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永君
倫敦大學亞非學院(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 直譯應為東方和非洲學院, 但俗稱為亞非學院。 六十年前, 我國作家老舍先生曾在這裡工作過五年, 並寫了一篇名為《東方學院》的散文。 該院的招生對象有兩類, 一是來自亞洲、非洲的學生, 向他們灌輸歐洲的有關知識;二是培訓想去亞洲和非洲去的歐洲人, 向他們講授亞非文化和語言。 該院的教學區有一座漂亮的教學樓, 去年9月, 我們在亞非學院法律系學習期間, 經常在這裡上課。
安排的課程中有一項很特別的內容, 叫作“Walk around Legal London”, 意思是步行參觀附近的司法機關、律師公會和法學研究機構。
從教學樓開始?我們感到很奇怪。
他領我們轉到教學樓臨街的一面, 指著牆上一人多高的地方, 那裡鑲著一塊鐵牌。 鐵牌如獎狀大小, 紅褐色的鐵銹和磚牆的顏色十分接近, 如不留神, 還不易發現。 鐵牌上記載的是這座樓房歷史上的一個故事。
此樓建於上個世紀的八十年代。 建樓的資金來自一筆善款, 因此校方決定要把此樓建得漂漂亮亮, 永垂青史。 經過名師設計和將近兩年的施工, 大樓建成了。 果然令人滿意, 厚重的高牆、寬大的門窗,
膩歪事兒發生在慶典的前夜。
校方接到一個電話, 問建設這座大樓是否經過了地方政府的批准。
校方答覆, 當然, 我們辦齊了一切手續。
那麼你們得到地主的同意了嗎?對方接著問道。
地主?誰是這兒的地主?
是羅素家族, 這裡是羅素家族的私有地皮。 你們僅有政府的批件不行, 這兒是私人財產, 你們沒有征得土地所有者的同意。
啊?怎麼會是這樣?實在對不起!那我們現在應該怎麼辦?
很簡單, 拆掉大樓, 恢復原狀。
這怎麼可能?明天就要剪綵了, 而且有很多要人參加。
這是你們的事,
倫敦大學著急了, 剛建好的大樓一天沒用, 哪能說拆就拆, 但是明天的剪綵先取消了吧。
緊接著, 校方與羅素家族進行了緊急協商, 答應賠償損失。 但財大氣粗的羅素家族就是不要錢, 只要原來那塊草地。 這不是存心過不去嗎?頗有政治地位和社會影響的倫敦大學堅持保存樓房, 不予讓步。 互不相讓的雙方終於將糾紛訴之法院。
法院審理認為, 此案法律關係極為明確, 倫敦大學未經土地所有人許可而擅自使用, 屬明顯的侵權行為。 應當按照土地所有人的要求, 拆掉樓房, 恢復原狀。
法院判決面前, 倫敦大學無話可說, 拆吧, 認倒楣。 他們又把建樓的那撥人找來, 這樣可能會減少一些物料的損失, 以便再次使用。
不用拆了?!校方簡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是的, 不用拆了。 我早就想好了, 當你們真要拆樓的時候, 我就會放棄自己的要求。
哎呀, 羅素先生, 十分感謝, 十分感謝!那麼我們盡可能多的賠償您的損失。
不用了, 羅素家族差不著你們那座樓錢。
啊!您真是大善人, 活菩薩!那麼我們為您做點什麼呢?
很簡單, 我只要你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寫一份道歉聲明, 並將此事刻碑留念, 警示後人: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那好辦。
校方很快寫出了一份措辭懇切, 感情真摯的道歉兼感謝信, 並準備在大樓的路旁樹碑勒石。 “活菩薩”說, 哪用得著這麼長的文字,
我湊前細看, 那幾句話是:倫敦大學因侵犯羅素先生土地所有權的違法行為而向他表示痛心的道歉, 並對他大公無私熱心助教的高尚品德表示真摯的感謝!
離開倫敦大學的前一天, 我帶上相機, 專門給這個鐵牌子照了一張相。 這個小小的牌子, 不正宣示著雖看不見但能讓人實實在在地感到的權利、自由和法治精神嗎?
(流水摘自中國法制出版社《法裡法外》一書)