代對書法作品分品列等的概況表明, 藝術品的審暮特徵, 雖然有客觀標準, 但不同時代則有不同的審美風尚;既使同一時代不同的人藝術審美和感受也有很大的差異, 從而形成不同的批評框架和標準。

顏真卿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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